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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小霖似乎也想不通,他撓撓頭,道,「爸爸以前就認得孫叔叔的,他說孫叔叔人不好,好像打過他兩次。但我覺得孫叔叔挺好的,他沒記仇,還把燒餅讓給我吃。我不知道爸爸為什麼要管孫叔叔拿錢的。」
林瑄禾心中有了猜測,「是最近才開始要錢的嗎?」
「只要過這一次!」小霖說,「這是爸爸第一次讓我做這種事,這裡我也是第一次來呢!」
林瑄禾的心中便更加肯定方才的猜測。
她摸了摸小霖的頭,道:「小霖,爸爸對你不好,你想不想和小文他們一起去新的地方生活?」
小霖只是孩童,提到「爸爸」時語氣中多有恐懼,他是不敢忤逆對方的。
可當林瑄禾提到「新的地方」,小霖的眼睛卻亮了起來。
好似深夜中的明星,也像深林中緩緩流淌而下的一汪清泉。
林瑄禾輕聲道:「小霖,姐姐去找人,把你們一起救出來,好不好?」
小霖卻猶豫起來,「可是爸爸知道的話,會打死我們的。」
二人正說著,一輛警車在胡同口停了下來,小李幾人拎著箱子匆匆走下來。
隊裡的人大多穿便衣,只有秦征帶來的一個小警員是被臨時帶過來的,穿著制服。
小霖看到警員的制服,眼中的光又重新燃了起來,他怯怯地拽著林瑄禾的衣擺,問:「姐姐,這都是你的朋友嗎?」
「是我的同事,」林瑄禾說,「所以你相信我們,好嗎?」
對現場的勘察很快有了結果。
現場只留下了兩種腳印,二人的鞋碼差不多,但鞋印差距很大。
其中一個鞋印上甚至還有窟窿,此鞋印上落了灰塵,時間更久一些。
更新鮮的痕跡屬於另一人,鞋印是完好的。
劉法醫也對屍體進行了初步的檢測,「他的喉嚨處插著一把五公分長的匕首,是致命傷,匕首是夾點刀片,這種刀片尖端附近有一部分被削切,更便於掌控。從刀片的形狀來看,兇手剖開死者腹部所使用的,也是這把匕首。」
林瑄禾立刻意識到,這證明兇手是將死者的腹部活生生剖開的。
林瑄禾問:「他腹部的傷口有生活反應?」
劉法醫神色凝重,「是的,死者生前遭受過毆打,除了被剖開的腹部,身上還有十餘處刀傷,他是先被兇手制伏,又被剖開肚子,然後被拽出五臟六腑,此時死者幾乎已經斃命,不過還有一息尚存,致命傷仍是喉嚨那處。」
林瑄禾點點頭,「死者的身份……」
「按照你的意思,我對比過宋署的照片,是他,而且手上也的確有痣。」
頂著乞丐的身份,死在此處的是宋署。
林瑄禾聽完結果,正巧秦征拉著小霖的手走進來。
他怕自己留在這裡林瑄禾會不自在,便負責起救出小霖的任務。
林瑄禾走到小霖身邊,笑著問道:「秦叔叔帶你去哪兒了?」
小霖歡喜道:「秦叔叔請我吃了糖果!瑄禾姐姐,糖果是甜的,好好吃哦!」
小霖是第一次吃到糖果。
秦征遞給他棒棒糖時,他只覺得新奇,這種東西,他只看別人家的小朋友吃過。
從記事起,小霖就跟在現在的「爸爸」身邊。
但他的爸爸,和其他小朋友的爸爸不太一樣。
爸爸很兇,對他幾乎沒有笑臉,只會催促他去街上乞討。
他一開始不懂乞討的意思,也不敢主動攔住行人,總是討不到多少錢。
看到他空空的碗,爸爸會勃然大怒,然後抽出皮帶,將他痛揍一頓。
等小霖學會死皮賴臉的去要錢,要到的錢多了些,才少挨了幾頓揍。
在他的記憶里,爸爸和幾個叔叔一樣,都是沒工作的。
他們偶爾會忙,但小霖從不知他們在忙什麼,他和其他幾個孩子住的房間裡,總是有人看守著。
他的生活很簡單,每天早早醒過來,要和其他幾個兄弟姐妹一起收拾屋子,然後去做早餐。
早餐還算豐盛,但這些不是他們能吃的,是爸爸和叔叔阿姨們吃的,他們只能帶些雜糧饅頭去旁邊的小方桌,就著水喝。
偶爾爸爸高興了,會給他們一些小鹹菜,拉嗓子的饅頭就沒那麼難以下咽了。
接下來一整天的時間,他們都要出去乞討。
必須全力以赴,否則爸爸會不高興,還會打他們。
他們一天只吃兩頓飯,早餐是饅頭,晚餐是大人們吃剩的菜。
不是當天剩的,基本是都是一兩天前,他們吃不下去或是不想再吃的。
菜湯拌米飯,就是小霖吃過最好吃的晚餐了。
棒棒糖對他來說,實在奢侈。
林瑄禾大體能猜到小霖以往過的生活。
她柔聲道:「你想吃什麼,就告訴姐姐,姐姐會幫你買的,還有就是……」
林瑄禾問:「你認識的孫叔叔,手上有痣嗎?」
聞言,小霖倒是顯得很興奮,「孫叔叔有的!孫叔叔可厲害了,他的痣一下子就變大了!我讓他教我,他不肯呢!」
宋署果然偽裝成了乞丐。
乞丐頭髮凌亂,幾乎不以真面目示人,平時又不喜歡與人來往,十分孤僻,宋署若偽裝成他,被人發現的概率極低。
從他欠的金額來看,即便他這一輩子都勤勤懇懇,恐怕也無法還上,他是要借一個人的身份逃避這些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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