第179頁
半天,陸離才從後院回來。他剛剛坐下,就聽見院子裡的狗在低鳴,是那樣討好的動靜。
「咚咚咚。」一陣腳步聲從外面傳進來,緊接著一個大塊頭進來,「媳婦兒,今天又吃肉?什麼日子?」
他興沖沖的喊著,進來看見屋子裡有好幾個外人,頓時有些縮手縮腳站在原地拘謹極了。
「這幾位同志是刑警隊的,找你有事。」李紅瞪了他一眼。
他一聽是警察,臉色越發的惶恐起來,手揪著衣襟不停地扯。
「你是王大壯?」陸離上下打量著他問。
他趕緊點點頭,說話有些結巴,「我.......我沒做什麼壞事!」
「做沒做壞事你說了不算,我們也說了不算,一切都要講究證據。前幾天,也就是本月15號早晨五點到六點左右你在哪裡?做什麼?」陸離盯著他問。
他聽見這話手扯衣襟扯得更厲害起來,瞥了一眼自己的媳婦兒,磕磕巴巴的說:「我在家裡......躺著。」
「對,這個我可以證明!」李紅連忙說,「本來他去工地上幹活,剛到那裡肚子就疼,工友就把他送回來了。你們要是不相信可以去調查,送他回來的人叫劉曉,也是在工地上打零工的。」
「具體時間說清楚。你們現在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會成為證據,如果撒謊要負法律責任!」陸離讓劉俊拿出本子記錄一下。
王大壯看了明顯害怕起來,李紅倒是一副不怕事的樣子,「我們都是平頭老百姓,什麼法不法的不懂!反正我們沒偷也沒搶,你們也不用嚇唬我們。那天天一亮大壯就去工地,大約六點多就回來了。」
「肚子疼怎麼不去醫院?」
「肚子疼不算病,就是肚子裡粑粑沒拉淨!一天到晚賺不來錢,還因為屁大點的小事上醫院?他喝了些開水,躺著睡一覺又去了一趟廁所就好了。」李紅不在乎的說著。
劉俊聽了一皺眉,這筆錄怎麼寫?如實寫上去實在是太不文雅,可這東西涉及到法律問題,還必須得照著李紅說得去寫。
「你們看一眼,沒有出入就在上面簽字畫押。」陸離又問了一些細枝末節的東西,然後把本子交給李紅。
她在上面簽字畫押,王大壯照著她的樣子做。兩個人的字寫得都是歪七裂八,一看就是沒念過幾天書。
走到院子裡,那隻狗看見王大壯低眉順眼的趴在地上,不停地搖著尾巴,一副乖巧討好的模樣。
「這狗還真是通人性。」曲寞說著。
一提狗,王大壯來了精神。他過去半蹲在地上,抱著狗的脖子,那狗伸出舌頭在他臉上舔起來。
「你為什麼不喜歡貓呢?」
「我小時候被貓撓過,而且貓吃東西太挑,又奸臣。誰家有好吃的就往誰家跑,根本就養不住。」王大壯說話比方才順暢多了,眉眼間也有一絲神采。
「哦。」曲寞點頭,突然又問,「上次你吃肉是什麼時候?」
「就是十五號......」王大壯脫口而出,說完馬上瞧了一眼李紅,然後又垂下頭不言語。
「你們怎麼看?」回到車上,曲寞問幾個人。
一直沒怎麼說話的孟哲說:「我仔細瞧了,王家的房子顯然不是今年新蓋的。可一二層的窗戶卻是新的,而且屋子裡面的家用電器都是新買的,我看見發票還放在茶几的下面一層。如此可見,王家最近有一筆不少的收入,最起碼也在兩萬塊錢左右。
王大壯只不過是在工地打零工,工資是論天開,他不可能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除非是買彩票中獎。李紅雖然有來錢的路子,不過就憑她的姿色和素質,只能從男人口袋裡騙幾個小錢花花,也不會有人對她這麼大方。所以,我認為王大壯兩口子有可疑!」
「我贊同。」陸離點點頭,「王大壯身高在一米八以上,我觀察了他腳上的鞋,估計是四十五碼左右,跟我們在兇案現場發現的鞋印大小吻合。而且他性子懦弱,懼怕貓,沒有文化在工地打零工。同家三口遇害那天,他的表現又很異常,突然肚子疼發作,這其中會不會有什麼隱情?」
「而且那天他的妻子特意給他做了喜歡吃的肉,我覺得這一點尤為可疑。李紅是個刻薄的女人,跟王大壯感情不好,很瞧不起他嫌棄他。那天王大壯肚子疼從工地回家,明顯是腸胃不好,可她卻給王大壯做了肉食。他們夫妻顯然對十五號那天的事情有隱瞞,我覺得跟同家命案有關!」劉俊斬釘截鐵地說著。
難得三個人得意見如此統一,可懷疑是懷疑,總要有證據才能進一步提審或者搜查啊。
陸離把他發現的首飾盒拿出來,「同家三口被殺,家中值錢的財物都被洗劫一空。根據同家親友和鄰居提供的信息,王慧有一套首飾不見了,包括一條十五克左右的金項鍊,一個四十克的金手鐲,還有一枚七克多的戒指。
而我在王家後院垃圾桶里找到的這個首飾盒,很有可能曾經裝過某種首飾,可我在李紅身上並未發現戴任何首飾。先帶回去讓法證科的同事檢驗一下,結果很快就能出來。」
這個發現讓其他人精神一震,曲寞卻搖頭說:「王大壯顯然比較符合我對犯罪嫌疑人的描述,可他一定不是兇手!他雖然因為有陰影而害怕討厭貓,卻不會做出虐殺小動物的舉動,這通過他跟自己養得狗的互動就能看出來。可就像你們說得那樣,他們夫妻的表現又有很多疑點,值得追查下去。」
Tips: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