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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縣令哈哈笑道:「我也是這般想,主要是求個平安穩妥。」
程子安說是,吃得肚皮飽,起身告辭。
回到縣衙,程箴與崔素娘剛用完飯,見他這般快回來,崔素娘忙關心道:「灶房還有飯食,我去讓秦嬸給你熱熱送上來。」
程子安拍著肚皮,笑道:「阿娘,我吃過了,吃了兩碗飯,還有一大碗紅燒肉,飽得很。」
崔素娘看得發笑,忙去泡了茶讓他消食,程箴打量著他,問道:「就只是去吃飯?」
程子安笑道:「吃飯,聊天,探了一下郜縣令的家財。阿爹,郜縣令富得很啊!」
郜縣令雖說官做得不顯,畢竟做了一輩子的縣令,無論如何不會蠢到,就憑著這短短的功夫,向程子安透露他的家產幾何。
程箴思索了半晌,都沒想出個所以然,問道:「你如何探到的?」
程子安道:「我問了郜縣令如何回燕京,他說在等府城來的鏢局鏢師趟子手。阿爹,我們前來赴任,除了有官身在身上,會安穩一些,沒想過要護衛。主要還是因著,我們身上沒幾個錢,沒那麼多顧慮。富縣往燕州雖說路途不算近,但燕州靠近京城,越走越平坦太平。鏢局收錢,看路途遠近與所需的人手,還要考慮到路上的安危。能花百八十兩,這趟鏢,不為保人。郜縣令年紀最大,他那體格,富縣三十歲左右,在地里種地的漢子都不一定打得過他。還有他的兩個兒子,一個兄弟,護著家裡的婦孺足矣。除去這些,就是護錢財了。」
程箴聽得瞠目結舌,沒曾想到,就幾句話,程子安就探到了這般多。
這次程箴與程子安一起赴任,親自與他一起前去做事,對這個兒子的聰慧與做事手腕,又更深了一層了解。
要是換作他自己,要是考中進士出仕,面對著眼前的情形,估計還在焦頭爛額,束手無策。
不過,程箴還是頗為糾結,道:「你是要......」
程子安道:「阿爹,今日我們出去看了春耕,整體說來,就是一塌糊塗。種子,耕牛,農具都缺得很,雖說不能覆蓋全縣,但多少要支援一些,先讓一部份百姓用上。百姓窮成那樣,他們也掏不出來錢,只能當做賑濟了。」
程箴想著那些破茅草屋,點頭道:「倒也是,把他們全部家當收走,估計也值不了一兩銀子。」
程子安道:「春耕耽擱不得,現在種下去,多少能收成一些。」
賊來如梳,兵來如篦,管來如剃。
程子安嘆了口氣,「唉,富縣富縣,這個縣,說與富壓根不沾邊,倒是言過其實了,有整個縣的供養,還是有富人啊!」
程箴左思右想,實在想不出更好的解決辦法,沉吟了下,道:「你打算如何做?」
程子安摩拳擦掌,扮做匪徒,獰笑道:「硬要!敢不給,我讓他出不了富縣!」
作者有話說:
第114章 114 一百一十四章
◎無◎
郜縣令準備致仕時, 下了很大的決心。
畢竟官身高高在上,做久了官,就算是小小的縣令, 在百姓眼裡, 都是高不可攀的人物。
若不致仕,郜縣令可以在任上老死。
父母雙親去世得早, 在出仕前就沒了, 郜縣令是同進士出身, 中進士之後也沒衣錦還鄉,在京城後補了許久的差使。
領了差使,就馬不停蹄去赴任。算起來,已經離鄉近四十載。父母的墳有兄弟看守打理,這些年來, 他已經快忘記了,當年父母雙親的模樣,故鄉的模樣。
當然,郜縣令並非為了這些才致仕。
福客來幾乎沒客人, 郜縣令一家快將客房占滿。
郜縣令的屋子,裡面堆滿了匣子, 繼妻幾乎不出屋, 一天到晚寸步不離守著。
晚上歇息前,郜縣令會讓妻子去門口守著,他親自將所有的匣子打開, 查看一遍。
屋子就算不點燈, 金銀珠寶的光澤, 將屋內照得金光閃爍。
早起時, 郜縣令來不及洗漱, 從腰間摸到鑰匙。將匣子再次打開,摩挲查看一遍。
這些,足以令他安享晚年,子孫過上富裕舒坦的日子。
大周前些日子的動盪,讓郜縣令害怕了。若是被罷官抄家,一切的榮華富貴,都成了過往雲煙。
郜縣令痛下決心,向朝廷請求致仕。
「咚咚咚。」門上傳來響聲,郜大郎在門外道:「阿爹,程縣令來了,說要見你。」
郜縣令以為程子安來問他一些縣裡的公務,不禁哂笑,到底年輕啊。
聽說他昨日還真忙著去看春耕了,春耕,真是可笑。
就這麼個窮鄉僻壤,百姓愚鈍,一年到頭也刮不了幾個大錢。
反正不關他事,閒著也是閒著,郜縣令鎖上匣子,道:「請程縣令坐一陣,我洗漱了就來。」
郜大郎應了,轉身下樓,同在大堂里隨意坐著的程子安見禮:「程縣令且稍等,阿爹馬上下樓。」
程子安吃著早點,笑道:「無妨,我且等著。」
郜大郎看著案桌上的炊餅與小米粥,不禁暗自腹誹,這般早,蹭完了晚飯,又來蹭早飯來了。
過了一會,郜縣令下樓,遠遠笑著抱拳見禮,「程縣令怎地這般早?」
程子安喝完了小米粥,優雅擦拭著嘴,道:「不早了,平時我都這個時辰起身。郜縣令快來坐,用些早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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