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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甚至沒有看清是什麼讓同伴失去了性命,他們只知道一個字:逃!
無數士兵拉著套索,讓坐騎甚至還在空中就轉身一百八十度,若不是體格健壯,都有可能將脖子扭斷。
「轟轟轟轟轟————」
震天的巨響戛然而止,數萬人的場面沒有一絲聲響。
「彈藥不足,請及時填充。」
風,驟然升起,將地上的碎石、塵埃吹散。
山道中,向前數里的道路被削下去了一層,無數突厥士兵的血肉蓋上了一層厚厚的泥沙。
沒有一人生還。
突厥士兵,不僅是狼軍,就連打頭掩護的突厥士兵都被消滅殆盡。
他們的身體,甚至都沒有一具是完整的。火力威猛的子彈穿過身體,將他們的身體撕裂成數塊碎肉。
還沒有進入靈台的唐軍甚至停下身子,就呆呆的望著眼前的一切。巨大的槍聲讓很多站在城牆上的士兵暫時性失聰。
一開始驚,然後是靜,最後是寂。
我的雙手離開了手柄,就軟趴趴的噹啷在兩側。
因為強行使用火神風暴而被它強大的後坐力震得失去了知覺,據我判斷,應該是骨折了。
在遊戲裡,火神風暴是單人使用的武器,所以後坐力我都得一人承擔。等級不夠,使用火神風暴不僅沒有任何屬性加成,而且體質上也達不到要求。
現在我的人物面板上,掛著一個debuff:
受傷:手臂無法使用,狀態不可驅散。剩餘時間:2日23小時59分鐘。
幸好還算是遊戲裡的體質,在現實里少說得修養兩三個月。
用肩膀碰在火神風暴的按鈕上,瞬間火神風暴就碎成了一地的零件。
從火神風暴開火到結束,統共才不過一分多鐘時間。
極其震撼的攻擊方式,看見的人要麼是一輩子銘記,要麼就是再也想不起來。
我向後退一步,想叫個人來幫我收起來地上的零件。
卻沒考慮到到,使用火神風暴而被震盪的發昏的大腦,一下就沒能站穩,身子重心失衡,而雙臂失去了知覺無法改變重心,斜斜的衝著城牆上面高起的垣牆上倒了下去。
我昏迷前唯一的想法就是:「讓我就這麼撞死吧,摔倒昏迷什麼的太丟人了!」
作者有話要說:
額,沒人關注到我上一張的有話要說嗎?
嚶嚶嚶,別這樣!
第143章 傳說中的第一百三十章
「刷——」躺在床上的人突然睜開了雙眼,並且直挺挺地坐了起來。
如果不是臉色紅潤眼睛有神,說不定會被認為是屍變。
不過幸好整個屋裡就只有一個人,所以也沒有驚嚇到別人。
「啊……天哪。」我揉揉還有些發暈的頭,趕緊換成了「戰士」的號。身邊亮起的白光就仿佛是最高明的治癒術,一下子頭不昏了,腰腿也有力了,精神的可以立刻去下副本,能在戰場上廝殺好一陣子。
「哦唔——」我再次抱頭把臉埋在了被子裡,好幾分鐘沒有呼吸,直到憋得有些發昏才把頭抬了起來。
想我體格健壯如牛,一個跟頭摔暈了過去,這事要是被別人知道了,還不得被笑死!當然,我覺得他們不相信的可能更高。自我有懂事以來,只見過我摔倒把石頭撞碎過,就沒見過我摔倒被撞暈過!
哦,心塞塞,伐開心。
其實我也知道,我現在本不該擔心這樣的問題,我更該擔心別人會怎麼看我……
好吧,不用問我都知道,肯定是把我當成了神仙,這個擔心不擔心都沒有意義。
被人當成是神仙,尤其自己還是一個人,這種感覺不得不說很奇怪。要說好處,沒有;要說壞處,那也沒有。
不過我好歹也有點常識,被當成神仙總比被當成妖怪要好。
前者是要被膜拜、被崇敬的;後者是要被喊打喊殺、被抓起來燒死的。前者做了奇怪的事或者說出奇怪的言語,別人只會覺得這是仙者高深莫測吾等凡人參悟不懂;後者做了奇怪的事或者說出奇怪的言語,別人卻會覺得這個妖怪是要害人下咒趕緊找道士收了它。
所以說,頂多就是被別人用特殊的眼光看著,反正這些人我沒有一個認識,以後也不會和他們有交集。
反正我來古代都這麼久了,也沒見交到幾個朋友。如果是朋友我可能還會注意一點,不是朋友我幹嘛管他們怎麼想。
獨自一人在,不說孤獨是假的。除去系統升級的十年,三年多我交到的朋友寥寥,真正深交的只有一個段祥。
不是不能,而是不敢。
教育不同,觀念不同,即使外表沒什麼不同,但內里卻是獨特的。
所以,我從不敢與別人交心,甚至連說話都要謹慎,這樣又怎麼能交到朋友?
人是群居動物,我原本不說是好友遍地,但也是個交際圈很廣的人了,到了古代我只能被迫甘於冷清。
所以對唐磊我是百般的好,便是將親情友情的需求寄托在了他身上。
所以對於段祥,我雖沒說過,但內心是很珍惜的。故而對於曾經被李二殺過一次,我也很快就寬了心。
既然是想著要原諒他,就總能找出理由來:比如說能復活,在遊戲裡誰沒死個千八百次的;再比如說他本就有主在先,忠心不是他的錯,他也有提出來讓我躲開禍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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