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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是要奮發點。老K,下次你們再鬧什麼學潮勞什子,別忘了來電來函告訴我小D一聲。我們托拉斯一定組織隊伍前去會師……一般都在晚上?不要緊,就是半夜,也要把他們拖出來、拉出去,撕開被裡作大旗……真的,你甭笑。那天中國隊踢贏了,我們不就有人去串連嗎?當然,違法的事兒咱哥們兒可不主張去做,靠那玩意譁眾取寵真有點兒丟人,你老兄可要注意那樣的孫子……

    ……對嘛,天下大學生是一家……沒什麼,你可別客氣。我原來真想從你那兒探聽一些真正的“改革信息”,我也好立下點子功名。誰知咱們是半斤八兩,一對臭棋簍子。不過我們的制度可比你們嚴,師傅們到點兒就準時下班,現在這屋子裡就我一個人打……哎呀媽呀,我出不去啦——師傅下班從外面鎖上門啦!哎老K,你趕快去查我們值班室的電話,讓他們來開門,可別掛斷啊,我這兒的號碼是三七二十一二一,快點兒,天都黑啦……

    什麼?你也出不去啦?天哪!……  

    (本文係為學生刊物約稿而作。)

    指馬為鹿篇“五四”難追

    何處是歸程?長亭更短亭。

    無論“捍衛五四”,還是“顛覆五四”,在今天這個言說泛濫的時代,恐怕都只具有當下話語的意義,所捍衛和顛覆的,其實都是某種現實,與“五四”本身的關係,雖不能說是“干卿底事”,卻也實在構不成一種“映射”。因為我們和“五四”之間,已經隔了一座又一座長長短短的亭子,而我們自己,還在繼續建造我們的亭子,所以,“五四”首先從現象學的意義上來說,是“往日不可追”的。

    其次,“五四”的風採氣象,也是我們只能神往而無法仿效的。“五四”之前和“五四”之後,中國都不乏聲勢浩大的學生運動,或者用貌似學術的說法,叫做“學生干政”。(不明白為什麼學生關心政治,就叫做“干”。學者,以舌殺人者也。)但“五四”是惟一取得全面勝利並且左右了此後國家發展趨向的一次。為什麼?  

    “五四”的全面勝利並不是由於北洋政府的民主開明(依照某些時髦學者的說法,北洋政府比國民黨政府民主,國民黨政府又比×××政府民主),而是由於北洋政府的軟弱無力。

    而學生們為什麼要鬧“五四”?恰恰是因為學生們憤恨於北洋政府的軟弱無力。

    北洋政府軟弱得發不出薪水,發不出軍餉,喪權辱國,內憂外困。國家一盤散沙,人民怨聲載道。明明是“戰勝國”(1919,不戰而勝),卻享受戰敗國的待遇。而中華民國已然成立八年,學生們所受的教育是現代“文明”教育,他們認為中國在世界上理當有平等的一席之地。羅家倫等“高材生”就十分崇拜威爾遜,相信列強是會跟中國講平等博愛的,全是中國的政府不好,不愛國,不敬業,不強大,不權威。因此,學生們揭竿而起(他們挑下曹汝霖家屋上的瓦片,號稱“揭竿而起”)的目的,是熱情呼喚一個強有力的政府來強有力地管理這個國家,讓這個國家統一、富強,外無寇,內無匪,安定團結,歡樂祥和。那樣,21世紀就會是俺們中國的世紀。(那時就不必再跟威爾遜們講什麼平等了。)  

    於是,“五四”的學生們就鬧得令我們今天頗有幾分難以接受。他們闖入私人住宅,毆打國家的中央級領導(章宗祥跑入一家油鹽店,被學生追上去,打得半死),還放火燒房。(這不就是“打砸搶”嗎?主張“文革的根源是五四”的學者又有了“紮實”的論據。)這從法律上來講,無論如何是要到法庭上去給個說法的。所以警察抓了32個學生和1個店員,應屬於正常執行公務。

    可是學生大鬧特鬧,硬說趙家樓的火是老曹家自己放的。政府無奈,第三天就放了人。學生一看政府是紙老虎,就從此天天遊行,日日叫罵。政府氣急敗壞,沒心沒肺地一下抓了一千多名學生,關在北大的二院三院,用了六七百名軍警看守。沒想到北大學生全體出動,扛著行李,要求集體坐牢。消息傳到各界,全國沸騰,罷工,罷市,罷教,罷演。政府撐不住了,馬上到“監獄”給學生道歉,恭請學生邁步出監。學生反倒端起架子,就是不出來。經過再三恭請,學生終於給了面子,出來了,臨走順手把警察給反關在裡面。政府什麼也沒說,連夜批准曹張陸三個賣國賊“辭職”,第二天一大早,就把文告恭恭敬敬送到各個學校,像小學生給老師送檢查一樣。最後,政府代表在巴黎和會上拒絕簽字,“五四”運動到此大獲全勝。  

    “五四”以知識界對政府的壓倒性勝利而告結束,於是,政府就理所當然地服從知識界的指導:強化自己。這強化沒有幾年,就出現了知識界未曾料到的問題。“三·一八”慘案中,政府用刀槍棍棒對付學生,大開殺戒,連魯迅這種看透歷史的人都連呼“竟不料”。此後的政府就越來越強大,統一了中國,消滅了軍閥,趕走了鬼子,廢除了不平等條約,蔣委員長也成為世界反法西斯的四大領袖之一。可以說,“五四”的政治目的完全達到了。然而,學生再也不能自由地遊行了。也就是說,呼喚強權政府的“五四”是在軟弱政府之下出現的,最後卻在出現了強權政府之後,喪失了“五四”的氣象。這能說是“五四”的錯誤嗎?

    目前泛濫著一種學術套路,凡是現實的問題,一律到歷史中去挖根源(可以叫做學術上的“揭批查”)。現實為什麼不好?是因為“文革”把人心搞壞了。“文革”為什麼那麼壞?是因為“五四”破壞了傳統文化。沿著這個思路,可以一直追到上古,追到混沌初開。現實為什麼這麼壞?是因為上帝造了人。不是說歷史與現實沒有聯繫,而是應該認識到,現實問題的主因還在現實。如果說現實都是由歷史決定好了的,那我們還研究什麼學術呢?研究歷史的目的應該是研究當時的“現實”因素的互動,以啟發我們應對我們今天的現實。如果把罪責亭亭座座地向上推,等於是逃避對現實的審視和判斷。歷史是不可追的,不可更改的。倘若是有了“五四”便有了“文革”,有了“文革”便有了腐敗,那實際是義正詞嚴地聲討死者,而寬恕和縱容了所有活著的兇手。

    否定“五四”,順理成章地就會否定革命,否定啟蒙,否定“為人生”,否定一切為這個國家的繁榮富強所做的犧牲和努力。否定解放區,抹殺十七年,消解魯迅,嘲笑雷鋒。思路淆亂的不會是歷史,它只能淆亂現實。以同樣的思維方式,完全可以得出相反的論點。但這樣的雙方論點,都是沒有多少學理價值的。即便它在否定“四人幫”,它的歷史觀也跟“四人幫”是一致的。“四人幫”的最大錯誤就是犯了“改寫歷史狂”,結果在虛幻的改寫歷史中,既淆亂了別人的也淆亂了自己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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