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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官,這是您的房間」小二推開房間的門。

    我打量下這房間,還算不錯,房間寬敞乾淨,有一些符合江南風情的裝飾,正對門的牆上開有窗戶,打開就能看見底下繁榮的街道。

    床在房間的右邊靠牆放著,整體是個長方形,上檐鏤空,床座有少許雕刻,垂下的是白底藍色碎花布。床旁邊是一個衣櫥。

    房間中間是一個圓桌還有四個圓凳,桌上有一套瓷器茶具。

    圓桌斜對面有一個梳妝檯。

    房間最左邊有一個屏風,屏風後有一個大木桶。

    雖不算什麼精緻,總體來說還是不錯的。

    出聲讓小二出去,把東西放在桌上,脫掉外衣,放在椅上,躺上床。

    說也奇怪,我在街上明明有些乏了,但在這床上卻怎麼也睡不著。翻來覆去,無奈還是穿了外衣,去外面找個茶館坐坐。

    系統好像因為我之前轉換錢幣的行為,把設定改成了封建時代的模式,內衣改成了古代的褻衣。之前我做過一個類似的,封建時代的副本,也是在不知道觸發了什麼之後改變了模式。我眼睛一暗。

    穿上外衣,我就想吐槽。

    我這唯一的一件外衣就是建號送的新手衣服,一身短打。這新手裝每個種族無論男女都一樣,這也沒什麼。

    但脫掉短打之後,衣服款式雖然看起來差不多,是一身白色長袖長褂,男性玩家沒什麼改變,但女玩家就有了前凸後凹的身材,當然這身材算在改變容貌之中,還是可以改的。

    尼瑪我就想吐槽這個,比裹胸布還要牛X的效果。穿上短打,胸平腰粗像男人,脫掉短打前凸後凹魔鬼身材!

    尼瑪我十級的衣服要找到門派才能得到,尼瑪讓我去哪找門派啊!

    作者有話要說:

    咱開的金手指可不是一般的多。

    改bug

    第14章 傳說中的第十一章

    我穿好衣服,下樓出了客棧,看見不遠外人頭攢動,有很多人聚集在那。

    我伸手拉過一個從裡面出來的人,問他發生了什麼。

    「嗨,也沒什麼,通緝犯人。」男人一身布衣,雙手插袖,搖搖頭,說完就走了。

    我左竄右擠,到了人群最前面,中間留有一些空地,就見一個捕快提著一個木桶,另一名捕快站在中間解說「……請各位多加注意,向官府提供線索。若揭下畫像,便可接下任務。」說完就和另一個捕快去下一處了。

    人群瞬間便把空地淹沒,上前觀察畫像。

    這通緝令上畫有一個男人,臉胖,濃眉,三角眼,大鼻子,厚嘴唇,一個痦子長在嘴角。

    下面寫著「案犯朱四,年三十有一,體胖,朗州武陵人士,近日於夜間翻入人家盜竊財物,已傷七人,現流竄到龍陽縣,賞銀十兩,捉拿此人。」

    人們看了一會兒,便各自散去。獨我一人站於前方。想想近來無事,便伸手揭下通緝令。

    夜晚,白日喧鬧的城裡安靜下來,蟲聲微小的聽不見,只是偶爾一聲犬吠。一輪皎潔明月懸掛高空,沒一絲雲彩遮空,卻也無幾顆星星。

    打更的更夫剛剛過去,一個黑影溜上街頭,走到一戶人家庭院旁邊,看四周無人,便要翻牆而入。

    剛翻上牆頭,黑影便打落在地上。

    我從牆上跳下,從懷裡掏出通緝令,和地上昏迷不醒的人的臉比對。之前我就注意到他,剛才正是我用刀鞘把他打倒在地,現在似乎是昏迷了。

    「恩……胖子」瞄一眼「嘴角有痦子」瞄一眼「眉毛……看不見,三角眼,大鼻子,大嘴」恩,對了。收起通緝令。

    提起地上的人,雖然這胖子看起來很重,但咱的全力不是白加的。不過現在要考慮的是,現在官府開不開門啊!難道要放屋裡一夜?

    想想這個場景,打個寒噤,用上輕身,跑到城裡官府處。

    難道要擊鼓?那不是有案子才會用的嗎?

    走到門前,拉起門環敲門。

    哐哐哐,連敲三聲,沒人。

    哐哐哐,再敲三下,還是沒人。

    抬手正要再敲,門開了。一個衙役打著哈欠滿臉不耐的拉開門:「大晚上的敲什麼門,有冤情白天再來。」說完便要關門。

    我伸手抵住門,把胖子往地上一扔「朱四,我抓住了。」胖子在來的路上已經醒來,我用繩子把他五花大綁,抓著繩梢把他提溜來了。

    衙役一驚,清醒過來,連忙讓我進去。

    呼~還好晚上也開門。

    左轉右拐,到一個房間裡,裡面的人明顯也是剛被叫醒。我把胖子扔給他,把通緝令往他桌上一放「朱四,我抓住了。」

    也不理會他的讚嘆和驚訝,不跟他客套,拿了錢就走人。

    剛走出門,一陣遲來的機械聲傳來「完成任務(官府)——通緝令——捉拿朱四」

    「恭喜您升級」

    第一反應,幸好這系統公告只有本人聽見。

    第二反應,我開任務系統了!

    第□□應,我其實還是在遊戲裡,只是進了個大型副本。

    不過第三個立刻被我推翻了。

    在全息網遊出現之前,開發商作出三項基礎保證:不會對玩家精神和身體造成損害,不會禁止玩家下線,人物死亡可復活。

    第一條不知道,第三條沒嘗試,第二條已經違反。以上三條有一項違反,遊戲商不得被玩家吐沫淹死。總之,我是不可能在遊戲裡了。唉~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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