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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康有為自編年譜,說光緒用這四個人,完全是因為他的關係:上之用林旭,以其奏摺稱師,知為吾門生。上之用譚嗣同,以其與我同為徐學士及李園(端芬)尚書所薦,皆吾從也,故拔入樞垣。楊劉為楚撫陳寶箴所薦,而陳寶箴曾薦我,楊漪川又曾保陳寶箴,上亦以為皆吾從也,而用之。時譚復生實館於吾,林暾初(旭)亦日日來,上意有所欲傳,吾有所欲曰,皆借譚林通之。時李園奏薦甚力,上以忌西後未敢顯然用,故用譚林楊劉代之,上之意極苦矣。

    此亦不免大言炎炎,藉此裝點。其實光緒所最欣賞的是楊銳,而楊銳與譚、林並不甚洽。據楊銳致其弟肖岩信中說:現在新進喜事之徒,日言議政院,上意頗動。而康梁二人,又未見安置,不久朝局恐有變動。

    此函作於七月二十八日。所謂“新進喜事之徒”,由措詞可見其輕視與不以為然之意。而對“康梁二人,又未見安置”引以為憂,則心目中亦認定康梁無非獵官而已。

    同函又云:每日發下條陳,恭加簽語,分別是否可行,進呈御覽。事體已極繁重。而同列又甚不易處。劉與譚一班,兄與林一班,譚最黨康有為,然在直尚稱安靜;林則隨事都欲取巧,所答有甚不妥當者,兄強令改換三四次,積久恐漸不相能。  

    按:軍機章京例分頭班、二班,四京卿輪值,亦即與康有為的主張不合。謂“林則隨事皆欲取巧”者,必是林旭在加簽時,將康有為的意見,夾帶在內,而楊銳不以為然,“強令改換三四次”,則其持重亦可想見。

    “譚最黨康有為,然在直尚稱安靜”兩語,亦深可注意。按:四京卿的任務及所能發生的作用,在當時及後世,一直被誇張而致失實。如劉光第家書所言:同……四人,不過分看條陳時務之章奏耳。因有“參與新政”四字,遂為嫉妒者詬病,勢如水火,將來恐成黨禍。

    第三章獄中壁詩(3)

    可知所謂“參與新政”的真相,職權其實有限。而康有為則務為誇大,意中若謂,用其門徒參與新政,實為便於其主持新政的一種手段。此則仿佛以甲申以後的醇親王自居了——光緒十年甲申三月,恭王領樞,以盛是一疏,全班被逐。軍機用禮王世鐸及孫毓汶,實皆聽命於醇王。醇王以光緒本生父,不便任何主持大政的名義,康有為則以為慈禧所惡,此時亦不便任何主持新政的名義,故而隱居幕後以待時。他希望時人有此錯覺,就必得誇大招搖,而益為舊黨所嫉。袁世凱謂贊成帝制者,置其於爐火之上。我則謂康有為之於四京卿,直是有意推之於絕嶺斷崖,而己躡其後,成則自居首功,敗則猶可抽身。我很疑心光緒囑康有為離京赴滬辦官報,是他自己籌好的一條退路。這不是我故意探求,實在是康有為鬼蜮為心,奸詐百出,不能不令人隨處皆疑之故。  

    茲由前引楊銳、劉光第兩家書,參以光緒的兩次硃諭,大致可以想見當時的情形:第一,光緒推行新政,雖有徹底改革的決心,但在做法上卻是緩進的,一方面詔求直言,廣采輿論,作全盤改新的準備;一方面擇可行者先行。此所謂“可行”,即以不致激怒慈禧太后為原則。至於徹底改革的時機,要等到籌得能盡罷“老謬昏庸”之大臣,“而又不致有拂聖意”的善策,才談得到。此看光緒所賜楊銳的密詔,自然明白。

    第二,四京卿基本上仍是軍機章京,不過指定了專看“時務條陳”的任務。賜楊銳密詔中指示,有所陳奏,仍由“軍機大臣代遞”,可知光緒並無意推翻原有體制,以四京卿代替軍機大臣。可知任命四京卿為革新的做法,而非革命的做法。

    第三,光緒亦無凡行新政,必從康有為意見的想法。相反地,楊銳對林旭的簽,常“強令改換三四次”,而光緒向用楊銳,此可見宸衷總以持重為主,不取盲目急進。

    第四,林旭希望利用看時務條陳加簽的機會,實現康有為的主張。而譚嗣同意不在此,此所以“在值尚稱安靜”。不知“最黨康有為”的譚嗣同,別有不“安靜”者在!  

    總之,武裝奪權為康有為、譚嗣同及徐致靖父子的主張。四京卿中,林旭曾與聞其事,但並不十分熱心,更反對謀諸於袁世凱,楊銳、劉光第則根本不知。所謂“今朕位幾不保,汝康有為、楊銳、林旭、譚嗣同、劉光第等,可與諸同志妥速密籌,設法相救,朕十分焦灼,不勝企望之至”的“衣帶詔”,斷為偽造,亦更明白。因為果有此詔,楊銳一定會聲明“不奉詔”。對擬時務條陳之簽,“所答有甚不妥當者”,楊銳尚且強令之三四改而後上,謂其能奉措詞如此不妥當的密詔,其誰信之?楊銳的一條命,實在是送在康有為手裡的。而康有為自編年譜中,對楊銳猶深致不滿。只好說是前世冤孽,命該如此。至於譚嗣同,我不知道他看了林旭的詩,是不是悔悟聽信康有為武裝奪權的計劃為失策,但死無怨言,來得光明,去得磊落,即此一端,已足不朽。而與康有為並論,其賢愚不肖,亦彰彰明甚。

    關於武裝奪權,康有為有一把如意算盤,倘能成功,扶光緒登午門宣詔,是一次新的奪門之變,他就是另一個徐有貞。及至見事不諧,款段出都,先期避禍。至於譚嗣同,則早就存著成與不成皆犧牲的決心,此亦有詩為證。他的《莽蒼蒼齋詩》有一首《兒纜船並敘》,其敘如下:友人泛舟衡陽,遇風,舟瀕覆。船上兒甫十齡,曳入港,風引舟退,連曳兒,仆!兒啼號不釋纜,卒曳入港,兒兩掌骨見焉。  

    詩為樂府,應分三段:北風蓬蓬,大浪雷吼,小兒曳纜逆風走!

    惶惶船中人,生死在兒手。纜倒曳兒兒屢仆,持纜愈力纜縻肉。兒肉附纜去,兒掌惟見骨。

    掌見骨,兒莫哭!兒掌有白骨,江心無白骨!

    我相信,這“十齡兒”對譚嗣同人格的影響,遠過於“康聖人”。譚嗣同十二歲失母,“為父妾所虐,備極孤孽苦”。中國舊時大家庭中,如譚嗣同所遭遇的少年極多,若能成長,性格往往偏激狹隘。只有極少極少的人,如譚嗣同,由於秉賦特厚,這些“孤孽苦”反而成為鞭策的力量,能激發其宏願偉力,一心一意思建大功德、大功業以普救世人。以性向差異,機緣不同,或為高僧,或為大英雄。而譚嗣同志向極大,思兼賅此兩者,其自敘“仁學”的目的云:網羅重重,與虛空而無極,初當衝決利祿之網羅。次衝決俗學若考據,若詞章之網羅,次衝決全球群學之網羅,次衝決君主之網羅,次衝決倫常之網羅,次衝決天之網羅,終將衝決佛法之網羅……“

    “仁學”在哲學範疇中,為一不成熟的見解。但立志既高,成就必大。只是需要窮思冥搜,面壁數十年,或許才能完成“仁學”的理論體系。而基本上譚嗣同只能成為大英雄,或者如張獻忠入蜀時所遇到的,大英雄式的高僧破山大師。但成就英雄事業,亦須際遇條件配合。戊戌夏秋之交,譚嗣同所遭遇的局勢,堪與“兒纜船”一詩所敘情形作比:瀕覆之船——將被瓜分的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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