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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他又拉著推車下樓了。
史密斯先生面元表情的將視線移向擺滿聖誕大餐的桌子,然後伸出了手……
胡不適幹什麼去了呢?
答案:他去裝飾聖誕樹了。
聖誕樹的原材料……自然是花園裡孤零零禿頭站著的元帥閣下。
去超市前胡不適就看好了,樓下那棵樹雖然大了點,但是枝條堅硬、便於懸掛物體,正是個聖誕樹代替品的好材料!
剛剛修剪樹枝的時候,他還特別注意留出了掛裝飾品的枝條。
從推車裡不斷掏出燈飾,胡不適爬上爬下很快將燈泡什麼的掛了元帥一身,然後樂顛顛回去了。
「早就想這麼做一次了,看!我們也有聖誕樹了!好大一棵聖誕——呃!?」看到史密斯先生手裡拿著的東西時,胡不適噎住了。
呃——他是叫史密斯先生自便先吃點,可是他沒想到史密斯先生自便的結果就是:他把胡不適買給老喬治的狗的七個不同口味罐頭都吃掉了。
那是狗罐頭呀窘!雖然那罐頭瓶上畫著狗,可那不是狗肉罐頭而是給狗吃的罐頭啊阿阿阿!
「哈——吃飯!我們吃飯!」再度元語的胡不適於是開始倒酒。
是夜,兩個人酒足飯飽,吃得相當愜意,雖然史密斯先生一句話沒說,不過電視機里傳來的各種聲音彌補了室內太過安靜這個缺陷。
「謝謝招待,罐頭很好吃。」臨行前,史密斯先生終於對胡不適說話了。
長久以來,胡不適幾乎以為史密斯先生不會說話,忽然一句話讓胡不適哽住了,然後等到大門關上,胡不適這才琢磨過來那句話內容的意思——
罐頭很好吃……
喂!那是今天唯一不是我做的菜啊!史密斯先生你真的是在感謝我嗎?還有……那是狗罐頭吧?餵——
有史以來最失敗的宴請以及客人出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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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史密斯先生對自己的招待評價很微妙,雖然史密斯先生整個晚上只和自己說了一句話,但是他還是給了自己「陪伴」的感覺。
對方的眼神變得溫和,透露出來他其實也有點開心,不知道為什麼,胡不適覺得自己看懂了對方的眼神。
史密斯先生的眼神有點像自己小時候養過的一隻狗,其實也不算養,只是每天放學的時候固定到巷子裡給它餵食而已。每天一個人放學的時候,那隻狗總會跟在他身邊,靜靜的陪著他,它從來不叫,但是卻給了胡不適被「陪伴」的感覺,那種感覺,很好。
沒有立刻收拾桌子,胡不適倒了一杯紅酒,怎麼會將人比成狗呢?史密斯先生知道了可能會不太高興吧?
拉開窗戶,胡不適靜靜的看向窗外的聖誕樹。
外面下雪了,他出去裝飾聖誕樹的時候就開始零星小雪,現在則是鵝毛大雪,最浪漫的白色聖誕。
光禿禿的樹幹被燈泡裝點得華麗,夜色和燈光的掩映下,完全看不出它是棵光脖子樹,胡不適有點驕傲的想自己這棵應該是這附近最大的聖誕樹了,不過可惜這個社區太偏僻了,這麼漂亮的聖誕樹除了自己,卻無人欣賞。
他想大概蓮不會過來了,已經這麼晚了。
胡不適低下頭,為自己再添一杯酒,冬日裡的涼風吹在他因為酒意而灼熱的雙頰上,一股香味瑩然鼻端。
一開始他以為那是酒的味道,不過很快的、越來越濃的味道讓他不容錯認:那是一種……非常好聞、非常讓人迷醉的味道,讓人……
面紅心跳,胡不適忍不住向味道來源的地方望去,他愣住了。
我想開一樹最美的鮮花,盛放在你面前。
看到窗外情景的一剎那,胡不適感覺自己腦海里只剩下了這一句話。
他終於想起這棵樹為什麼眼熱了!
蓮!一定是蓮!他過來陪自己過聖誕了!
第四章元帥閣下把Bush壓倒了
……其實我很想你,如果可以一起XX和OO就好了就好了就好了就好了……
忽略生僻辭彙,這句話的主句蓮卻是第一時間理解完畢的,貌似遮罩了一切資訊的蓮心裡還是給自己留了希望,偷偷的將胡不適的信號接入列為最高許可權,於是,第一時間接到胡不適的資訊之後,蓮立刻醒了過來!(醒得夠慢的,不過畢竟是植物人嘛)
迅速的閱讀完,然後,元帥閣下激動了。
這一激動,就開花了!
像是把過去漫長歲月里積攢下來的激動全部釋放出來似的,蓮感覺自己在生長,他幾乎聽到自己枝條快速生長的聲音,層層疊疊的紅色花朵從枝條間拔起,一朵一朵,怦!怦!像極了傳說中心跳的聲音。
我很想你很想你很想你——
巨大的喜悅感充滿了蓮的內心,他覺得自己頭重腳輕,他睜開心眼,看到—個人正從遠方飛奔而來,那張臉……正是照片中胡不適的模樣!
蠢蠢欲動的愛意再也無法遮掩,蓮閣下向胡不適的方向飛奔——飛奔——
奔——
怎麼奔不出去?!
忘了自己還是樹形腿、還沒從土裡拔出來的倒霉蓮閣下,向著胡不適的方向倒了下去。
貨真價實的,泰山壓頂般的……倒了下去……
哐當一聲,元帥閣下終於把胡不適壓倒了。
提問,樹形的元帥閣下把人形的胡不適壓倒,受傷最重的是誰?
A.元帥閣下。
B.胡不適先生。
答案是C:里昂·傑克遜。
里昂·傑克遜謹慎的醒來了。
「你終於醒了!」
一個帶著外國腔的聲音在他耳邊響起,里昂皺了皺眉頭,視線移向自己的右腿,此刻,那裡正裹著層層繃帶。
「你的腿骨折了,醫生已經幫你處理好了。」
那個聲音解釋著,他這才將視線移向說話人,在他耳邊喋喋不休的是一名亞裔男子,看起來有點眼熱。等等——
這不正是自己暈倒前大叫自己的名字朝自己跑來的那個人嗎?
該死的——這個傢伙怎麼知道自己的名字?擰起眉頭,里昂的表情變得有點猙獰,就在這時候,那名男子沖他微笑了,「太好了!我這就去告訴警察先生你醒了!」
聽到「警察」二字,里昂愣住了。
里昂·傑克遜,性別男,年齡三十五,職業銀行搶劫犯。
自從十年前被銀行解僱後,他就開始搶銀行,每次搶劫就是血漿片拍片現場,十步殺一人,從來無活口,他被稱為史上最惡搶劫犯。
據說很多美國大片導演都會在他搶劫後的地方取景提取靈感,從《侏O紀》到《CSI犯罪現場》,從《絕O終結站》到《奪0鋸》,處處可見里昂·傑克遜式犯罪智慧的閃光。不過正是因為他這種殺光搶光的做法,警方至今仍然無法確定他的身份,而他的通緝令上的照片仍然是一片空白。
直到今天、在他進行第七次搶劫的時候,意外發生了。
昨天是個普通的日子,他像往常一樣進行了搶劫,像往常一樣搶劫完銀行滅掉所有在場人員並且仔細布置好現場之後,里昂·傑克遜帶著自己的戰果——一個裝有大約一千萬歐元現金的行李箱離開了所在地。
然而他離開得並不像往常那樣順利,行進中,他發現塞車了,前方似乎出了什麼事件,警員開始對每輛過往車輛進行臨檢。而此刻,他的車子已經到了進退不能的地步。
棄車逃跑是很不明智的選擇,如果這時候留一輛空車在這裡,警方早晚會查到他頭上來,所以里昂使用了另一套方案:下車,將搶來的贓款和作案工具暫時藏在別的地方,然後事後另行領取。
他很快就確定了藏匿地點:不遠處的一個社區此刻正門戶大開,而有人正在裡面種樹,還有比這更好的掩埋地點嗎?
眼前一亮,里昂很順利的進入了那個社區,在栽種人員離開後將自己的旅行袋埋了進去,然後重新回到車上,回來的路上還在路邊的超商買了一瓶水,這很平常,很多被堵在路上等待臨檢的車主都在這麼做,於是他很順利的通過了臨檢。
有驚元險,平安順利。
夜幕降臨,傍晚的時候,里昂重新來到了這個社區,這次的目的自然是將下午埋在這裡的東西取出來,然後,他剛剛站在那棵樹下便聽到有人大叫自己的名字,心裡大吃一驚,剛剛轉過身就——就暈過去了!
「……我們都被砸暈了,幸好警察先生們路過及時把我們送到了醫院。」
之前的亞裔男子不知什麼時候又進來了,他身後果然跟著幾個穿警察制服的男人,那些警察此刻正用審視的目光盯著他……
里昂吞了口唾沫。
「我們得謝謝警察先生。」
就在他絞盡腦汁想要如何應對警察的時候,亞裔男子再度開口了,多虧他一直在說話,氣氛才不會太奇怪,里昂開始覺得男子順眼起來。
「謝謝。」於是里昂從善如流的向警察們道了謝。
「我回家拿衣服的時候,順便拿了飲料,要來一罐嗎?」正當里昂再度詞窮的時候,亞裔男子適時的發言再度給他解圍。
於是里昂再次從善如流的像別人一樣,拿了一罐飲料,然後從善如流的喝了一大口。
然後他就再次暈了過去。
「啊!?糟糕——那是我們研究所新出的農藥!因為瓶子和可樂瓶子長得很像我拿錯了!」
隱隱約約的,他似乎聽到了亞裔男子的驚叫。
再度醒過來的時候,里昂·傑克遜不單單是腿疼了,他頭疼,胃更疼。
里昂忍不住揉了揉胃。
「你的胃,剛剛清洗了一下。好好保重。」這回,連方才還一臉公事公辦的警官眼裡都帶了一絲同情,原本應該做的筆錄都沒做,他甚至拍了拍里昂的肩膀,「我有事先行告辭,不過我會留一名屬下送你們回家。」
領頭的瞀官對他點了點頭,便離開了。之後,他的屬下開著警車將他們送回了胡不適居住的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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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拒了警察先生想要送他們上樓的好意,里昂終於鬆了口氣,將精力集中用在那名亞裔男子身上。他不明白,為什麼對方可以叫出自己的名字。
不過真相出人意料的簡單:這個Bush認錯人了。
Bush是出來見未曾謀面的網友的,而那個網友非常巧合的擁有和自己發音類似的名字,非但如此,那棵該死的把他砸骨折的樹似乎也是那位網友栽的,於是這個Bush一叫,自己一回頭,事情就烏龍了。
不過也多虧了這個烏龍,如果不是對方在自己昏迷中向警方解釋了自己的身份,警方一定會徹查身份不明的自己,只要稍微查徹底點,自己就完蛋了。
里昂鬆了口氣,他打算暫時扮演Bush的網友,他的錢還埋在樹下。他想好了,這是最後一票了,拿到錢他就立刻出國,隨便找個偏僻的地方住下,隱姓埋名幾年,然後弄個新身份重新過日子。
里昂看了看身邊的胡不適,對方一直在偷偷打量自己,一旦發現自己看過來就立刻收回視線,居然還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