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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沙越發不好意思「那啥,你既然喜歡這裡,我真的願意讓給你,這次不是氣話了。」
合歡道「不用,你既然不喜歡我,我豈能如此不識相,我走好了。」
明沙急了「我沒說不喜歡你,可是,我並不願意和一個陌生人住在一起,我是說,我們其實不太熟。」
合歡驚喜道「你不討厭我,那真是太好了,那你願意收留我嗎,我喜歡你,因為你身上的氣息最純淨,那是我最喜歡的。我可以保證,不再搗亂,也絕對不給你添麻煩,你先試著和我相處一下,假如你還是很討厭我,我馬上就離開,絕不糾纏,好不好?」
明沙看著合歡小心翼翼中帶著期盼的眼神,一時間這個不字,居然說不出口。果然人長的美就是占便宜。
艷玲看著和和氣氣走下來的兩人,眼睛差點瞪出來。
合歡把明沙送走,拍拍手,對艷玲道「一切恢復原狀!然後給我把客房改一下,以後我就住在這裡了!」
艷玲佩服的五體投地,她又不敢問,只得忙著幹活,大人你一句話,我要忙一陣子呢!
等把院子屋子恢復原樣,艷玲小心翼翼道「大人,那我先走了?」
合歡無所謂的點點頭「行啊,你走吧,等一下!」
剛要離開的艷玲一下子僵住了「還有什麼吩咐,大人?」
合歡把牌子拋過去「你賺的信用點都給我,以後不要等我吩咐!三天給我一次,記住了嗎!」
艷玲欲哭無淚,還不到三天呢,大人你不能這麼恨啊,她小心翼翼道「大人,我昨天剛給了你,現在身邊沒多少,只剩下吃放的錢,您說三天,這三天還沒到呢。」
合歡一想,對哦!他不耐煩了「好吧,沒用的東西,趕緊給我滾,多賺點信用點,少了剝你的皮,給我做圍脖!」
艷玲內心流著血淚,黯然的離開,她該怎麼辦?這操蛋的妖生,什麼時候是個頭啊!
明沙回到辦公室,她還在糾結,怎麼就答應了呢!怎麼就這麼沒原則和沒立場的答應了呢?
以後自己的單身生活難道就結束了嗎?啊呸!阿藥是個姑娘,瞎想些什麼。算了算了,就當添了個姐妹!
明沙稀里糊塗的去上了班,晚上心情忐忑的回家,她很矛盾,又怕看見自己屋子還是那個鬼樣子,又希冀要真的還是那副樣子,自己就有藉口讓阿藥走了。
回到家,一看院子已經恢復原樣,她的心情很複雜,走進家門,那些礙眼的紗幔已經不見了,家裡還是原來的模樣,甚至自己習慣用的那個暖玉杯也在桌上。只是沒看見阿藥。
明沙微微吐了口氣,心裡懷著一絲絲的希望,或許阿藥已經走了呢,這樣就太好了!
明沙正在左右打量自己的屋子,一聲驚喜聲傳來「城主大人,你回來了!」
明沙心裡一沉,無奈的轉身,就看見美人兒一臉驚喜的看著自己。這有什麼好驚喜的,我總歸要回家睡覺啊!
明沙扯了下嘴角「你還在呀。」
合歡歡喜的走進明沙「我買了好些吃的,就是不會煮,怕糟蹋了好東西,正等你回來呢。」邊說邊拉著明沙的手往廚房去。
明沙想掙脫自己的手,雖然是個美人,但是這個美人臉皮太厚,自己招架不了,還是離遠些為妙。
合歡緊緊握著明沙的手,讓她掙脫不開。好在廚房只有幾步路。到了廚房,明沙目瞪口呆的看著眼前的食材。
一條半人高的胭脂龍魚,一隻完整的沙羊,十幾隻玉錦雞,還有堆在角落裡的米麵。
合歡喜滋滋道「都是好東西吧,特意等你回來煮呢。」
明沙知道眼前這些東西不便宜,自己雖然吃的起,但是平時也不多買,這裡買魚買肉可不是前世的菜市場,魚和肉可以切開買的,妖們才沒這個耐心和你算帳,那都是一整條一整隻賣的,米麵都是一袋袋賣。
明沙哪怕胃口變的再大,一下子也吃不了半人高一條魚,和一整隻的羊啊,而生活法器自己會的不多,保鮮就很成問題,買回來浪費又不是她的風格。
虎子他們這些肉食性妖,就沒有這個麻煩,一隻羊算個啥,放開了吃,兩隻都不在話下,而小形妖都是聚居的,買回來大家一次吃唄,今天你買,明天我買,大家都不吃虧。
只有明沙,還有些人類的矯情,既不願意一直去蹭吃喝,也不願意和大家一直黏在一起。她只是偶爾才和織娘他們聚一次餐。更多時候享受獨處的生活。
所以她買食材,都是買小的,小的魚,小的雞,實在想吃肉,就買一隻小羊或者小豬,吃不完左鄰右舍分分,也就沒了。
現在合歡豪氣,一下子買這麼多吃的。不過他也算識相,住在明沙這裡也算不是白吃白喝。
趁著明沙開始收拾東西做晚飯,合歡大搖大擺的去外面等著。明沙在廚房裡一邊忙碌一邊想「不對啊,這些東西其實不算阿藥買的,她才剛來幾天,這都是艷玲的錢!典型的慷他人之慨!」她忍不住搖搖頭,又不能指責誰。艷玲願意給阿藥錢,誰能攔著?(艷玲:我其實一點都不願意,都是被逼的!)
明沙在廚房裡里外外的忙著,不由想起前世媽媽一直嘮叨的一句話「從鳥叫做到鬼叫,晚上還得伺候你們爺倆一頓晚飯!」
她現在不正是媽媽的翻版麼?真是個躲不掉的輪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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