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27頁

    錢蔭得意地沖林機玄拋去一個媚眼。

    「說吧,」林機玄從冰箱裡取出一聽可樂遞給錢蔭,「那書生的魂魄是不是被你吃了?」

    夏小姐緊咬牙關,怨毒地看著林機玄:「他該死!」

    「哦?」

    「哦?」

    隨後是可樂被拉開的「啵」的一聲。

    林機玄:「……」

    林機玄和錢蔭同時發出聲音,林機玄是因為夏小姐終於肯開口,而錢蔭則是因為有八卦聽。

    林機玄瞪他一眼,錢蔭賠笑轉頭喝可樂。

    夏小姐放棄掙扎,委頓地癱坐在地上,泣聲道:「若是一切都如戲裡演的那般就好了,郎君沒有負我,可我也知道是他……他不僅沒有履行我們見面的約定,還帶來了那禽獸,將我拖入那無間地獄,劃開我的皮膚,灌入水銀!

    你可能想像那般痛苦?水銀一寸寸腐蝕我的肌膚,我每時每刻都能清楚地感受到皮膚脫離血肉的感覺——我好痛呀!他在我的面前放了一面銅鏡,讓我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模樣!我那個時候就已經不是人了!生不如死——而他,他被鎖在我的對面,看都未看我一眼,一直在求饒,說不該與我私定終身,可他曾經說過,與我私奔便是一生顛覆也絕不會後悔,他說愛我,愛我的呀!小郎君——」

    她周身鬼氣暴漲,突然抬頭赤紅著雙眼看林機玄:「他看著我遭受折磨,卻從未開口替我求饒,那馮家少爺對他說,只要他親手在我體內灌入水銀,他就放了他,多天真啊,就如同我一樣天真,他不該死嗎?不該死嗎!?你說呀!你說這世間法理有度,天道有常,可我備受折磨的時候這法理和天道又在哪裡!?」

    林機玄一時怔忡,直到耳邊響起錢蔭的聲音:「人生為人,人死為鬼,一切因果皆在生死簿上,十殿閻羅自會給你法理天道!」

    「那我便要這般認命嗎!?備受痛苦得死後再入輪迴,又當一世的傀儡,任由天道和法理擺布,小郎君,你說,究竟什麼是天道,什麼是法理?!」

    「我是學理論物理的,」林機玄被她尖銳的吼聲吵得頭痛,不耐煩地說,「我能給你解釋洛倫茲曲線和狹義相對論,解釋不了什麼是天道和法理。再說,你能不能有點厲鬼的尊嚴!?擺出這副期期艾艾的樣子給誰看?真要覺著天道不公,就去鬧個人仰馬翻,藏在把傘裡頭算什麼?」

    錢蔭聞言大驚,忙眼觀鼻鼻觀口,嘀嘀咕咕念道:「我剛才一瞬間耳鳴了,這種大逆不道的話我一個字都沒聽到。」

    林機玄白他一眼,又說:「我現在有這個耐心聽你講這些事情,只是想問你,你究竟還有什麼遺願未了,趕緊說,我看看能不能幫你完成。」

    夏小姐的鬼氣再次陡然暴漲,錢蔭的鎖魂鉤都差點沒勾住她,就連林機玄都被這鬼氣壓抑得有些喘不上氣。

    這無法抑制的滔天恨意。

    「他還活著……那個姓馮的還活著!」夏小姐說,「當年我化身厲鬼,殺了郎君之後便想殺了他,可他身上有護身符,我殺不了他!我殺不了他!輾轉幾個輪迴,我已經找不到他了!我恨他,我恨他!!!」

    林機玄看向錢蔭:「能找到這個人麼?」

    錢蔭小心翼翼地說:「前世輪迴鏡,一分鐘千枚五銖錢,我試試討價還價,能不能打個九折。」

    「買白菜呢?!還有什麼別的辦法?」

    錢蔭無辜地搖了搖頭。

    林機玄想了半天,突然想起自己還有個藍色法器盒沒開,取出來一開登時跳出一個新的天師法器——

    「恭喜獲得藍色法器——卜鏡!」

    【卜鏡】:用以占卜的銅鏡。

    《自然經》里有一章是專講占卜,天師道內占卜雜類眾多,其中一門就是用銅鏡占卜。鏡子自古因其透徹明亮,常常被天師拿來顯照鬼神之用,也有說法是請來的鬼神會讓其暫住於鏡中世界,所以便有了占凶卜吉的能力,稱為「鏡聽」。

    鏡聽專用來尋根問源,功效有如筆仙,但比筆仙之類向惡鬼詢問的方式溫和得多,眼下這情況太適合鏡聽了!

    第15章 二十二點(一)

    拜那場《自然經》的入職培訓考試所賜,鏡聽的方法他記得非常牢靠,但今天林機玄被這倆搞得想消極怠工,乾脆把傘一收,將桃符壓在上面,準備睡個覺明天起來再說。

    第二天他睡到自然醒後,開始準備鏡聽的儀式。

    他先去廚房把鍋倒滿水,取了一把勺子丟進鍋里,在心裡默念了想問詢問的事情後,轉動勺柄,勺柄逐漸停下來,指了個方向。

    這就是鏡卜的前期流程,完成後,求占者把卜鏡塞進懷裡,沿著勺柄指的方向,一出門聽到的第一句話就是心裡所求的事情。

    林機玄隨便吃了點東西,扯了塊破布把油紙傘抱了起來塞進背包,又抱上卜鏡出門,剛下樓就聽到兩個遛彎的鄰居說:「紫荊路那邊不太安全,最近別去了。」

    「怎麼回事呀?」

    「好像是出了什麼變態,我同事說晚上總覺著有人在跟蹤她,嚇得她趕緊搬走了。」

    「這麼恐怖呀?」

    「不只這樣,聽說還有人失蹤了呢。」

    紫金路麼?

    林機玄掏出手機,查看他們說的地址,跟勺柄指的方位一致,離這兒不遠,打車十幾分鐘就到。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27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