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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吳櫻,你送的那一個掛墜真好,我很想花錢再請一個。”
余穎有些驚奇,‘再請’這兩個字就帶著幾分古怪。
因為她記得其他世界,說到書法作品,都是用‘買’這個字,或者是交換。
第5章 元扇的筆記
說話時,他就是臉皮很厚,也是感覺有些不怎麼自在,就偷偷拉拉領帶。
他也沒有想到自己會淪落到找送禮的人,誰讓他自己看走了眼?!
要是早知道是這種情況的話,他自己就收起來。
當時收到一堆禮物後,他閒著的時候,就看看怎麼處理那些禮物。
正巧看到這個吊墜,看上去很小巧可愛,所以打算拿回去送給自己的小侄子。
怎麼也沒有想到,這小小掛墜還有凝神靜氣的作用。
就在他取出來準備送人時,結果被人看中,毫不客氣地拿走。
好在是,那位拿到掛墜的人很識貨,還很有良心,就告知掛墜原本的主人,這其中的好處。
這個發現簡直讓他有些吐血,暗自後悔自己沒有學習過這方面的知識。
沒有知識就是不行。
就是有好東西送給他,也是明珠暗投。
可惡啊!
最終不得不看著好東西,落入別人手裡。
他也想要。
可是已經轉送出去,他只能是咬著牙認命。
後來就打算查查當初是誰送的?
既然有送的人,那麼一定會知道從哪裡能搞到。
查來查去,才知道是新進員工送的。
因為他生日,全辦公室的人都送,大概才送的。
既然是這樣,那麼他自然是想要和這位談談,他急急忙忙地想要給自己再要一份。
“嗷!”余穎點點頭。
“效果不錯?”
“是的,現在我要花錢再請一份,不知道你能幫我找到那個高人嗎?”他說。
他看著余穎,倒是沒有急著催促。
余穎點點頭,說:“可以,給我一些時間,是我自己做出來。”
有錢不掙是傻瓜,而且她根本就是缺錢,要知道連房子都是一直租別人的。
那麼,余穎自然是想要給自己掙一套房子出來。
不然住得好好的,但如果房主有事,那麼就不得不搬出去。
所以,有套房子是很好的。
對面的經理一聽,就是一愣,WHY?
他年紀輕輕就耳朵不行了?
是她弄的?
他打量了一下對面地員工,這個可能太出乎意料。
嗯!
了不起!
但對他來說,這是好事。
太好了,這下子自己地想法好辦很多。
這個員工看上去是斯斯文文的,想不到還有內秀。
自己也沒想到自己公司里,竟然還有這等高人。
那麼看樣子,應該實施另外一套方案。
“好好好!不知道你住在哪裡?”
“我十環那裡租的房子。”余穎說。
“十環?租的?那裡離公司那麼遠,不怎麼方便,這樣吧,我多請幾個掛墜,然後報酬是一套離著公司近的房子。”
余穎十分的驚訝,這個世界難道這麼缺書法家?
要知房子一套是很貴的。
而且是離著公司也近,簡直是太好了。
不過,這中間還有別的要求嗎?別以為是個大餡餅,吃起來卻是鐵板。
也有可能是想要打好交道。
余穎故意有些吃驚地說:“這怎麼好意思?我的作品應該不會那麼值錢的。”
“不不不,你小看了自己的作品,你的作品很不錯。對了,你這書法寫了多久?一看就是功力深厚。”
“我從小就開始練,當時我的父母親還在,他們每天監督我。”
說到這裡,余穎的臉上露出一絲絲懷念。
那是來自原主的記憶,小時候的原主對於練字曾經有些厭煩的,別的小朋友天天可以出去玩,就她要練字。
可作為活在爸爸媽媽淫威下的可憐孩子,依舊是天天練。
那時候的她還不知道生活的艱辛,對練字是又恨又愛。
恨得是練字耽誤了她玩耍的時間,愛得是要是寫得好,爸爸媽媽會給她買好東西。
就這樣,她堅持下來。
後來在一次高中上學的路上,爸爸媽媽不知道為什麼把她趕下車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那時候的他們兩個人,正在小心翼翼地開車。
外面下著磅礴的大雨,原主爸爸猛地剎車。
然後就轉過頭來,讓原主下車。
原主下車時,是滿臉的懵懂,根本就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在最後時,原主媽媽朝著女兒就是一笑。
那一笑中帶著一種難以言說的味道。
“保重!”她嘴型是這兩個字。
然後就再也沒有見過他們,也不知道他們去了那裡。
從原主的記憶里,看的出來,他們夫妻兩個人大概知道些什麼別人不知道的事情。
因為預知有危險,所以才把女兒半途中放下去。
好在他們留下不少東西和錢,讓原主有機會接著念書。
而對原主來說,練字就變成了一種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