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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會照顧好自己。

    他會為自己好好地活下去。

    他們又默默地上了路。

    二牲口一生中最輝煌的時刻是在東大溝外的野地里扒掉了一個女人的褲子。二十多年過去了,那個初春的黃昏景象他還沒有忘記:那日天很冷,野地里還覆著一層薄薄的積雪,地上倒並不潮濕,積雪是一片片的,沒有積雪的土地干松而柔軟。一輪紅中帶黃的夕陽遠遠地墜在天邊,像一隻殘油將盡的燈籠。他和那女人默默對視著,突然,他不知怎麼就跪下了,摟住了那女人的腳脖子,他的腦袋抵住了那女人柔軟的腹部,他的心裡產生了一種異常強烈的占有欲。這麼冷的天,他卻沒感到冷,他扒了那女人的褲子,幹了那種事。那女人沒有掙扎,沒有反抗,她早就鍾情於他。於是,他在那女人的身上體驗到了人生的無窮樂趣,為那一瞬間的快感,他覺著人到世界上走一回是值得的;他占有了那個女人,也就占有了一個世界。

    從此,那個世界便屬於他了,那個世界的一切任他安排了。那個世界是他一生全部樂趣之所在。每當挾著煤鎬,提著油燈下窯去,他就想著,他有一個女人,他要好好地活著,為那個女人,也為他自己。上得窯來,吃罷飯,摟著自己的女人睡在破炕上,他就滿足得無法再滿足了。想想唄,有飯吃、有衣穿、有女人陪著睡覺,人生還需要什麼呢?不過,這幸福的日子並不長久,一個個新的生命相繼出世,他肩上的擔子也日益加重了。頭兩個孩子來到這個世間時,他還沒感到太大的危機,他覺著憑自己的力量可以養活他們。可當第三個、第四個孩子又來到世間後,他有了些惶恐,他連覺也不大敢睡了,可就這樣老五、老六還是前腳接後腳地撲進了人世。這真是沒辦法的事。  

    孩子多了,他那點可憐的樂趣也被剝奪了,統共只有一間屋子。開頭,他還希望孩子們早早睡熟,可往往不等孩子們睡熟,他自己便先自睡了過去。後來,他和老婆只得又到麥地里去,像他們第一次時那樣……

    這挺丟人的,他想都不敢多想,他和他女人趴在麥地里時,再也沒有第一次時的那種充滿幸福的感覺,他覺出了生活的艱難可怕,他覺著自己真的像個牲口,讓生活的重負給壓趴了下來。

    現在,他和他的女人都老了,他清楚地知道,他們都走到了生活的末路上;即便他活下來,生活也不會有多大的樂趣了。有時他真想死,他死了之後,對一切便可以不負責任了。真的,他為什麼要對他們負責任呢?老大、老二都不小了,這個家庭的主要責任該由他們承擔起來了,他老了,老了,老了……

    他不知道到現在為止,他在這深深的地下呆了多長時間,他只覺著這時間很長、很長。這浸泡在黑暗中的漫長時間像個無形的惡魔,將他殘餘的生命又擄走了大半,他的心一下子衰老了十幾年。當他在風化頁岩地段爬行時,他突然發現自己的腿腳都不那麼靈便了,膝頭和胳膊上的關節“咯咯”發響,手掌和膝骨壓在地上發木、發麻,骨子裡隱隱作痛。他那一身令人崇敬的肌肉不見了,他的胳膊細得像根棍,大腿上的皮肉都松垮下來。他一步步向前爬著,他覺著自己在一點點變成牲口,他一忽兒把自己想像成一匹瘦骨嶙峋的老馬,一忽兒又把自己想像成一條筋疲力盡的老牛,他僵直的胳膊和麻木的手掌仿佛正在變成牛馬的前蹄,他那壓在泥水中的膝頭和拖在地上的腳掌仿佛正在變成牛馬的後腿。他和牛馬不再有任何區別,他和它們一樣赤身裸體,他和它們一樣四肢行走,他和它們一樣失去了生命的自主權,生命韁繩已經不在他自己手裡。  

    他也不止一次地回想起自己年輕時的好時光。他是堂堂正正做過人的,像每一個男人一樣,他有過自己值得驕傲的歲月與經歷。二十多年前,在青泉縣官窯局房前的草地上,他和許許多多來自各縣的鄉民們一起到官窯局畫押下窯——那一年寧陽大旱,莊稼無收,到青泉官窯局下窯的人很多。官窯局的總辦、幫辦老爺們搭起了架子,要對下窯者進行測力考試,官窯局房前的草地上放著一個重約二百斤的石磙子,只要能搬起那個石磙子的,便算合格。他沒費什麼力氣就將那個石磙子搬離了地面,“哈嗨”一聲,他竟將那石磙子舉過了頭!

    那時,他的勁多大呀!他覺著,他跺跺腳也能把地跺出個窟窿來!

    多麼好!

    這一切是多麼好!

    然而,好時光一下子便過完了,他甚至沒來得及好好咀嚼一下這好時光的滋味,好時光便像一陣風一樣從他身邊刮過去,只在他身邊拋下了一些枯草敗葉……

    難道這就叫生活?

    生活真會欺騙人!

    他不知道自己還要在這礦井下呆多久,他在黑暗中摸索時,總不時地想到死。死,對他來講是極容易的事,不要說餓死、憋死、渴死,巷道里的每一次冒頂都可能送掉他的性命。有時,他乾脆把這座偌大的礦井看成了一座巨大的墳墓,他想像著自己已經死了,只是魂靈在四處飄蕩。人們不是說過麼,“千條路走絕,來把黑炭掏”。實際上,從在官窯局的局房前舉起那個大石磙子起,他就命中注定要被礦井吞噬掉、埋葬掉,今日死在這裡並不值得驚奇。  

    他卻可憐小兔子。他已享受過人生的千般滋味,而小兔子沒有,他還是個孩子,他應該理直氣壯地活下去!他覺著,在他人生的末路上,小兔子就像一盞剛剛放出生命之光的燈,無論如何這盞燈是不應該熄滅的。他不恨小兔子,真的,一點也不恨,就是發現小兔子偷吃那塊馬肉時,他也不恨他,他打他完全是無意識的一時衝動,打過之後,他就後悔了。可後悔歸後悔,打卻照打。好像打人的是一個人,後悔的又是一個人。剛才他和三騾子下手太重了,把小兔子打慘了,他想,這也不能完全怪他,他是好心,他是在對小兔子的生命負責,倘若小兔子一人丟在後面出了意外,他有何顏面去見田家的父老兄弟?小兔子也太犟,挨打時竟不討饒,若是他討饒的話,他也許會恢復理智的。

    他不再打他了,絕不再打了。他要再打小兔子就讓他爛手爪子、爛肚腸子,就讓他不得好死!他要像個真正的兄長一樣,對待小兔子……

    前面的巷道被完全堵死了,他用手四下摸了一遍,沒發現任何空隙,塌落下來的矸石、煤塊把水溝也堵嚴了,腳下的水在巷道里積了有尺余深,四下摸索時,他碰到一些漂浮在水面上的木楔子,木楔子在不時地碰他的腿。

    走在他後面的三騾子和小兔子也陸續跟了上來,他們都判斷不出自己所處的方位,都不知道該不該拼盡全力來扒通前面巷道的堵塞物。  

    正遲疑間,二牲口叫了起來:

    “有風!”

    果然,有風。他們三人同時感到有一股涼颼颼的風從什麼地方吹來。有風就說明這巷子並沒有被全部堵死,或許沒有堵嚴的地方,他們沒有摸著。

    他們又用手去摸,結果,還是沒發現可以鑽過人去的空隙,而且,他們也沒在堵塞物前面發現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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