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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麼關係,都不是情人,宋春林也沒有在這裡過夜的習慣。”司徒笙從包里掏出宋春林穿著T恤牛仔褲,站在某棟大廈前的照片,“體態臃腫,臀部下垂,啤酒肚突出,肩膀手臂都是肥肉,這樣的人絕對不會頻繁地使用啞鈴。”啞鈴邊的地板上有好幾道摩擦痕跡。
羅蜜則有不同意見:“也許是打掃房間的清潔工挪動的。”
司徒笙道:“有道理,說不定他是個愛乾淨又勤快的居家型男人,地板還是他親自打掃的。”
儘管他的表情一本正經,但羅蜜與他認識多年,看他長眉一挑,就知道這話絕對不是表面的意思。果然,司徒笙又接下去:“為了時刻保持環境整潔衛生,他利用一米六七的身高優勢,穿著一一零的褲子,邊走路邊用褲腳打掃地面衛生?”
羅蜜在衣櫥里翻了翻:“這不是他的尺碼。”
除非宋春林有穿大碼的愛好,可照片裡合身的牛仔褲推翻了這種可能。
羅蜜道:“這是怎麼一回事?”
司徒笙道:“很簡單。黑衣人隨便找了間空屋子放下宋春林,而宋春林離開了。”
羅蜜低頭看著床下箱子被挪動的新鮮痕跡:“離開之前見財起意,順便拿走了這家主人的一點東西。”
“你被人綁架這麼多天放回來,還想著順手牽羊?”
羅蜜用無比虔誠的眼神表達:Yes,I do。
“請切換到正常人的模式。”司徒笙無奈道。
羅蜜道:“他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內心很驚慌,很恐懼。他可能會小心翼翼地觀察環境,這時候對他來說,最重要的是安全,和自由。所以,一旦他發現這個屋子裡除了他之外,沒有第二個人,他就會離開。那麼問題來了,箱子是誰拿走了?可能是不久前剛來過這裡拿東西的萬春芳,也可能是另一撥人。”
司徒笙笑了笑,穿著黑絲綢睡衣大搖大擺地下樓,神情之淡定,行為之泰然,好似他就是這間房子的主人。
客廳仍是漆黑一片。
他打開了燈,歐式風格的客廳在水晶燈的照耀下一覽無餘。
羅蜜一下子就注意到沙發上的黑色粉末痕跡。儘管這間房子很久沒人來過,會有灰塵,但是在鋪滿灰塵之前,看得出這裡是被精心打掃過的。沙發上的黑色粉末和這房子格格不入。
她用棉簽颳了刮,確認粉末是覆蓋在灰塵上的,說明是新近蹭上去的:“是煤粉。哪裡沾上的?發電廠?”
司徒笙的手在沙發上比了比。
羅蜜說:“這麼大的面積,像是四個人坐在上面,或者……”
“一個一米七左右的人躺在上面。”
羅蜜道:“宋春林?他被人從煤粉里挖出來,丟在上面。”
“然後呢?”
“然後?上樓換衣服或者直接離開……都不對。”她注意到煤粉僅限於沙發周圍,如果宋春林走動,其他地方也一定會有痕跡。她拿出放大鏡在樓梯和玄關處細細地找了,什麼都沒有找到,“有人消除了痕跡?”
司徒笙道:“但為什麼不消除沙發的?這是皮質沙發。”
羅蜜沉思。
“我們可以從進門開始想。”司徒笙道,“有個渾身煤粉的人進來之後,躺在了這張沙發上,然後他從沙發上掉了下來。”
羅蜜打斷他:“你怎麼知道他掉了下來?”
司徒笙蹲在沙發前:“你應該看煤粉的走向。它們大面積地向外摩擦,說明那個人是在躺著的情況下掉落下來的。如果是坐起來的話,身體上方是不會向外摩擦的。”
羅蜜點頭。
“他從沙發上掉下來,地上卻沒有大量煤粉……”
“有東西接住了他。”羅蜜頓了頓,眼睛一亮,“是箱子!”
司徒笙道:“三十二寸的箱子,一米六七的身高,應該能塞進去了。”
羅蜜道:“這真是太陰險了!明明帶走了人,還帶走半衣櫥的衣服讓我們誤以為宋春林是自己離開的。”
司徒笙搖搖手指:“對方並不想誤導別人。”
“那為什麼衣櫥里只有一半的衣服?”
“應該是萬春芳搬家時自己帶走的。你沒發現嗎?衣櫥里的衣服很過時。”司徒笙嫌棄地看著自己身上的睡衣,“包括這一套。”
羅蜜整理了一下頭緒:“也就是說,黑衣人將沾滿煤粉的宋春林丟到了沙發上,然後從樓上拿了個箱子裝起來帶走。聽上去像把這裡當成了加油站。這不太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