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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夫很少露面。我卻總能感覺他無時不在注意我們。不時他就會來個電話,叮囑我們去這怎麼走去那找誰,並讓我們備上他的電話,因為比110管用。

    很多小事,一點一滴。別人並不言語,沒人希望得到你的回報。也沒人指望在你飛黃騰達的時候分粥討好,可就是那麼實心實意的,那麼潤物無聲的,那麼春風化雨的,走進你的腦海。那種親情,熨燙著你的心,暖著你的胃,滲入你的髮絲,透析進你的血脈。

    讓你不得不愛。

    我總在抱怨,我說,髒。我說,亂。我說,煩。我說,厭。

    可我還是隔一段就想回來。

    我總想知道為什麼。

    原來,是因為這麼多帶不走的親人們,讓我覺得從骨子裡發散出溫暖。

    3、女人味

    〓〓小凡做的電子書〓〓

    我可以單過嗎

    今天下午,勞工回新加坡,把我一個人孤單留在北京了。

    一切行程都是我親手安排的,包括每天見什麼人,有什麼樣的飯局,我會在京逗留多久等。但等今天他到了機場給我發短消息說要進飛機了的時候,我頓生被他遺棄的感覺。  

    下午去見一個網絡上聊得非常熟悉的工作夥伴。晚餐之後他繼續工作而我迅速趕回住的地方。路上接到朋友的電話要求我泡後海的吧,被我婉言謝絕。我說,我改邪了,我不去聲色場所。

    以前我羨慕夜生活的絢爛,現在我寧可一個人呆著,與可近可遠的人在一起說一些不咸不淡的話,還不如回家看寶寶的照片好玩兒。

    北京的夏日竟如深秋般涼爽。我坐在TAXI上搖下車窗任由風吹亂我的捲髮。

    細思,為什麼今天情緒低落,最終得出的結論是:我想念勞工了。

    他下午剛走,我就開始思念。

    我總是擺出一副阿慶嫂的幹練。在他或眾人面前表現出剽悍。我總說,沒男人也許我會過得更好。我並不怕獨身。

    是的,我可以養活自己及幼娃,我可以把房子供養得不需要一分外援,我可以繼續在網絡遊蕩,我什麼都可以自己做好,只是,我害怕沒人讓我牽掛。

    我都習慣現在的生活了。每天他在我的身邊,哪怕他出去玩兒,我也曉得他肯定會回來。生氣的時候我沖他大喊大叫,開心的時候我拉著他的胳膊一陣狂顛。他總是靜靜地看著我笑,最深情的表白就是:「我這一輩子也就這樣過了。和你這樣的女人。」  

    昨天和好友一起晚餐,他說他離婚了,給前妻一千萬。那是他所有的財產。他說,一個女人,把自己的十幾年最美好的日子給了你,即便是1000萬也無法彌補其間的傷感。我大叫:「天哪!同樣是女人!為什麼她比我值錢得多?!她好歹還得了1000萬!而我呢!我也是十幾年,啥都沒得到!傷感的該是我呀!」

    我於是唏噓感嘆,當年勞工發生情變的時候,我為啥那麼想不開,非得使勁拉著他要求原諒他,哪怕他再三拒絕。我若海闊天空一步,也許今天我也值1000萬了。

    勞工說,你的個性如此。如果再給你一次選擇,你依舊不會放手。你註定一生要與我在一起。

    我當時啐他,好象他就是我的全世界一樣。我哪那麼眼皮子淺。

    今天,我覺得他說的是至理名言。

    我其實就是那麼眼皮子淺。

    我其實就那麼灑不開。

    我其實就是喜歡他只喜歡他一個男人。

    我不能離開他而獨居,沒有他的生活會長夜漫漫。家庭現在對我的重要,遠遠超過了娛樂享受和應酬。那些事情,只能在沒家的時候才覺得特別謀殺時間。有家了,我喜歡幹的事情,其實就是擦擦桌子,抹抹地板,和那個整日面對的男人找茬拌嘴,摟著兒子說閒話兒。  

    昨天,朋友嘲笑我說,你怎麼可能變成作家?一點沒生活經歷,連婚都沒有離。一個沒離過婚的女人,有什麼痛苦可以出賣?作家不就出賣自己的痛苦賺錢嗎?他說,我與你的視野,現在因為離異而不站在同一個層面,我比你對愛的意義了解得更深切。

    切!連離婚都能成炫耀的資本,連離婚都能上升到哲學的層面,連離婚都成了人生的階梯登高望遠。

    俺就不離,綁著我的所愛一輩子。

    哪怕不當作家也不可惜。

    找保姆之奇遇

    8月1日去保姆中介所尋阿姨未果,在給孩子買吃的的路上偶遇另一中介所的阿姨,慈眉善目,看著面相和善,一眼相中,非常喜歡,遂與婆婆商量將她帶回家中。中介所說,她的要求是包吃住每月600.我說,每月700,干到春節的話多發一個月薪水。保姆歡天喜地地要跟我回家。

    到簽合同的時候,保姆說,大姐啊,我身份證給偷了,有村裡的介紹信行嗎?我說可以。

    簽字的時候,她又說:"大姐啊,我不識字,我就不簽名了吧!"我猶豫了一下說,你文化程度?她說小學二年級。我說簽字是誠意的表示,字好看難看沒關係,簽吧!

    她羞澀提筆簽名。我突然發現,她的右手食指少了一個指節。我問,阿姨,你手怎麼少一節?她說,小時候害手,村里醫療條件差,沒及時治,就成這樣了,但不影響幹活。看她迫切的眼光,我想,一個略有殘疾的女人,在40歲上,又沒文化,一定是很願意把活干好的,我還是帶她回去。人要相信第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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