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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了又有什麼?他們認識了你就等於給你畫地為牢了嗎?這個你自己編造的險,現在你自己決定去冒了。你借了大老焦的褲子和老孟的西裝,因為你的下肢比較長。你說:“喂,上課要是點名,替我答一聲‘到’!”你就出門了。你一直想買一輛山地車,但是你一直沒有足夠的錢,你又暗下決心:一定要用自己的勞動換來一輛。這個念頭甚至使你覺得老舍筆下的祥子都失去了光彩。現在你有了足夠的錢了。可是你反而不想買了。為什麼?因為你的目的達到了,現在你有資本買到它,至於買不買,那全在你高興不高興。就像你追求到一個女孩子,她失去了靈魂一般地伏在你懷裡,吻不吻她,那全在你高興不高興,對嗎?你把那疊堅韌的票子捻來捻去,你想著,這些都是你一筆一划地寫出來的,是你一個腦細胞一個腦細胞換來的。說句唬老百姓的話,它們是你聰明才智的對象化,是一種結晶。你要把它們變成一個兩隻輪子的怪物騎在胯下麼?你忽然覺得山地車實在太一錢不值了。不就是幾根金屬棍兒,兩條橡膠皮之類的雜物彎來彎去往起一湊嗎?決不能讓它騙去你的這些紙片。因為這些紙片是一種象徵,而車子它卻是別人勞動——而且是一種低級勞動——的象徵。不,不能買,起碼現在不能買,雖然你很需要一輛山地車。
“那個買票了嗎!”管它,你頭也不回地下了車。沒見過這麼懶的乘務員,坐在那兒養姑奶奶,主動買票?巴結你是怎麼的?老子沒錢的時候,處處都要大方;而今有了錢,偏要小氣。到了,站崗的還是那兩個山東大漢,長得真像《茶館》里要合娶一個老婆的那兩位。填表,你忘了帶學生證。“居民身份證行嗎?”“中。”你填上了發表那幾篇小說用的名字。這樣既保持了真名實姓的純潔尊嚴,又不算冒名頂替撒謊欺騙。你揪了揪挺拔肅穆的藍花領帶,向寂靜的大院深處走去。
牛鬼捨身篇自由鬼(3)
E
您以為這是部長篇小說,是嗎?像篇名所標的那樣。其實,您大可不必那麼認真,這不過是本人一個小小的藝術試驗,也可以說是一個矯揉造作的小玩意。這個玩意兒,您可以先讀任何一章,怎麼讀都隨您的便。我本來就是一天寫一段,然後隨意戴上ABCD、甲乙丙丁的帽子,胡亂排列起來的。就拿這一段來說,人家一般都要放最前邊的,我覺得放這兒更調皮一些,所以跟您逗了個樂子。至於是不是長篇,看完您再下結論。當然,由於大家忙著創辦一流大學,時間有限,所以本人預先告知:您即使漏掉幾章沒看,也毫不影響對主題思想的理解,甚至越不看越能理解。當然最好請您勿把我的篇名、結構、人物、情節、以及一些細節全認做是荒誕或象徵手法,本人還沒達到那種境界。好吧,別的玄虛就不多弄了,耽誤了您的工夫,我也覺得怪彆扭的。咱們回見,說不定您溜達到哪兒,還能碰上我。您接著瞅吧。
一
“那個姑娘真面熟。”一坐下來,他就閃過這樣一個念頭。
“毛毛,你坐在這屋裡不許出去啊。你不用幫他們忙,等他們做好了,咱們過去吃就得了。已經差不多了。我去問問爸爸媽媽對你印象怎麼樣,趁現在他們高興、客人又多,準會說好。你就等好消息吧。來,親我一下!”
“剛才那個跟你姐一塊兒洗菜的是誰呀?頭髮燙成那樣子的那個。”
“那是我表姐呀。怎麼啦?你又看她漂亮啦?她都快二十七啦!你別親我,我不讓你親了。你看誰好你就親誰去吧。”
“那你就請她過來讓我親吧——真是胡攪蠻纏!她在哪兒工作啊?叫什麼名字?”
“你問這些幹嗎?你要是看上了,一會兒吃飯時我給你們介紹,你要不親她你是小狗!你當人家會看上你,人家是研究生,比你高一級。對了,她老家跟你一樣,一會兒我讓你們認認老鄉。不過你可小心,你要是不安好心眼兒,我當場就吃個大丸子噎死!”
“我不信她跟我是老鄉。你說她叫什麼名字,她家具體住在哪兒?”
“她家就是我姨家呀,住什麼沿河區紅眼兒樓,離你家近嗎?”
“啊,不近。不近。你好像說過,你姨夫是不是姓董?”
“是啊,你怎麼知道的?我沒跟你說過啊。”
“說過,你忘了。你去幫他們忙吧,我在這兒看看報紙。”
“你總是問這種有頭沒尾的事兒,就為了證明你記性好是不是?以後沒人理你。那你看報吧,我去一會兒就來。再親我一下!”
屋裡剩下他一個人。
是她?表姐?研究生?哪個校的研究生?真他媽的巧了,這是個好兆頭還是壞兆頭啊?有意思。對,要先發制人,示意她以前不認識我,像楊子榮在威虎廳對付小爐匠那樣,控制住局面。她八成也不會說認識。不知她現在是個什麼樣的人,一晃十來年了,研究生?研究什麼生的?媽的,10年前她就開始研究生了。我當時要是大幾歲……記得她家裡的書真不少,她就是憑這個考上大學?她爸是有門路的,再說又有這麼個姨夫!當年每人每月半斤肉,全樓就她家天天開葷,把她養得那麼滋潤……她不會是理工科的研究生吧?也可能是學外語的。不過也沒準兒。看那樣子,好像還沒結婚。那個大高個是誰?跟老頭親親熱熱的。今天的任務是儘量多收集信息,少露稜角,回去再決策。這個家庭亂亂鬨鬨,俗氣通天,那個老頭子一副官派,肚子裡除了大油沒別的,我不能給這種市儈當“半個兒”。只是有點捨不得她。再過一段就會好了,辦法是不成問題的。大老焦這褲子有點兒緊。人幹嗎要做出衣服來捆束自己!到處都是衣服,人人都打好了包裝去上街、去做客。遍地行走的都是一座座衣服的碉堡,人們只擺出臉來互相或笑或罵,伸出手來互相或拉或打。衣服是萬能的標誌,穿得不好會有人干涉,連小孩兒褲子掉了也要有人給提……你要反對別人穿衣服嗎?你自己就必須先穿得人模狗樣的,不然人家就會說你是買不起好衣服而嫉妒別人!你想獲得不穿衣服的自由,而人們首先會剝奪你的生存自由。你只有永遠不想到“人們”、“人們”,你才會有一切你所認為的自由。大概只有鬼能做到這一點兒吧。神是不行的,神比人還要不自由,身為萬神之主的宙斯,不是連他的情人都保護不好嗎?情人這個詞聽起來總是比妻子、比愛人更讓人激動一些,是因為這裡邊包含著對真正的愛情自由的神往嗎?什麼是真正的愛情自由?什麼是真正的愛情?別人一談及這個問題,我總是蔑視地一笑,或者提一些諸如姑娘的肚臍兒有多深一類的問題來使他們發窘,從而終止那淺薄無聊的紙上談兵。可是實際上我不也在思索到底什麼是嗎?現在可以肯定的是,愛情決不是那個,但似乎又離不開那個。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抓住過愛神的翅膀。可是如果這麼說,那天下的絕大多數人都沒有真正的愛情了?也許是我的靈魂深處幻想著一種絕對理想的、充滿藝術美的愛情,我揮著這張假票,在人間的劇場裡久久苦尋著那並不存在的包廂。我在幾個位子上試著坐了一坐,雖然它們很舒適,很溫暖,但我的後腦勺總有一個聲音告訴我:這不是你的歸宿。我永遠不肯相信這張票是假的,像那個去買鞋的鄭人一樣,我是“寧信度,無自信也”。我寧肯在大幕拉開之前被清出場外,也絕不去買一張與別人同樣顏色、同樣場次的票來,因為,我有錢,我能夠買到。能夠以一舉手之勞做到的事,應該儘量放棄。姑且在劇場裡轉悠,即使到最後一秒鐘,也有出現奇蹟的可能。毛主席教導我們:“有利的情況和主動的恢復,往往產生於再堅持一下的努力之中。”要樂觀,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杞人憂天,自己製造煩悶和苦惱,以犯精神病為樂趣、為高雅。人們不都是美滋滋地生活著嗎?許多人不都是佩服我,誇獎我,嫉妒我嗎?她不是一再要求我親她嗎?有的人不是二十六七歲還沒有計劃結婚、還在讀書嗎?有的人不是年年把生日辦成個小型廣交會嗎?媽的,肚子有些餓了,這倒是真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