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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都尉說:「小王啊,你也太糊塗了,縱情酒色也要看是什麼時候。受三十軍杖,降為百夫長吧。」他擼一擼王參將的頭,意味深長說,「菏澤里有那麼多條魚,你怎麼偏揀菩薩簍里逃出來的那一條撈?哎,你還是太年輕啊!」
潘都尉受杖責、降職成板上釘釘。
儼四很滿意這結果,誰讓潘都尉害他丟了一枚假銅錢吶!
王卒長因此怨毒了儼四。
北境上將軍高晴為這事頗看不慣儼四,他警告儼四:「罔顧軍紀是該打,但兵反將,是不聽軍令,更該打。你小子,小心些好!」
被選為武卒之後,儼四已經跟著春申軍打了五場大戰。春申軍共一萬餘眾的兵士。這四個月,響應江南道總兵府詔令,一路向西北行軍,邊掃平零散的捻軍據點,邊與各軍合圍桃州——兩京之間的一塊腹地。
儼四每日都比其他武卒早起兩個時辰。嚴春教他刀法。儼四不喜歡用刀。他給了嚴春兩個選擇,要麼選劍法,要麼學高家祖傳的長戟。但嚴春再視儼四為親兄長,也不敢沒爭得父親同意,就擅自教儼四祖傳絕技。
嚴春選擇授予儼四刀法。
儼四妥協了,每日練刀兩個時辰,食過朝食,再上校場,與其他低等武卒一同被高將軍死命虐。
在軍中,其他的他儼四都還能適應,但唯有一條——軍中吃主食的時候多,很少能吃到肉。儼四不怕傷痛,只覺得肚子餓。嚴春就想著辦法給他掏鳥蛋、獵野兔,實在沒吃的了,把紅薯三蒸三曬,製成香甜的薯干,給儼四當零嘴吃。
嚴春的身上好像長了百寶袋,總能掏出些稀罕東西塞進儼四嘴裡,讓他解一解公子哥兒的挑嘴。
捻軍東西南北王被各地兵府如同小雞崽子一般聚趕到這處最後的陣地,四萬多雜牌軍將桃州擠得滿滿當當。
天啟十年,冬,正月二十日。
春申軍營帳駐紮在桃州外,等著晨鼓一響,就要與捻軍殊死一決。
咚咚咚——
嗚嗚嗚——
號角響起,軍旗獵獵。
箭矢在前頭開路,騎兵如同楔子一般列成一個個尖銳的角,衝鋒,突襲,破開重重盾林與槍林。步兵如同浪一般,黑壓壓向城門涌去。
桃州城垛上,捻軍架起一輛輛拋石機,轆轤分秒必爭地轉動,牽引,發射,將火球與石塊如雨點般砸到兵府士兵的頭上、臉上、脖子上、腰上……
儼四身邊倒下了很多人,死的時候都不是全屍,骨肉、鮮血、手腳筋、焦炭從視覺和嗅覺上壓迫著他,他渾身浴血——卻都不是他的。
石塊與火球之後,又是箭林!
更多人被/乾脆利落地射中,悶聲倒下。
儼四此刻,正一手抓起捻軍士兵的頭髮,一手橫刀剌刺,一刀破吼,溫熱的血噴出來,他砍下頭顱,隨手丟到屍山血海中。
殺人——沒有想像中那麼容易,卻也不難。
有了第一次,後面就是水到渠成。
儼四在第一次殺人之前,總是研究自己要怎樣出刀,才能輕易擊破敵人的弱處。但真與人搏鬥,處在生死攸關之際,他才發現,對於初習武之人缺乏的並不是技巧,甚至不是武藝,而是經驗和勇氣。
招式會亂,刀子會卷刃,他第一次殺人,是和對方在赤手相搏時,扭斷了對方的脖子。頗為諷刺的是,到精疲力竭時,人就是會聽從本性,根本不管什麼招式,就是無所不用其極地想要弄死對方。
儼四記得他殺人的數——兵府還延習舊秦地的野蠻規矩,以人頭數量封軍功。
儼四殺人,越來越順手,他的那顆勃勃跳動的心也越來越麻木。
儼四剛又殺了一人,嚴春卻用身子撞開儼四,讓他與一支矢箭擦肩而過。
「哥,小心頭頂!」嚴春言畢,又砍了一個捻兵的脖子。
儼四閃身,閃過一支箭,一個捻兵騎兵朝他沖了過來,高大的馬匹揚起前蹄,駿馬長嘯,一柄明晃晃的大刀從空中揮下來。
儼四矮身,刀橫劈,立刻削下馬的四隻蹄子,馬慘叫著向旁倒去。儼四一掌撐地,將自己甩上馬,如一顆星在空中升起,雙手握刀,直直落下,從背脊處,將人劈成兩半。
儼四落地,抬頭,黑眸里被濺了殷紅的血,愣了一下,黑眸閃閃,竟笑起來。
嚴春趁著挑人間隙,解下腰間的酒囊,偷喝了一口酒。
嚴春也笑,「打得口渴!喝一口,解解乏。」他的臉色突變,大喊,「公子,當心!」
一支箭射入了儼四的鎧甲,他被一股勁震得向後退了一步,本來以為會很疼,卻感受不到一點痛,他拔出箭,箭頭留在了繡有卍字符的鎧甲上。
嚴春上前看,頭和肩膀向前一塌,長吐出一口濁氣,「還好,沒扎穿!」
儼四丟了箭,摸一摸卍字符,捲起的線頭裡金銀絲線露了頭。
京中的某位貴女雖然不精女紅,但勝在出手闊綽。
邪性!
這個符到底是哪尊菩薩送來的金絲軟甲?
竟然救了他嚴克一命!
儼四與嚴春交身,背對背立著,將雙刀對準合圍的捻軍。
嚴春說:「我殺了三十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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