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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很短,只有六七百字,五個自然段。我先來讀一遍……
好,文章讀了一遍。那麼這篇文章講的是什麼問題呢?
不難看出,這篇文章講的是時間問題。這個問題常有人談,特別是對青少年學生來說,幾乎每天都會遇到。但多是老生常談,不外是時光如流水,要珍惜呀,說得多了,人們也就麻木了,說了也是白說。
朱自清這篇文章的長處在於沒有表面化,而是精雕細刻,寫得微入毫髮,從而提出了更深的問題,那就是一個人類永遠困惑的問題:時間,是個什麼東西?
不同時代、不同地方的生命,對時間的感覺是不一樣的。動物的時間感是遲鈍的,人一開始也如此。我們可以想像遠古的人類祖先,完全依靠本能生活,沒有時間感,沒有緊迫感,沒有什麼生活計劃,學習計劃,沒有什麼作息表,日程表,完全與天地萬物融為一體地生存著。你可以說那是原始,是蒙昧,但也可以說那是自然,是快樂,是幸福。
後來,人發現了寒來暑往,發現了春夏秋冬,發現了花開花落,發現了草木凋謝以後又會重新萌發,於是人類發現了大自然的節奏,也就是發現了大自然的運動規律。於是人就有了永恆的苦惱。人們在活著的時候就知道人人要死,就知道有個東西叫末日,而且那一天早晚要來臨。這是人生最大的問題,於是一切快樂都蒙上了陰影。
普通動物不知道死亡的必然,所以它們顯得比人類天真自然,比人類淳樸健康。小孩不知要死,所以他快樂,那是真正的快樂,是大人永遠羨慕的快樂。人生的第一問題,便是死亡。人知道了生命的長度,大多數也就是幾十年,古語說:“人生七十古來稀”。現在人依靠醫學,平均壽命延長了,但能夠活到100多歲的還是很少。即使活500歲,在茫茫的宇宙里,也不過是一瞬間,是可以忽略不計的。那麼,人生的意義在哪裡?人依靠科學,學會了計時,但正是科學,給我們帶來了永恆的煩惱。人一出生便進入了死亡的倒計時。比如同學們都是十幾歲或二十幾歲,如果說你們風華正茂,說你們好像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你們會很高興。但我如果說你們離死亡還有六十多年,兩萬來天,意思是一樣的,但你們會不高興。各種哲學、宗教的觀念都是在死亡的基礎上建立的,沒有死亡,可以說也就沒有了我們人類的文化。人要敢於面對死亡,說出死亡。魯迅講過,一個人家生了孩子,大家都來祝賀說這個孩子將來要當官,將來要發財,魯迅說這些都是騙人的,都是靠不住的,只有一個人說“這孩子是要死的”,這才是真理。
人們發明各種計量時間的器具,在物理學上,可以測量到十萬分之一秒。在普通生活中,我們以一秒鐘作為最小的時間單位。一秒鐘,喀噠一下,便如同挖去你一塊肉。我們一般以為死亡離我們還很遠,好像一位客人,在幾十年以後等著我們。實際上,人並不是到了遇到那位客人那一天突然死亡的。人每時每刻都在死亡,每一秒鐘,你體內都有成千上萬的細胞死去,當然,同時也有一些細胞新生,新生的越來越少,死亡的越來越多,於是,你就越來越靠近死亡了。分分秒秒的你,都在變化。下課時的你與上課時的你已經不同了。聽完我的講課,你便又老了一點。時間問題是無數哲人、詩人、藝術家、思想家、科學家面對的問題。
而這個問題,我們中國的古人並不太重視,中國人的本性基本上是樂觀的,時間感不太強。近代從西方才輸入了現代性的時間觀念。我們中國傳統的時間感是圓的,循環的,人可以轉世投胎,20年後又是一條好漢。而從西方傳來的時間感是線性的,一去不回頭的,好像文章只有上篇沒有下篇,不管你活得好壞,不管你活沒活夠,就這一把,過這個村沒這個店了。所以我們現代人與古代人感嘆時間的方式不太一樣。
時間無情,歡樂時不多,悲痛時不少,它就那樣冷漠地、不受任何打動地,嘲笑著人類。
於是就產生了一個如何戰勝時間的問題,如何擺脫對於時間的苦惱的問題。是尋歡作樂,花天酒地,當大款,還是在事業上取得成就,或是尋找一份人間真情。是立德,是立功,還是立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選擇。
文學家的任務不是替人選擇,而是把這種感情形象化,變成一種審美對象。選擇本身是各人自己的事。
我從生活給我的啟發和一些好的書籍中得到的體會是,還是要做一點有意義的事,用生命的質量來戰勝生命的短暫,(很佩服癌症協會的那些人。)用生命的高境界來戰勝永恆。當然,這要在具備基本生存條件的前提之下。
我想,《匆匆》這篇文章所給予我們的,便是這些啟發。
下面我們來細讀一下。
先看文章的題目,《匆匆》。描述時間可以有很多詞彙,也可以用緩緩,悠悠,為什麼要用“匆匆”呢?這裡已經體現出作者的時間觀,在朱自清看來,時間是“匆匆”的,是快的,是急的。這個題目就給人一種速度感,還有一種過程感。你似乎能夠看見時間以一種動態的面貌呈現在你的面前。
第一段,“燕子去了……”第一句是個排比句,選擇了三個似同實異的生命現象。描述的是一種循環的生命現象,令人感到親切、慰藉。然後第二句馬上提出一個對比,那些東西都可以重複,但只有時間不重複,“一去不復返”。這個第二句用了一個第二人稱“你”,這是直接與讀者對話,給人的感覺十分親切。最後是幾個猜測式的追問。設想那時間可以被“偷”,可以“藏”,可以“逃走”,都增添了時間的形象感。我們看這開頭的第一段,用一個排比,一個對比,加上一串追問,造成一種憂傷的節奏,但是這憂傷中又含著優美,因為它是思考中的憂傷,是尋覓中的憂傷。在清淺優美的文字中,朱自清舉重若輕地提出了一個重大的問題,表現出一種終極關懷。
第二段,“我不知道他們給了我……”這第一句中用了一個“他們”。這個“他們”是指誰呢?是父母?是領導?是老天爺?是上帝?我們中學裡的語文考試常常採用標準答案的方式,什麼東西都弄成標準答案。其實,世界上很多東西是沒有標準答案的。什麼都有標準答案,還要老師幹什麼?什麼都弄成標準答案,說明我們很多老師的無能,也說明他們的蠻不講理。這裡的“他們”就是不確定的。正因為不確定,表現出朱自清對時間的“無把握感”。其實我們全人類對時間都是無把握感的。誰知道時間是怎麼來的?是本來就有的,還是我們自己造的,是上帝設計的,還是我們的錯覺?正因為不確定,生活才有了意義。假如什麼都確定了,什麼都知道了,人類也就沒有生存的意義了。但我們還是有一些東西是知道的。知道什麼呢?朱自清知道“八千多日子已經從我手中溜去”。八千多是多少?看上去很多,其實也就是二十多年。同學們,從你的手中,已經有多少日子溜去了呢?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算你能活一百歲,也不過就是三萬多天。也不過就是一千多個月。你一生中,也就能看到幾百次“十五的月亮”。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匆匆》這篇文章寫於1922年,當時朱自清24歲,也是一個非常年輕的歲數,但他已經意識到“八千多日子已經從我手中溜去”。我們今天生活在一個節奏更快的時代,我們有朱自清那樣敏銳的時間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