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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兒重點大學畢業,一個女兒本科學院,我想在哪裡都不算失敗吧?
而對方的父母,自然是高等知識分子,我對他們不熟悉,就不在其他方面多做評價了。
但是他們教育出來的,我想雖然從文化方面成功,但是道德方面嘛……”
陳俊生聽到這話咬了咬自己的嘴唇,好像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頭。
“辯方律師,你說這話有些過分了。
試問,從這個婚姻以來,羅子君花錢如流水,給這個家庭帶來了多大的傷害?”
張偉聽到這話立刻反問了一句:“我們剛才在討論環境問題,現在需要轉移話題嗎?
不過當然可以,所以你的意思是,原告陳俊生出軌是理所當然的了?
據我所知,陳俊生先生一直忙於自己的工作,很少照顧自己的家庭。
如果按照這種說法的,只要對方有過錯,我方當事人出軌也是理所應當的了?
那以後每個人都可以抓住對方婚姻當中的過錯,作為自己出軌的藉口?來證明自己出軌的合理性?那豈不是亂套了?
不僅如此,陳俊生先生熱衷於工作這一點,也是,以後孩子的一個大問題。
我手上這份資料顯示,陳俊生先生每年加班加上出差的時間多的可怕,能夠正常上下班陪伴家人的時間只有短短的20天。”
周錦從聽到這話,試圖用另一種方法來解釋這份文件的意思:“這證明了我方當事人努力的工作,就為了給自己孩子更好的生活環境!
這樣的父親難道不是真正的華國式父親嗎?父愛如山,難以言表!”
“是嗎?可是我手上還有另一份資料,凌玲,也就是陳俊生先生出軌對象這一年來的加班記錄。
根據這兩份記錄的對照,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有意思的現象。
只要是陳俊生先生加班的時候,凌玲女士肯定也會留下來加班,不管公司有沒有要求,反之亦然。
我想,老闆一定很開心吧,收穫了兩個這麼好的員工,在工作方面互幫互助,如膠似漆的。”
“……”
看著不知道該說什麼的對方,張偉繼續乘勝追擊的說道:“很明顯,原告陳俊生先生不僅是忙於工作,忽視自己的孩子。
更是把陪伴家人的時間用在婚外情上面,從這一方面看,我想不管是以前還是以後,陳俊生先生恐怕都不會那麼照顧自己的孩子。”
陳俊生有些急了:“不是,我可以保證,我以後一定會照顧好平兒。
我確實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但是我都可以改正的。”
張偉聽到這話更高興了,你這簡直就是忘我坑裡面跳呀:“可以照顧的好?
那請問,陳俊生先生是怎麼打算處理以後的生活的?這個方面你想好了嗎?
據我所知的話,陳俊生先生的再婚對象也有一個孩子,陳俊生現在一直想爭取自己孩子。
可是你有沒有想過,你們兩個人以後結婚的話,兩個孩子在一起的時候應該怎麼相處?
兩個孩子之間發生矛盾了,又會怎麼辦?像你們這樣特殊情況的家庭,恐怕矛盾會更大吧!
兩個孩子之間彼此願意住在一起嗎?他們兩個要是不願意住在一起,你又應該怎麼辦?
難道又會捨棄自己的孩子嗎?直接扔給你的父母?”
陳俊生聽到這話,立刻說道:“我一定可以維持好家庭的平衡,關於兩個孩子的問題我已經弄好了。
凌玲的孩子願意和平兒住在一起,我也很了解平兒的性格,他們兩個住在一起什麼問題都沒有。
我也會努力維繫好兩個孩子之間的關係,我可以保證,我一定可以做到!”
張偉聽到這話反問了一句:“真的嗎?陳俊生先生隨便說說就可以證明這件事情了?”
“為了證明兩個孩子可以和平相處,我們特意把另一個孩子帶到了現場。
法官可以看看孩子是怎麼說的,有時候兩個孩子在一起相互扶持,說不定會對未來的人生更好。”
周錦從這個時候適當的站了起來說道。
但是張偉聽到這話就感覺哪裡有些不對勁了?
在法庭上面,或者在其他任何方面,孩子是出了名的不可控因素。
孩子的證詞自然也會採納,但是這兩個人是怎麼肯定孩子一定就會說出對他們有利的證詞?
尤其是那個還不是孩子真心話的基礎上面!
如果自己是對方的話,一定不會冒這種風險,稍微出了點差錯就萬劫不復了。
還是說……
張偉想到這裡,看了一眼面帶微笑的周錦從,恐怕,這件案子上面,陳俊生成了被耍的團團轉的那一個了。
果然如同張偉所預料的一樣,凌玲的孩子不負眾望的給了陳俊生一個背刺:“我才不願意和那個傢伙住在一起!
那個叔叔說了,只要我願意,就可以把那個孩子送到他爺爺奶奶家去,不會和我住的!
家裡只可以有我一個!我才不要和那個傢伙一起住!”
陳俊生聽到這話頭都大了,之前說的好好的,結果現在……
可是你應該怎麼說孩子?是你之前讓他說謊的,他只不過現在沒有說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