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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偵大隊的兩名幹警隨後找到歐陽佟。歐陽佟不想插手這件案子,他僅僅只是據實提供情況。他所提供的情況,歸結起來,有四大方面:第一,抵押金和受賄。據歐陽佟了解,楊大元私自收取了八十萬元的風險抵押金,並且收受了五萬元賄賂。這些抵押金,他是以公司的名義收的,卻只是以私人名義開出欠條,連收據都沒有。歐陽佟知道這件事後,曾要求所有人將收取風險抵押金的憑據複印傍他。後來因為楊大元從中干擾,他僅僅只收到兩份複印件。一份三萬元的,一份四萬元的,都是由楊大元本人簽名的白條。第二,月報表。這份月報表,是歐陽佟反覆催促,楊大元提供的。對於上列各項支出,歐陽佟心存疑問,和楊大元鬧翻之後,他曾試著給幾個網友打電話,有些人不願提此事,有些人表示是給朋友幫忙,只有兩個人表示,從來沒有收過一分錢稿費。第三,林飛GG的支出。這部分費用,主要是廣州的支出。這部分支出到底有多少,楊大元始終未讓歐陽佟看帳。就目前所知,租用飛機可能不足四十萬,楊大元與對方簽的合同竟然高達九十多萬。此外,楊大元還在所有的支出項目中,以多開發票的方式,將公司資金占為己有。包括聘請扮演林飛幼兒時期、兒童時期以及少年時期三個演員的片酬,其他群眾演員的片酬,其他臨時工作人員的酬勞,住宿以及在酒店內消費費用,娛樂費用,吃飯費用,租車費用等等。總之,楊大元是想盡辦法絞盡腦汁增加消費項目,以便能夠有機會多開發票。在這些項目中,楊大元到底支出了多少,歐陽佟至今不清楚,僅僅只是後來他去補救,就從王禺丹那裡借了一百八十萬元。第四部分,也就是被楊大元扣著帳目的部分。歐陽佟統計,帳上至少還應該有二百萬,但他不敢樂觀,一是楊大元那種搞法,肯定不會給他留下這麼多。其次,這段時間,兩人已經鬧翻了,楊大元是否將一些資金轉移,他無法肯定。
公安局查案,有他們特殊的方法,他們也要考慮成本核算。無論是歐陽佟還是邱萍,都給公安局提供了很多疑點和線索,但公安局並沒有去查這些線索,相反,他們是從最容易證實的幾件事入手的。
首先,他們調查了風險抵押金和賄款一事。這兩件事調查起來並不難,歐陽佟有所有人的聯繫方法。關於風險抵押金,只需要取得原件。索賄一事,相對麻煩一點,需要當事人的口供。第二件事,他們調查了月報表上的一些支出。最容易的是註冊費支出。代理註冊這種事,合理不合法,其中有很多貓膩,公安局經偵大隊上門,代理註冊公司怕拔出蘿蔔帶出泥,迫切想送走這些神,十分配合。據他們提供,他們的收費是有標準的,一般來說,註冊資金在五十萬以下的,一次性收取五千元,一百萬以上的,按照註冊資本金收取5‰。具體到博億公司這一個案,他們實際收取的,同樣是5‰,只不過辦事人提出特別要求,要開六萬元的發票。代理註冊公司不願用自己的發票,後來只好買了一張發票。最容易調查的,還是財富大廈的承租費用。博億公司租下的那套房子,租金上面,楊大元沒有玩假,但在抵押金上面,玩了假。物業公司只需要月租的三倍作為抵押金,楊大元卻告訴歐陽佟,物業公司要以一年租金作為抵押。後來,楊大元承認,他之所以這樣干,是因為自己沒有錢投資,想通過這種方式,將五十萬股本儘快湊起來。
此外,公安部門還派了一個小組前往廣州。在長隆大酒店以及樂天公司的取證十分容易。酒店方面承認,他們的管理是極其嚴格的,只不過個別業務員考慮到這是大客戶,急於做成這單生意,因而違規操作。此事因為當事人曾經與酒店交涉過,酒店方面已經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理,公安局取證時,他們很配合地拿出了全部證據。而樂天公司就更加離奇,據業務員鄭良國說,最初楊大元找他時,他提供的方案是租用飛機,租價是每天一萬元。最少二十天,不足二十天,以二十天計,超過二十天,以實際天數計。可是,楊大元拉著鄭良國去吃飯,一餐酒喝下來,事情就變了。仍然以業務員提出的方法,與公司簽約,但另外,再由業務員私下與楊大元簽一份合約,由業務員瞅了個機會,偷偷地蓋了公司章。租用飛機,就這樣變成了製造飛機,費用也由每天一萬元,猛漲到了九十多萬元。
樂天公司並不清楚這裡面的細節,他們保存的,僅僅只有那份租用飛機的合同。據他們提供說,他們自己並沒有飛機,那架飛機是他們租用的,除了運費之外,每天的租金是五千元。簽約時,公司預收六萬元。
除了那次接待兩名幹警的問訊之外,對於這一案件,歐陽佟幾乎一無所知,也從沒想過打聽。相反,他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電視台。事情就是這麼奇怪,當初,他想好好地當副台長,甚至想干出一番政績來。可是,下面的人,全都和他作對。他乾脆當起了甩手掌柜,先是什麼招呼不打,去了廣州。過了幾天,找朋友弄了一張病假條交上去,對電視台的事不聞不問了。可是,電視台的節目管理是有嚴格流程規定的,各個部門做的節目必須有分管副台長簽字,才能送台長簽字,然後由台長轉到總編室,再由總編室安排播出。偶爾有哪位副台長外出辦事,可以越級報審,但不能總是越級。節目未報審就無法播出,製作費用難以安排。某一個部門播出的節目少了,就意味著獎金少了。歐陽佟昂責的幾個部門,因為他的離去,節目找不到人簽發,時段被其他部門占去不少,直接影響了每個職員的收入,大家怨聲載道。這些員工其實很了解歐陽佟的為人,也清楚這些部門負責人與他作對的情況,將所有的怨氣都指向了部門負責人。幾個部門負責人吃盡了苦頭,不得不改變方法,儘可能地討好他。他與分管部門的關係也就為之一變。
有了這樣的契機,又因為公司的事梗在了楊大元身上,一籌莫展,歐陽佟只好調整心態,全力以赴,希望認真搞好電視台的工作,實實在在將這個副台長當得像點樣子。
歐陽佟才剛將心態調整好,冷不丁接到了楊大元的一個電話。
那天,他正在審片子。審片子是一個技術活兒,正所謂兒子是自己的好,片子也同樣是自己的好。作為副台長,無論說這個片子好還是不好,拿出的理由,一定要服眾,這就像武林高手過招,要麼不出手,要出手,就一定要將對手鎮住。歐陽佟一邊審片,一邊考慮怎樣出手,電話卻不識時務地打了進來。一般情況下,審片時是要關機的,歐陽佟之所以沒關,是因為台長和局長都不在,他是這裡的最高長官,所以搞了點特殊化。當時,他也沒注意看號碼,拿起就接了,裡面傳來楊大元的聲音。楊大元說,哥,我想通了,以前是我不對,都是我做錯了。我們找個時間談一談,好不好?歐陽佟壓低聲音說,正審節目呢。掛了電話然後關機。兩個小時後,審完了節目,從審片室出來,歐陽佟打開了手機,一分鐘不到,電話響了。他看了一眼,是楊大元。猶豫片刻,還是接了。楊大元說,他是真的後悔了,希望歐陽佟看在兩人這麼多年感情的分上,原諒他。說著說著,他便抽噎起來,竟然哽咽得說不下去。歐陽佟說,我還要去陪一個領導吃飯,有時間再聯繫吧。
沒想到,楊大元一次又一次打來電話。只要看到他的電話,歐陽佟立即掛斷。歐陽佟就是這樣的人,信你的時候,他能將自己的心掏給你,對於你所有的一切都信,包括你的缺點和錯誤,一旦不信任甚至反感這個人了,與此人相關的所有一切,都會令他反感,甚至莫名其妙地煩躁,這種感覺,就像當年戀愛一樣,自己已經傷痕累累,苦不堪言,好不容易將所有的感情深埋心底,漸漸有了遺忘的趨勢,不曾想,偶爾聽到她的聲音,或者看到類似於她的身影,就像一團死水被無情地攪動一般,傷口便開始劇烈地疼痛。
他能想像,楊大元一定是通過什麼途徑了解到公安局在立案偵查一事。楊大元之所以有恃無恐,恰恰在於他有限的知識告訴他,這類事件,沒有部門管得了,或者說根本不算是違法。此前,歐陽佟曾暗示他要將此事交給公安局,他大概在偷笑,要上升到司法層面,大概也就是通過法院進行民事審判吧?現在,公安部門竟然立案調查,他自然就慌了神。歐陽佟心想,現在知道慌了,早幹嗎去了?
對於這件事,歐陽佟不想再過問,可楊大元一直打他的手機,令他心煩。他乾脆將手機關了。想一想,關了不行,畢竟還有其他重要的電話不能錯過。手機這種東西,給人提供方便的同時,也給人帶來了無盡的麻煩,不管你躲在世界的哪個角落,手機信號總是能把你找到,也不管是在白天還是黑夜,無情的信號,都能擾亂你的安寧。早就想過申請呼入限制,又擔心一些朋友覺得他太矯情,趁著這次機會,他乾脆將這道手續給辦了,讓所有的呼入電話打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