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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玲的委屈是內生的。僅就愛而言,胡蘭成的出現十分突兀,讓她措手不及。她的青春期是被截斷的。從父母之手到愛人之手,雖過程短促,稚嫩蒼白,卻簡單明了。雖然有一紙婚約,二人依然是“一個金童,一個玉女”。胡蘭成父母雙雙亡故,不用伺奉公婆,承歡膝下,少了幾多口舌是非。這對拙於交際的愛玲來說自然是好事。

    蘇青則沒那麼好的運氣。這受過新式教育的少奶奶處理家務常常手忙腳亂,心浮氣躁。且公婆健在,懷孕生下的又是女兒,未能給徐家延續香火。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內不能見容於夫君,外不能見容於公婆。她的處境好比一腳踩空在閣樓上,上不得,下也不得。

    如果丈夫幫她還好,起碼還有人對題《釵頭鳳》,共唱《東南飛》。像我母親雖與我奶奶不和,但父親疼愛她,好歹不孤單。其實我父親這樣做是最明智的,因你是要共妻子生活的,幫了妻子,事情就有轉圜的餘地,即是幫了母親。

    偏偏是蘇青的丈夫另有新歡,恨不得她自動隱身下堂去。背靠娘家也是枉然,嫁女如潑水,已為徐家婦,好好歹歹自己處著去吧!父母竟也做了袖手旁觀人。

    愛黯淡下來,生活便顯露出斑駁猙獰的氣色。丈夫只顧在外花天酒地,不養家,也不負責任,礙於面子,還不許她在職業上發展。縱使她有再多的戒指也供不上這樣坐吃山空。無奈之下,她向他要錢以作家用,竟挨了丈夫一記耳光。他是徹底不愛她了,一顆心硬成了石頭,再風化成粉末,風一吹,飄飄灑灑散落開來。

    對於蘇青的這段婚姻,愛玲有自己的看法:“其實她丈夫並不壞,不過就是個少爺,如果能夠一輩子在家裡做少爺少奶奶,他們的關係是可以維持下去的。蘇青本性忠厚,她願意有所依附,只要有千年不散的宴席,叫她像《紅樓夢》里的孫媳婦那麼辛苦地在旁邊照應著招呼人家吃菜,她也可以忙得興興頭頭。”

    “離婚吧!彼此好過。”十年之後,終於有一天蘇青昂然對那個自己叫丈夫的男人說。她要去尋找自己新的生活。

    一九四三年,蘇青開始在《風雨談》上連載自傳體長篇小說《結婚十年》。書中有許多關於婚姻生活中女性性心理的真實描寫,在現在來說算不得什麼,在當時卻可謂前衛。一時她被社會稱為“大膽的女作家”,大紅大紫,風頭大大蓋過今天一幫用身體寫作的美女作家們。其實,不過是標題和內容用得十分大膽,真正讀下去,卻是寫得很乾淨。恰如胡蘭成所評:“女娘筆下這樣大方利落,倒是難為她。”

    說起來,《結婚十年》我沒看完,但我實在是喜歡蘇青,喜歡得不得了。她身上幾乎集結了所有我喜歡的女人的特徵:率直、獨立、堅定、大氣、忠貞。

    蘇青為人率直,連寫作都不喜歡用二三人稱的,“我我我”地直身而上。她與愛玲都是上海“孤島”時期走紅的作家。日本投降後,兩人都受到非難。蘇青曾做過這樣的表白:“我在上海淪陷期間賣過文,但那是我適逢其時,蓋亦不得已耳,不是故意選定這個黃道吉日才動筆的。”

    蘇青個性獨立,亂世中一個女子,拖家帶口,也真是難為她。如她所言:“我房間裡的每一樣東西都是自己掙錢買的”。然而緊接著的一句卻是:“可是我回頭一想,這有什麼值得高興的呢?”哀而不傷的一句話,背地裡或許是淚如雨下。亦說她做高官的情婦,她身邊走來走去一個又一個的男人,欣賞她的紅顏美貌,欣賞她的才氣慡直,就是沒一個人肯為她留下。

    一九四六年夏初,上海的局勢稍稍和緩,有人請蘇青去編副刊,條件只有一個,就是要她改名。愛玲冷靜客觀地勸慰她說:“現實也得考慮!你去當主編,我也有條出路可走!我是不介意改名的,我這名字是一直都嫌它俗氣,趁機改了也好!”

    蘇青顯得很沮喪,創辦《天地》那意氣風發的神采已然不見了。她悲苦地說:“你算好的!有個姑姑給你擋一擋,靠一靠,我這一轉身,老的老小的小,誰讓我靠?現在又這樣惡名在外,再嫁也沒有人敢沽問斤兩,我預備把自己掛在繩上,就這麼風乾了算了!”

    天地茫茫,我要靠誰?誰能為我所靠?即便是這樣的淒涼,她也熬過來了。愛玲遠走他鄉,她卻留了下來。她還要撐著,還有子女要靠她。但靠了她又怎樣呢?後來因涉嫌“胡風案”,至親骨肉都與她劃清界限,斷絕往來。丈夫負,到頭來依舊是一個“負”字。一生兒女債,想想真是驚心,傷心!

    蘇青晚景淒涼,她老病纏身,也不服藥,但求速死。一門關煞,種了些糙花,“這些花是我生命末期的伴侶”。她說。

    一九八二年,蘇青六十九歲。孤獨地死去。

    “這篇文章本來是關於蘇青的,卻把我自己說上許多,實在對不起得很,但是有好些需要解釋的地方,我只能由我自己出發來解釋。”這段文字錄自愛玲的《我看蘇青》。

    這本書是關於愛玲的,卻把蘇青說了許多。因為我也有好些需要說明的地方,只能由蘇青出發。因為蘇青對於愛玲,實在是太重要了。

    蘇青比愛玲大,成名亦比愛玲早,卻因愛玲才被廣泛念及。愛玲對於蘇青的評價雖有溢美之辭,卻其情可諒,大概是出於某種知遇之恩吧。

    借用某位女士的話,雖然傖俗,卻也能說出原委來。“張愛玲的被發掘,是蘇青辦《天地》月刊的時候,她投了一篇稿子給蘇青。蘇青一見此人文筆不凡,於是便函約晤談,從此變成了朋友,而且把她拉進文壇,大力推薦,以為得力的左右手。果然張愛玲也感恩知進,不負所望,邁進文壇以後,接連寫了幾篇文章,一時好評cháo涌,所載有聲,不久就大紅大紫起來。”

    又算起來,蘇青是愛玲與胡蘭成驚世之戀的媒人。能被愛玲和胡蘭成兩種不同性格的雅人喜歡並視為知交,可見她確是不俗。再有胡蘭成因事下獄,亦是她拖著愛玲去說情。(彼時愛玲還不太認識胡蘭成,只是偶聞其才名。)她倒是實心實意,事後也不見得了什麼好處,言語上有什麼炫耀之意。蘇青這樣的俠義,男子亦要自慚形穢。生在古代真是薛紅線、張紅拂之流。就是污風穢雨的上海灘,她也照樣是金石玉磬響噹噹的。

    至於二人的交往,可謂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是交淺言深。

    “如果說她同我不過是業務上的關係,她敷衍我,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為了要稿費,那也許是較近於事實的,可是我總覺得,也不能說一點感情也沒有。我想我喜歡她過於她喜歡我,是因為我知道她比較深的緣故。那並不是因為她比較容易懂。普通認為她的個性是非常明朗的,她的話既多,又都是直說,可是她並不是一個清淺到了一覽無餘的人。人可以不懂她好在哪裡而仍舊喜歡同她做朋友,正如她的書可以有許多不大懂它的好處的讀者。”愛玲如是說。

    愛玲灑脫而寂寞,華麗而蒼涼,為眾人所青睞。而蘇青,一如愛玲所言:太正常,太普通,太樸實,當然也親切,有一種古往今來的無所不在的妻性和母性。

    我想,民國荒涼的世界裡,有這樣兩位女子,也不枉為熱鬧一場。在喧囂和落寞之間,二人竟然逼肖《紅樓夢》中的“釵黛”終局。

    格物致知

    愛玲在《天才夢》帶有自嘲的口吻說:“我是一個古怪的女孩,從小被目為天才,除了發展我的天才外別無生存的目標。然而,當童年的狂想逐漸褪色的時候,我發現我除了天才的夢之外一無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點。世人原諒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們不會原諒我。”

    “如果加上一點美國式的宣傳,也許我會被譽為神童。我三歲時能背誦唐詩。我還記得搖搖擺擺地立在一個滿清遺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眼看著他的淚珠滾下來。七歲時我寫了第一部小說……”

    曾經也有一個人對我說:“其實人活在這世上極是普通,若老天稍微賜予一點能力,他往往出色地身不由己。”

    我便在想,天才是什麼?怕是天生的聰明,佛家所言的慧根,世事於別人手上蠢笨難行,到他手上卻翻雲覆雨,掌握自如。譬如,文字的靈性之於愛玲,便是老天惠賜,不得不服。文字在她筆下才有了流光溢彩的生命,真正的活起來。七八歲大小,很多人為寫作文憋個半死,她已經輕巧地寫出了《摩登紅樓夢》。

    愛玲是天才,在我只是淺淺說,這一節,有一個人卻說到了骨頭fèng里了。讀《今生今世》,胡蘭成有這樣的評論:“張愛玲論人,總是把聰明放在第一位,與《大學》的把“格物致知”放在“誠其意”之先,正好偶合。”

    我心下便對“格物致知”起了意思,但不甚了了,於是翻出原文。《大學》開篇有這樣的句子:“古之欲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又擔心人不能解其意,將話倒過來說了一遍:“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治國平天下之大志,於我這等小女子不過笑談。我之俗人,只是眷戀兒女情長,如夢如幻,只想著有一個人愛,穩穩噹噹地齊家。偶爾拿出小聰明獻媚於人,就很是滿足。這樣沒出息,氣死老夫子也未必不可能。

    先說這“格物”二字。鄭注有云:“格,來也。物,事也。直白連在一起,竟然是“來事”兩字。今人說某人“會來事”,褒義上有“聰明”之意。

    雖然與全句的正大恢宏相比,顯得有些不相倫類,甚至有些附會牽強。但我卻以為是對胡蘭成論愛玲最好的解證,於是,有一種小聰小慧的竊喜。覺得又有可獻媚之素材了。原來愛的珍重之中竟有這般滑稽可笑的心思。

    這種解釋自然與儒學正統一派的求知窮理不對,今人更是將這句上升到認識論的層次。但我以為,古人對世界宇宙的認知,所關涉的是人與天的關係。格物也相應的是因其天賦異稟所引致,而非“窮理”的勤奮努力。

    其中性智的天分是最主要的。故所謂“格物”之“格”,可作“感通”解。某種天賦的對萬物的體悟冥會,能夠推出種種對人生世界的認知。簡單點講,一種天生的聰明,加上一點努力和用功,就能通曉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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