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頁
唐晶這時候突然問了一句:“那個,張偉律師,我還有一些問題想諮詢一下。”
“您問。”
唐晶點了點頭,問了自己最關心的問題:“我朋友的老公,他在婚內出軌了,假如最後真的要離婚的話,他作為過錯方。
不管是孩子的撫養權,還是婚後財產的分割,應該都會跟照顧子君她一點吧。”
“現在還沒真正要離婚,沒有必要提前想這麼多吧。”
羅子君聽到這話,弱弱的說了一句,她壓根就沒有考慮過什麼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
或者說壓根沒有想過離婚之後到底應該怎麼辦。
張偉點了點頭說道:“一般來說,離婚的時候,只有對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配。
婚前的個人財產包括決定好的財產分別製得婚後財產是不需要分配的。
一般來說,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了,是雙方協商之後,自己分配,也就是你們自己協商財產的分配問題。
如果就是雙方意見不統一的話,最後還是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當然,作為過錯方,對方肯定是要做出賠償的,當然,前提是要有證據,也就是證明對方婚內過錯的證據。
比如說開房的記錄呀,或者重婚之類的。”
唐晶這個時候繼續問了一句:“那如果沒有證據?或者說,對方是精神出軌,兩個人好像還沒有發生肉體上的關係。
但是已經為了對方要和自己妻子離婚了,這個也算是婚姻過錯嗎?。”
張偉聽到這話笑著搖了搖頭:“這個理論上來說,應該也算是婚姻過錯。
不過沒有證據肯定是不行的,不管什麼事情都要講證據的,是不是?
你要說對方出軌了,要不然就是對方自己承認,要不然就要有證據,要不然你口說無憑的。”
不可能你說什麼,別人就要相信什麼,最重要的還是你要有證據才行。
唐晶聽到這話說道:“他會承認的。
不,可是他現在已經承認了是因為自己喜歡上別的女人,才要離婚的。”
陳俊生目前,在她看來,唯一的優點就是,至少,他做了什麼事情,自己敢承認。
知道他現在自己承認,就是因為自己喜歡上別的女人才要求離婚的。
而不是到處給自己找藉口,把過錯都推給別人,說什麼不是我的錯。
“如果是這樣的話,作為婚姻的過錯方,他肯定是要做出一些賠償的。
不過我還是有些問題要詢問一下,可以嗎?
畢竟我也要了解一下情況,才能夠更好的調解,甚至為後面上法院做準備。”
張偉聽到這話,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點了點頭,表示自己也有一些問題。
“好的。”
“請問一下,你們結婚之後處於什麼樣的狀態?”
張偉雖然知道一個大概情況,不過還是要問一句。
第一點是因為不能表現出自己的“博學”,畢竟是人家的家事,一般人是不可能知道的。
第二點是因為你不能保證在這種混合的世界裡面不會發生任何的變化,一味的相信劇情,肯定是要吃大虧的。
羅子君點了點頭,開始說了起來自己和自己丈夫以前的事情:“我和俊生是大學的時候就認識的,大學的時候我們兩個就在一起了,大學一畢業,我們兩個就結婚了。
他那個時候說,讓我安安心心的在家裡面,他工作養我。
後來我就一個人在家裡面,他在外面工作,不就以後我們就有了孩子。
不管是誰看來,我們都是最美好,最幸福的一家。”
“所以結婚之後,是你丈夫在外面工作,你在家裡面操持家務了?”
羅子君聽到這話,倒是很誠實的回答道:“不是的,家務包括孩子都有保姆照顧,我基本上不需要做家務。”
張偉勉強點了點頭,問了一句:“那也就是說,你結婚之後什麼都沒有干,就在家裡面享受生活了?”
“不是的,是他告訴我,我只要安心呆在家裡面就行了。”
這話說的也太奇怪了,別人給你不斷的付出,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就算是夫妻也不能這個樣子吧!
婚姻當中的關係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的經營維持的,只是一味的索取而不付出,這樣的婚姻關係怎麼可能長久?
而且好像羅子君對這件事情一點發覺都沒有,反而一直都是心安理得的狀態。
“這樣說的話,其實,如果對方抓住這一點,羅子君女士在婚姻當中也是存在過錯的。
羅子君女士一直沒有一份工作,僅僅只是在家裡面,這襯大部分家庭來說都是一種很大的負擔。”
“可是是他告訴我讓我不要去找工作,安心呆在家裡面就行了。”
羅子君聽到這話,絕對不承認自己這一方面是過錯。
因為在她看來,這是自己丈夫給自己的安排,自己只是照做了而已,難道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
張偉搖了搖頭:“你有證據表示,對方說這話嗎?
假如對方不承認的話,從經濟上面來說,你確實給家庭帶來了很大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