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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2歲,剛剛會自己走路的馮蒙不知道怎麼回事,莫名其妙出現在林淵的小車裡了。
附帶一提,這個小車是指嬰兒車。
那時候的林淵也才2歲,他腳笨,那時候還沒法自己走,只能扶著東西走,於是外婆有事的時候就把他扔在嬰兒車裡。
馮蒙的爺爺老馮是在鎮上開照相館的,因為孫子丟了的事著急的不得了,鎮子很小,商業街就更小了,人們的關係也更好,比起鄰居更像是親戚,一聽老馮家的孫子丟了,全鎮的人都跑出去找了,林淵的外婆也去了。
想當然,他們找了一天也沒有找到。
可想而知,眾人找了一天也沒找到的孩子最終被發現在林淵這裡的時候,大人們是多麼欣喜若狂!
這是馮蒙第一次“走丟”,也是林淵第一次找到“失蹤人口”。
同時也是他們第一次相識。
據說那個時候年僅兩歲的林淵就非常有擔當了,不但把自己的奶瓶給馮蒙喝,還給他蓋了一半自己的小被子,甚至還把馮蒙尿過的小褥子踢下去了(←之所以確定是馮蒙尿的而不是林淵,是因為林外婆信誓旦旦林淵那時候已經完全不尿床啦)!
人們找到他們的時候,馮蒙吃飽喝足不算,小屁股下也是乾淨乾燥的,甜蜜蜜的睡著了。而林淵則沒有睡,一邊看著馮蒙,一邊在旁邊玩外婆留給他的玩具——紋身槍。
大人們都說:林淵這是照顧小哥哥,給小哥哥放哨呢~
林淵:……
馮蒙:zzzZZZZZZ
總之,從能走路開始就迷路,馮蒙的成長史簡直就是一部迷途記!按理說就兩條路,想迷路也難吧?然而馮蒙愣是可以花式迷路,經常在各種匪夷所思的地方找到馮蒙,可以說林淵之所以知道鎮上那麼多不為人知的近路,都是由於在成長過程中由於馮蒙的緣故走過太多小路的緣故了。
兩人的孽緣開始於兩歲時候的小車車,終止於高中畢業。
馮蒙考上了大城市黝金市的黝金綜合學院!是美術專業!雖然馮蒙很路痴吧,可是他的腦子其實很好用,從小到大每次都是年級第一,林淵每次考前補習都是靠他才能艱難飛過。
大城市的生活節奏很快,離開之後馮蒙就回來過一次,林淵不是喜歡沒事打電話和人聊天的人,如果不是馮蒙時不時發個消息過來,兩個人的聯繫大概就斷了。
如今趁這個機會可以和老友重新在一起一段時間,某種程度上,林淵心裡還是很期待的。
“走吧走吧,我們趕緊離開這裡,這裡可是黝金站,全黝金市地價最貴地方的站點,平時輕易沒機會過來一趟,嘖嘖,這還是站台嗎?看起來簡直是藝術館啊!”一邊拉著林淵往站台走,馮蒙一邊小聲對林淵說著:“被你救了的、還幫你修助聽器的那個人搞不好是大富豪!”
林淵就愣了愣。
他腦中浮現出深白的樣子,然後浮現出深白的房子,最後浮現了兩隻小黑貓。
大富豪什麼的……和對方住了兩天,再怎麼沒常識,林淵也知道自己暫住的地方並非普通人家了。
可是深白倒是和他印象里那些有錢人完全不同。
“是個好孩子。”林淵對馮蒙道。
馮蒙:?????
作者有話要說:阿花:由於女主角阿美重傷,本劇暫時停更。
!
第二十二章 室友們
林淵終於抵達了最初的目的地——東望金站。
和幾乎沒有幾個人、裝修風格宛若美術館的黝金站完全不同,東望金站可謂是人來人往。除了抵達黝金市的那一天在車站見過這麼多以外,這兩天在深白那裡,林淵可以說是一直生活在只比山海鎮人口密度大一點的環境中,所以乍一來到這麼熱鬧的地方,林淵有點小小的不適應。
“這才是大城市的人口密度水平,阿淵,你這兩天住的地方是本市的頂級富人區,那裡做不得准啦~”完全知道林淵在想什麼,馮蒙伸長胳膊拍拍他的後背。
除了人口密度以外,兩個車站的裝修風格也完全不同。
如果說黝金站像個高級美術館的話,那麼東望金站給人的感覺有點像……圖書館?
“沒錯,東望金站就是黝金市市立圖書館的一樓,從4號出口出去可以直接進入黝金圖書館的,憑藉交通卡可以借書哦~”馮蒙又解釋道。
林淵點了點頭,他習慣性的觀察周圍的環境以及路過的人群,很快他就發現:在這個車站進出的人年紀普遍比較年輕,除此之外,這些人還都文質彬彬的,如果硬要讓他找個對象類比的話……
他腦中先想到了深白,然後想到了馮蒙,最後,甚至還想到了徐然。
如果硬要說這三個人有什麼共同點的話,大概就是身上的“文氣”吧?那種讓人看了就覺得這個人學習很好,讀過蠻多書的氣質。
反正林淵自己身上沒有。
“住在這一站附近的大多是黝金學院的教職員工還有學生了,這一站是新建的,建起來以後好多想讓孩子從小在黝金學院念書的家長也把房子買在這裡。”刷卡出站,馮蒙繼續盡地主之誼的為林淵介紹著自己知道的一切。
“其實離學院最近的車站是黝金站,據說還有土地根本就是在黝金學院裡面的,可惜那邊的地價實在太貴,一般人別說買了,租都租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