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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北海公園的瓊華島上,有一個被許多遊人忽略的景點,那就是藏在一個僻靜角落裡的仙人承露盤。那是一個絕妙的藝術品。在一個不大的平台上,有一個大理石座,座上有一根大理石柱,石座上雕著花紋,石柱上雕著纏龍,那石柱很像華表,但上面不是雲形石雕和怪獸,而是一個小平頂,仿佛一個高舉的桌面,“桌面”上則巍立著一個古裝的銅人,這銅人面對北海湖面,將其雙臂高高舉起,所舉的,是一個碩大的銅盤,那便是所謂的承露盤。
京味文學的貴族氣還表現為,追求語言風格的個人化和藝術化。雖然都使用地道的北京口語,但各自仍具有不同的特色。林斤瀾的通脫,鄧友梅的練達,蘇叔陽的俏皮,陳建功的瀟灑,細品之下,都饒有趣味。例如陳建功《找樂》的開頭:
“找樂子”,是北京的俗話,也是北京人的“雅好”。北京人愛找樂子,善找樂子。這“樂子”也實在好找得很。養只靛頦兒是個“樂子”。放放風箏是個“樂子”。一碗酒加一頭蒜也是個“樂子”。即便講到死吧,他們不說“死”,喜歡說:“去聽蛐蛐叫去啦”,好像還能找出點兒樂兒來呢。
過去天橋有“八大怪”,其中之一叫“大兵黃”。據說當過張勳的“辮子兵”,也算是“英雄末路”吧,每天到天橋撂地開罵。三皇五帝他爹,當朝總統他媽,達官顯貴他姐,芸芸眾生他妹。合轍押韻,句句鏗鏘,口角流沫,指天劃地。當是時也,里三層,外三層,喝彩之聲迭起,道路為之阻絕。罵者儼然已成富貴驕人,闊步高視,自不待言。聽者仿佛也窮兒暴富,登泰山而小天下了。戳在天橋開“罵”和聽“罵”,是為一“樂兒”。
京味文學不是在某種觀念的感召下聚攏的,而首先是一種個人趣味的集合。
下面分別以最能代表北京文學特點的老舍和王朔為例,來分析一下他們作品的貴族氣。
老舍被公認為“人民藝術家”、“平民作家”。通行的中國現代文學教材認為老舍為新文學贏得了廣大的市民讀者。老舍的重要成就之一是寫出了北京市民的靈魂,一般認為,老舍筆下的老派北京市民要比新派北京市民成功得多。此中的原因是老舍在北京的老一代市民身上,寫出了貴族氣。
老舍的《正紅旗下》寫的是北京最窮的旗人。可就在這些最窮的人群里,讀者卻看到了那麼精緻優雅的文化。在大姐的一家裡,大姐的公公“雖是武職,四品頂戴的佐領,卻不大愛談怎麼帶兵與打仗”,他“把畢生的精力都花費在如何使小罐小鏟、咳嗽與發笑都含有高度的藝術性,從而隨時沉醉在小刺激與小趣味里”。大姐的丈夫則與他的父親差不多:
生活的意義,在他們父子看來,就是每天要玩耍,玩得細緻,考究,入迷。
大姐丈不養靛頦兒,而英雄氣概地玩鷂子和胡伯喇,威風凜凜地去捕幾隻麻雀。這一程子,他玩膩了鷂子與胡伯喇,改為養鴿子。他的每隻鴿子都值那麼一二兩銀子;“滿天飛元寶”是他愛說的一句豪邁的話。他收藏的幾件鴿鈴都是名家製作,由古玩攤子上收集來的。
而大姐的生活是:
……她在長輩面前,一站就是幾個鐘頭,而且笑容始終不懈地擺在臉上。同時,她要眼觀四路,看著每個茶碗,隨時補充熱茶;看著水菸袋與旱菸袋,及時地過去裝煙,吹火紙捻兒。她的雙手遞送菸袋的姿態夠多麼美麗得體,她的嘴唇微動,一下兒便把火紙吹燃,有多麼輕巧美觀。這些,都得到老太太們(不包括她的婆婆)的讚嘆,而誰也沒注意她的腿經常浮腫著。在長輩面前,她不敢多說話,又不能老在那兒呆若木雞地侍立。她須精心選擇最簡單而恰當的字眼,在最合適的間隙,像舞台上的鑼鼓點兒似的那麼準確,說那麼一兩小句,使老太太們高興,從而談得更加活躍。
這種生活藝術在家裡得到經常的實踐,以備特別加工,拿到較大的場合里去。親友家給小孩辦三天、滿月,給男女作40或50整壽,都是這種藝術的表演競賽大會。至於婚喪大典,那就更須表演的特別精彩,連笑聲的高低,與請安的深淺,都要恰到好處,有板眼,有分寸。姑母和大姐的婆婆若在這種場合相遇,她們就必須出奇制勝,各顯其能,用各種筆法,旁敲側擊,打敗對手,傳為美談。
……
這裡,物質生活的困苦被充滿文化氣息的精神生活所沖淡甚至掩蓋。雖然是平民,卻以貴族的標準來要求自己。而物質生活的困苦,更加凸顯了“虎死不倒威”的貴族氣。能夠寫出寒酸里的高貴,這是老舍文字的魅力之一。不但寫北京如此,他寫其他地方也能如此,例如短篇小說《戀》的主人公莊亦雅,是濟南的一個小知識分子,他愛好收藏字畫,可是買不起那些名貴的,他只能買那值三五塊錢的“殘篇斷簡”,或是沒有行市的小名家的作品。而這就構成了他生活的最重要的意義。
在長篇小說《二馬》里,老舍塑造了一個自幼生在北京,中年以後到英國去做生意的馬老先生。他身在以賺錢為人生核心意義的資本主義大都會,卻仍然保持著一副老北京人的做派:
馬老先生是倫敦的第一個閒人:下雨不出門,颳風不出門,下霧也不出門。叼著小菸袋,把火添得紅而亮,隔著玻璃窗子,細細咂摸雨,霧,風的美。中國人在什麼地方都能看出美來,而且美的表現是活的,是由個人心中審美力放射出來的情與景的聯合。煙雨歸舟咧,踏雪尋梅咧,煙雨與雪之中,總有個含笑的瘦老頭。這個瘦老頭便是中國人的美神。這個美神不是住在天宮的,是住在個人心中的。所以馬老先生不知不覺地便微笑了,汽車由雨絲里穿過去,美。小姑娘的傘被風吹得歪歪著,美。一串燈光在霧裡飄飄著,好像幾個秋夜的螢光,美。他叼著小菸袋,看一會兒外面,看一會兒爐中的火苗,把一切的愁悶苦惱全忘了。他只想一件東西,酒!
馬老先生多少還算是有點地位的北京人。再看老舍筆下的駱駝祥子,這是個從鄉下來到北京的社會最底層的車夫,但就是在他身上,也透露出一種追求精神生活滿足的高貴氣息:
這麼大的人,拉上那麼美的車,他自己的車,弓子軟得顫悠顫悠的,連車把都微微的動彈;車箱是那麼亮,墊子是那麼白,喇叭是那麼響;跑得不快怎能對得起自己呢,怎能對得起那輛車呢?這一點不是虛榮心,而似乎是一種責任,非快跑,飛跑,不足以充分發揮自己的力量與車的優美。那輛車也真是可愛,拉過了半年來的,仿佛處處都有了知覺與感情,祥子的一扭腰,一蹲腿,或一直脊背,它都就馬上應合著,給祥子以最順心的幫助,他與它之間沒有一點隔膜彆扭的地方。趕上遇到地平人少的地方,祥子可以用一隻手攏著把,微微輕響的皮輪像陣利颼的小風似的催著他跑,飛快而平穩。拉到了地點,祥子的衣服都擰得出汗來,嘩嘩的,像剛從水盆里撈出來的。他感到疲乏,可是很痛快的,值得驕傲的,一種疲乏,如同騎著名馬跑了幾十里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