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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玲是大臉盤,身段又高。一次胡在燈下端詳愛玲時,他撫著她的臉戲謔道:“你的臉好大,像平原緬邈,山河浩蕩”。這時是笑語知心,說什麼也不覺得難聽,看什麼亦是“天然妙目,正大仙容”。只是一個人骨子裡的審美觀並不易更改的,胡蘭成喜歡的是尖尖巧巧的瓜子臉,小巧玲瓏的身段。與其說,他對她一見鍾情,倒不如說,他對她一見傾心。
艷也不是那種艷法,驚也不是那樣的驚法,胡蘭成看愛玲是觸目驚心的一個“新”字,從心底看去,不過是一個“知”字。
現世安穩 歲月靜好
“我為顧到日後時局變動不致連累她。沒有舉行儀式,只寫婚書為定:胡蘭成張愛玲簽訂終身,結為夫婦,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彼時兩人都知道胡蘭成時時可能亡命天涯,連個婚禮都沒辦,愛玲亦無怨言。
每每讀到此處就感觸不已,這十六字在我口中顛來倒去,回味良久,像“嚼著千斤重的橄欖一般”。
前兩句是愛玲所擬,是一個女子對男人終身的託付;後兩句為胡蘭成所撰,是一個男人對女人的承諾,旁邊寫有炎櫻為媒證。
無論愛玲和胡蘭成的“驚世之戀”最後的結局如何。單只這一點作為,她就有資格睥睨天下女子。她要的是“簽定終身,結為夫婦”;她要的是他這個人,而不牽掛其他,甚至時局動盪,歲月難靜,亦不在念頭之內;她要的是“生死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她要的是婚姻本真,世俗坦然,敢作敢當,不囿於流俗。而胡蘭成的“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亦是另一種世俗的好,只是不及愛玲的真。
或者,他一開始就不及她真。他不夠真,留了一絲空隙,日後便可以抽身離去。她太真,愛得自己啞口無言,這苦只得自己咽。愛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愛玲嫁了,嫁得霽月光明,無牽無礙。尋常女人,沒有愛玲的擔當,有的只有薄如紙的一紙青春時,世事森然逼人就範。這份擔當,畢竟不是尋常人的擔當。女人要學學愛玲這點——自己擔當得住了,別人才可來擔當你。
他與她也曾有過幾日安穩靜好的歲月。
一日清晨,她與胡蘭成步行同去美麗園,大西路上樹影車聲,商店行人,愛玲心裡喜悅,與他說:“現代的東西縱有千般不是,它到底是我們的,與我們親。”這話聽來,讓我心暖如春。
又一日午後,天氣晴朗。兩人去附近馬路上走走。愛玲穿著一件桃紅單旗袍,胡蘭成誇她好看,她道:“桃紅的顏色聞得見香氣。”
愛玲穿一雙繡有雙鳳的繡花鞋子,是在靜安寺廟會上買的,穿在腳上,線條柔和,胡蘭成看了喜歡。她知道他喜歡,所以每次他從南京回來,在房裡總是穿這雙鞋。
愛玲錢財分明,自己稿費高,無須丈夫養活自己,但是依然高興他給自己一些錢,去做了一件自行設計的皮襖。她心裡歡喜,因為世人都是丈夫給妻子錢用,她也要。“能夠愛一個人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那是嚴格的試驗。”胡蘭成似乎通過了這個“試驗”。
在生命的某個時刻,我們都是愉悅的,享受著俗世安穩的喜悅。
愛玲這個人好靜,但不是孤高到與世隔絕。她好象林黛玉身處賈府,那樣的熱鬧繁華要在身邊,心裡又要有距離,不輕易與人親,她的靜亦是這樣的靜。愛玲對人世,好比桃花源里走一遭,到頭來,仍是乾乾淨淨的自己。
這樣一個人偏偏愛上的兩個男人都是外向的。胡蘭成不必說,局勢再亂都能藏身,泥鰍似的兜手滑,順手還能攀紅附綠,由不得人不服。賴雅更是好玩,與其說他是作家,不如說是一名社會活動家,饒是這樣過了氣,才情堵了,還不甘寂寞四處走動。
愛情是徹頭徹尾沒道理,說到底四個字——性格互補。胡蘭成對愛玲真是熨貼,細緻到叫人心旌搖曳,他自己愛出風頭卻不強拉著她出風頭。他知道她愛靜,不愛交際,即使是南京政府的要人要見,他也能免則免,為之擋駕。在《今生今世》里他寫道:“七月間日本宇恆君來上海,我說起張愛玲,他想要識面,我即答不可以招致,往見亦還要先問過她;熊劍東幾次說宴請張愛玲,要我陪同去見她,我都給她謝絕了。我惟介紹了池田,每次他與愛玲見面,我在一道,都如承大事。”
愛玲自他之前,何曾受過這樣的愛寵。但她是女人,女人就是要寵得哄得。
他這樣寫,小事亦叫人纏綿。他太聰明,摸透了愛玲的七筋八脈,連心也瞧得真真的。所以我信他是愛著愛玲的。因愛是小事亦如承當大事,大事亦能化為小事。彼時,這個人既是你的心尖,又是你的全部,像孫悟空七十二變似地可大可小。
讀到胡蘭成書上的一句話:“所以我在政治上諸般作為,亦終不想移動她。”想起曾經看過的一個電視劇,那女主角淒淒切切地說:“我想做一棵樹。一輩子只在一個地方。”
聽得令我心悸。能一輩子只在一個地方多好?能一輩子只愛一個人多好?
且不論胡蘭成真心為何,他或許有自己的私心,為了方便自己攀折別的花柳考慮,可他待愛玲的方式,是最適合愛玲生長的。她不是一捧梔子花,即插即活,她是一棵樹,根不能被移動,還要陽光雨露,男人的愛,才能枝繁葉茂,灼灼其華。
然而,他不過是恣意之人,有名士的逍遙,亦是浪子的恣肆,終究無法給她現世的安穩。愛玲餘下的歲月雖靜,卻未必好。
無可奈何花落去
從前有個女人,千里迢迢地去尋自己因政局變動而避禍在外的丈夫。她眷戀他,更無時無刻不在擔心他。她心裡還藏著一件重要的事:她知道她的丈夫有了情人,她輾轉打聽到丈夫現在所在,便不辭辛苦地找了去。
她沒有想過“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她只是想亂世清秋,我宜當和你在一起,不棄不離。或者,她又當想,我災難之時陪著你,患難見真情,或許會對另一人她忘情也未可知。這是女人的曲款心事,旁人只能臆測,又豈能盡知?
在舊時溫州的街道上,陽光清和,他伴著她,邊走邊聊,她的心裡頭是止不住的喜悅。她說:“我自諸暨麗水來,路上想著這裡是你走過的,及在船頭上望得見溫州城,想你就在那裡,這溫州城就像含著寶珠在放光。”
一日愛玲告訴胡蘭成:“今晨你尚未來,我一人在房裡,來了只烏鴉停在窗口,我心裡念誦,你只管停著,我是不迷信的,但後來見它飛走了,我又很開心。”這樣的眷念真叫人心酸。
她要他在自己和情人之間做個決斷,可見對他未曾沒有餘地,甚至是把自尊骨氣一齊拋閃開來。不料他舊愛未清,新歡又至。
“我待你,天上地上,無有得比較,若選擇,不但於你是委屈,亦對不起小周,人世迢迢如歲月。但是無嫌猜,安不上取拾的話。而昔人說修邊幅,人生的爛漫而莊嚴。實在是連修邊幅這樣的餘事末節,亦一般如天命不可移易。”說了堂堂皇皇的一大套話,顧左右而言其他,不過是一個男人心虛的表現而已。到底是狡辯的多,不落一字真言,叫人不值一曬。
這樣輕描淡寫的幾句話應了兩句詩:“情到濃時情轉薄,而今真是不多情。”在胡蘭成是剛做了三朝,彼此情不長夜未央,而在愛玲則是神仙眷侶歲月迢迢已聚首千年。
又有她到他的住所,他只對旁人說她是自己的妹妹,顧全了新歡的面子,卻叫愛玲這個明媒正娶的妻情何以堪?而她竟然應承住了。據胡蘭成自己說:她來溫州二十餘日,眼見得他有新歡卻仍心存眷戀之意。她的淒楚,透過胡蘭成那隻淡雅的筆,一點一滴地滲過來,是看宣紙背面的紋,朦朧又清晰。
我幾乎可以想見愛玲站在胡蘭成的身邊,日光照耀,她看著他,仍是歡喜。而這個人卻開始心不在焉了,遇見一個人,問到是誰,便說是妹妹。她的笑容便凍住了,墜落在地上。
我仿佛伸手就能觸碰到愛玲臉上那種尷尬苦澀的笑容,她木呆呆又歡喜眷戀的神氣。
一切的委曲求全,只為這個男人,是她愛的。
她的神色一定很淒婉,低眉的樣子一定很哀怨。她被辜負了,那個男人連騙她也不騙,真不曉得是誠實還是寡情。我想那時的陽光依舊清和,卻註定是要下雨了。
俗世的平淡和膚淺,常常將他時、他人之生活戲劇化。愛他人所愛,恨他人所恨。有許多虛擬的情節。曾信奉一分為二法,對與錯,黑與白,事事都講究個分明。後來才懂得,感情之事太纏雜,許多事情沒有對錯之分,只有角色不同而已。
其實,細細想來愛玲真不算得一個可愛的女子,她不夠慈善,人情世故亦不會處理。一面是孩童的天真笨拙,連拈個針頭這樣的小事亦困難。一面又冷眼看世人,對人毫不同情。一個包子還要和癟三搶半天,連給車夫小費亦覺得難堪。看護傷員不盡心,腳頭尺處躺著死人亦照樣吃滾油煎的蘿蔔餅……女子的嬌柔嫵媚,她亦不見得比人強,一發的大咧咧。
她細緻是敏於世事,是對人性透徹的感悟,這些,都不是她主動去交涉的,而是“花來衫里,影落池中”。臨花照水,真性分明,世上一切自來與她交涉。
而胡蘭成這樣的風流蕩子,不但要如花解語,還要人比花嬌。種種溫柔媚態愛玲都沒有,她亦不會照顧別人和自己,生活的潦糙,根本不是現今女子所想的那般精緻小資。她有的只是才,只有那顆七竅玲瓏的比干心。一旦胡蘭成覺得她不過是一個尋常稚弱女子,且已成為他的妻,她就不新了。胡的變心也就成了必然。
她是一個才女,慧而不媚,但註定不是那種能抓牢男人的女子。是悲劇,又焉知不是幸運呢?好不好,想想王映霞、陸小曼就知道了。
其實說來說去都不過是同一句話——“這個世上,又有哪一件感情不是千瘡百孔的?”
聞君有兩意 故來相決絕
年幼時曾去過溫州,許多情形都記得不夠真切,恍惚中有寬闊平敞的馬路,滿街的車,展眼看過去的琳琅滿目的廣告牌,街上行走的摩登女子,有很多廟觀,吃食多是海鮮。
在我不知曉愛玲和胡蘭成情事前,溫州對我而言只是溫州,那城市再好,我並無餘思可想。
現在轉回頭,由《今生今世》中的《鵲橋相會》一段想起,溫州的那條甌江,仿佛回到一九四六年的某一天早晨。雨透溫州,我看見她與胡蘭成作別,他送她至碼頭上船,而後飄然離去。而她佇立船舷,對著滔滔江水,傷心飲涕。滴落下來,仿佛聽得見眼淚融在水裡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