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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0章 皇帝皇后的決心

    景明八年,盛夏。

    南方戰事如火如荼。

    大周軍隊長驅直入,一口氣拿下五十座城池。

    楊季的聲望,一時間風頭無兩,無人能及。

    為了配合海外開拓計劃,在皇帝同皇后的強力推行下,朝廷頒布了一些列關於土地買賣的制度。

    在過去,土地買賣,只要有錢有權,可以肆意購買。

    也就是常說的土地兼併。

    朝廷幾乎是沒有有效的手段防止。

    那些逼良為奴,逼良為娼,逼出人命的種種事件,九成以上根子都在土地。

    比如,天災年間,豪族哄抬糧價,打壓土地價格,並且搞什麼糧食飢餓營銷。

    雖然他們不懂飢餓營銷理論,卻不妨礙地方豪族採取此類手段。

    而且,天災通常伴隨著疫病。

    一邊是田地絕收,餓肚子,一邊又是各種病,萬一還要繳納賦稅完成徭役,其慘烈程度,就是一本活生生的人間慘劇。

    結果就是,大富變小富,小富成窮人,窮人就只能賣兒賣女。  

    只要天災持續半年以上,賣完兒女就該賣土地。

    而且價格極為低廉。

    地方豪族,就會趁機大肆購入田地。一個村,一個亭,一個鄉鎮,甚至一個縣,大半土地全都落入一個家族的手中。

    豪族恆強,小民破產。

    破產的小民,好一點做佃戶,替大戶人家耕種,求個活命。

    次一點,賣身為奴,或是逃荒做流民。

    只要不回到戶籍地,官府就沒辦法從他們身上收取賦稅,徵發徭役。這也是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選擇逃荒。

    至於賣身,不是你想賣就有人買。

    大戶人家買人,通常只買小孩,培養幾年,就能幹活還忠誠。

    少男少女也行,買來就能用。

    上了年紀的人,比如三四十歲男男女女,沒有哪個大戶人家會要。

    就算不要身價銀子,只求一碗飯吃,白幹活,大戶人家都不樂意要。

    ……

    還有一種常見情況,不一定要等到天災。

    天災不是年年都有。  

    但是每一年都有購買土地的需要。

    豪族發家之初,通常是這裡買幾十畝田,那邊買幾頃土地。

    越買越多,但都是東一片,西一片。

    這個時候,豪族就想著將名下的土地連成一片。

    想想那個場面,有客人來,自己指著一大片土地,說一句:「這裡的土地全都是我的。」

    聽聽,多豪氣。

    阻擋在各片土地中間的別人家的土地,就顯得格外礙眼。

    怎麼辦?

    買啊!

    可是沒人願意賣。

    家裡沒困難到吃不起飯,大部分人都不會賣土地。

    即便有困難,也會先想別的辦法。不得萬不得已,沒人會輕易賣掉手中的田地。

    祖上攢下來的土地,精心侍弄幾十年的土地,好不容易把瘦田養成了肥田,憑什麼因為你想買我就得賣。

    這個時候,一個想買,一個不想賣,矛盾產生。

    怎麼辦?

    豪族養的混混流氓,就派上了用場。  

    各種陰私手段齊上陣,逼得人不得不賣土地。

    類似這種強買強賣,千百年來,每天都在上演。

    仇恨,貧窮,宗族衝突,各種天災人禍,很多時候根子都在土地。

    ……

    景明八年,皇帝和皇后醞釀多年的新土地制,衝破重重難關,經過各方妥協,條款進行了補充修改,終於出爐。

    從景明八年八月初一開始,凡是大周良民,不分農工商,每個人名下最多只能有一百畝土地。

    奴僕名下,一個人只能有十畝土地。

    在這個標準內,十稅一。

    過去購買的土地,只要個人名下沒超過一百畝,皆可享受此稅率。

    凡是超過畝數,在一倍範圍內,統統課稅十稅五。

    超出一倍,稅率遞增。

    比如一個人良民,名下有一百二十畝土地。其中一百畝,十稅一。

    多出的二十畝,十稅五。收穫一百斤小麥,就得繳納五十斤糧稅。

    讀書人另有規定。

    秀才功名,名下土地上限是一百五十畝,萌二人。  

    也就是說,除秀才本人外,家裡有三個人可以同時享受擁有一百五十畝土地,十稅一的福利。

    舉人,進士,逐步遞增。

    做了官,比如中書令陸大人,百官之首,他名下最多可以擁有二十五頃土地,十稅一,萌二十五人。

    ……

    伴隨著土地法的頒布,還有新出爐的奴僕法。

    條條框框甚多,關係到所有人的切身利益,公告一出,瞬間讓整個天下都沸騰起來。

    大街小巷,秦樓楚館,茶樓酒肆,全都在討論新的土地法。

    報業司第一次大規模出動,要求天下所有報紙刊登土地法和奴僕法條例,並且刊登條例釋義。

    同時三和快遞,少府錢莊,四海肉菜店,等等商業機構,也加入了這場宣傳大戰。

    他們深入窮鄉僻壤,深入山溝溝,同當地村民解釋新的土地法。

    以免有人借著信息差,渾水摸魚,胡搞瞎搞。

    各家報紙都推出專題報告,連做三個月的專題不成問題。

    這就意味著,接下來三個月,所有的新聞都要為土地律法讓道。  

    千百年來,人們最最珍惜的是什麼?

    不是生命,而是土地。

    上至皇帝,朝廷高官,下至鄉農小民,都在為了土地奮鬥。

    皇帝要開疆拓土,占領更多的土地,或是守住祖宗打下的疆土。

    朝廷高官要為家族背書,大肆購買土地,越多越好。

    小家族變大家族,大家族變豪族,豪族變世家,世家影響朝廷……

    這是一條無限上升的通道,沒有人願意捨棄。

    鄉農小民,早出晚歸,辛辛苦苦,無非就是想買幾畝土地,為孩子們攢下一點家業。

    就連大商賈們,賺不完的錢,還不是一直買買買,買進足夠多的土地。搖身一變,從商人變成地主士紳。

    現在,大周不限制商人子弟科舉。

    只要身份是良民,別管士農工商,都可以參加科舉。

    甚至連宗室子弟都可以參加科舉。而且經過多年的努力,已經考出了七八個秀才。過幾年說不定還能考出幾個舉人進士。

    也就是說,商人已經沒必要改變自己身份。商人的身份不影響孩子科舉。  

    但是依舊有很多商人沿著祖宗的習俗,在買買買的道路上狂奔不止。

    這麼多人買入土地,必然要有同等面積的土地賣出。

    土地哪裡來?

    只能從小民手中賣來,奪來,或是侵占,或是逼迫……

    總之,每個王朝到了中後期,都避免不了土地從小民手中脫離,集中到權貴富人階層。

    如今朝廷突然頒布一個土地律法,伴隨著奴僕法,一下子就掐住了肆無忌憚購買土地的口子。

    買啊!

    儘管買!

    新的土地律法,不好意思,不是戶部在執行。

    買了大量土地,想要免稅,不好意思,找錯人了。出門右拐找少府。

    戶部一群弱雞,利益勾結,同地方豪族牽扯不清。讓他們課稅,丈量土地,等於是新的土地律法剛剛頒布,就被廢掉了一半。

    皇帝和皇后,通過各種手段,加上一定的利益妥協,新的土地律法職責,全歸少府。金吾衛和內侍省配合。

    過去那個只限於後宮的內侍監,搖身一變,成了內侍省。  

    規格提高,編制增加,內侍省已經提前招了一大批待業的舉人進士,還有術數突出的秀才。

    除了秀才,招進來的舉人進士,統統給了朝廷正式編制,拿著朝廷薪俸。

    問一問招進內侍省的舉人進士的心情。

    心情就是痛並快樂著,時不時很美好。

    為什麼?

    當然是因為權力!

    配合如此大的項目,牽涉各方利益,可想而知,內侍省將背負天下最大的罵名,成為名副其實的背鍋俠。

    皇帝和皇后推出內侍省,估摸著就是用來背鍋的,真是深謀遠慮啊。

    內侍省的人,心甘情願背鍋。

    替皇帝皇后背鍋,那可不是一般人,得入得了皇帝皇后的眼,得手中有權才有資格背鍋。

    內侍省背著這麼大的鍋,權力可想而知,也是蹭蹭蹭,少說上漲了三成。都敢朝少府伸伸手指頭。

    少府的鄧存禮,二話沒說,提著砍刀,就把內侍省伸出來的手指頭給砍了回去。

    膽肥了!

    還敢朝少府伸手。  

    叫你知道點好歹。

    內侍省捂著被砍的手指頭,哎呦哎呦叫痛,還只能偷偷叫痛,不能當著人叫痛。

    憋屈啊!

    那也得忍著。

    跟在少府屁股後面,指那打那。

    新的土地律法最難的就是一件事,課稅!

    戶部和地方官府,面對地方豪強,世家大族,大部分時候都是一群弱雞。

    新的土地律法,用豬腦子想都知道,主要是限制地方豪強和世家大族。

    小民根本沒實力購買一百畝土地。

    讓地方官府找豪族課稅,怕是還沒上門,就被打了出去。

    所以,皇帝和皇后,特意將推行新土地律法的任務交給少府,讓內侍省和金吾衛配合。

    這個配置,代表了皇帝和皇后推行新土地律法的決心。

    再想肆意購買土地,區區八九十人的小家族,就擁有幾百頃的土地,甚至幾千頃土地。行啊,加倍課稅,一直加倍到十稅九。

    當土地不能帶來利潤,反而成了負擔的時候,倒是要看看,誰還敢肆意買進土地。

    不服?

    放金吾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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