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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的不是這個日本人,或者那個日本人,而是整個日本皇軍……它是一部正在開動的野獸的機器."因為它來自法西斯陣營的內部,各國的法官們對它給予很高的作證評價,法庭需要詳盡、具體和大量的人證和物證.這是雪國恥、報深仇的時機!中國檢察官的首席秘書、33歲的裘紹恆向法庭提出了實地調查的請示.

    他說:"我當時不是國民黨,也不是共產黨,我只想到我是一個中國人,是一個律師,我要維護民族氣節和法律的尊嚴,我要依法辦事."他帶了兩個美國人來到南京,和地方法院配合,取得大量實證.最後,他還帶走了大屠殺的倖存者伍長德和金陵大學的一個美籍教授.1946年4 月29日,千瘦而矮小的松井石根,失去了當年騎著高頭大馬進入南京時的那種武威.他低著頭,在身材高大的盟軍憲兵的押送下,與其它甲級戰犯一起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檢察官的起訴.起訴書包括3 類一共55項罪狀.與松井石根有關的達38項.回到獄中,他反覆讀了幾遍,在這一天的《獄中日誌》上,他寫了這樣的話:"南京事件仍同餘相關之主要問題,然亦指責其他眾多人員---------------

    戰犯的陰魂真的隨風飄逝了嗎(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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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共同責任者,而對作個人不特別予以追究,實為奇事.將來欲作為所謂殺人問題另行審議乎?要知,起訴書所述之內容,純系推斷,至於將以何種證據追究責任,應視今後審判之進行予以判明.須為適時進行辯解而作準備."松井石根充滿了幻想,也充滿了優慮.他是老資格的大將,他在謀劃:該如何為南京大屠殺辯解?南京大屠殺的倖存者、受害者和目擊者一個又一個地傳喚到證人席上.松井石根驚愕了.金陵大學衛生院外科主任、美國醫生羅伯特.威爾遜述說了他目睹的被日軍殺傷的中國軍民的慘象.約翰.梅奇牧師作為國際紅十字會南京委員會的主席,從人道的立場控訴了日軍殺人、強姦和搶劫的事實:"日軍占領南京後,就有組織地進行屠殺.南京市內到處是中國人的屍體.日本兵把抓到的中國人用機槍、步槍打死,用刺刀刺死.強姦到處都有發生,許多婦女和孩子遭到殺害.如果婦女拒絕或反抗,就被捅死.我拍了照片和電影,從這些資料上可以看到婦女被砍頭和刺得體無完膚的情形.如果婦女的丈夫想救自己的妻子,她的丈夫也會被殺死……"日軍的暴行太多了!梅奇牧師滔滔不絕地講了一百多件罪行.

    他回答了薩頓檢察官的訊問,又和松井石根的辯護律師布魯克斯唇槍舌劍地幹了起來.很明顯,美國的布魯克律師站在被告一邊,他極力想宣告松井石根無罪,他提出一個又一個問題責難梅奇,然而梅奇說的都是他親眼目睹的事實.  

    梅奇牧師還述說了一段令堂堂"皇軍"臉面掃地的醜事:"一天夜裡,一個日本兵竟3 次闖進我的住宅,他的目的是想強姦藏在我家裡的一個小女孩子,另外就是想偷一點東西.他進來一次,我就大聲斥責他一次,但每次都是偷點東西走.

    為了滿足他的欲望,最後一次,我故意讓他在衣服口袋中掏去了僅有的60元紙幣.

    他得到這筆錢後,便滿足和感謝了我,然後一溜煙似的從我的後門竄出去了."審判席上的法官和旁聽席上的群眾哄堂大笑起來.他們恥笑這個日本兵醜態.

    被告席上的戰犯也失聲笑了起來.松井石根被弄得啼笑皆非,一副尷尬的神態.

    法庭里一片黑暗.一束強烈的光柱投射到白色的銀幕上,日軍在南京的令人髮指罪行一一在人們的眼前出現了:一陣槍聲.一片屍體.刀光一閃,滾落一顆帶血的頭顱!渾身鮮血的中國難民在顫慄.被刀刺死的嬰兒……檢察方面的證人證詞和各種證據材料堆起來有一尺多高,僅聽取證人證言和雙方對質就持續了20多天."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致日本大使館的暴行報告、書信及《南京地方法院檢察處敵人罪行調查報告》在法庭上一一宣讀.雖然篇幅冗長,要把英文翻譯成日文或者中文翻譯成日文是非常麻煩的事情,但法官們很認真地傾聽著,每天都有上千人參加旁聽.廣播電台每晚穿插著音樂,向日本人民搐送關於南京暴行的《這就是真相》的專題節目.松井不服.為了否定這許多事實,他要從根本上推翻"侵略"這個罪名.他在獄中寫了《對檢察官季楠之意見書》.在這份材料中松井石根為自己辯護說:"西方帝國主義侵略東亞的戰爭同我日本進行的日清、日俄戰爭是本質上完全不同的兩種戰爭……東洋日本與中國之抗爭,一方面應視為兩國人民自然發展之衝突,同時亦可視為兩國國民思想之角逐.蓋中國國民之思想,最近半世紀間明顯受歐美民主思想與蘇聯共產思想之感化,致東洋固有思想(儒教、佛教)發生顯著變化,中國國內亦招致各種思想之混亂與紛爭,乃至形成同日本民族紛爭之原因."關於南京大屠殺,他用一句話全盤否定:"季楠檢察官所云對俘虜、一般人、婦女施以有組織且殘忍之屠殺姦淫等,則純系誣衊,而超過軍事上需要破壞房屋財產等指責亦全為謊言."松井石根的辯護詞是多麼冠冕堂皇.大日本帝國出動飛機、軍艦和百萬大軍侵略中國,竟然是為了"幫助"中國"解決"國內各種思想的紛爭.法庭控訴和辯論在交替進行著.英國人皮待.羅倫斯和中國證人許傳音、尚德義、梁廷芳、伍長德……一個接著一個站到莊嚴的證人席上.除了這許多證人,中國檢察官還向法庭提供了美國的費吳生、史密斯和中國的魯蘇、陳瑞芳、孫永成、吳經才等30人的宣誓證言66件!審判席上的檢察官提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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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戰犯的陰魂真的隨風飄逝了嗎(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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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松井石根,你見過國際委員會送交的日軍暴行報告沒有?""見到過."他說."你採取過什麼行動?""我出過一件整頓軍紀的布告,貼在一座寺廟門口.""你認為在浩大的南京城內,日軍殺人如麻,每天有成千成萬的男女被屠殺和強姦,你的這張布告會有什麼效力嗎?"松井石根無話可說了.他想了想,說:"我還派了憲兵維持秩序.""多少憲兵?""記不清了,大約幾十名.""你認為在幾萬日軍到處瘋狂殺人、放火、強姦、搶劫的情況下,這樣少數的憲兵能起制止作用嗎?"他低下了頭,說了一句只有他自己聽得見的話:"我想能夠."當證人證實當時南京只有17名憲兵,而這些憲兵也參加了暴行的時候,松井石根啞口無言.最後,法庭終於作出了莊嚴的判決:被告松井根據第1 項、第27項、第29項、第31項、第35項、第36項、第64項和第65項罪狀被起訴.松井是日本陸軍的高級軍官,1933年晉級為大將.  

    他在陸軍中具有豐富的經驗,其中,包括在關東軍及參謀本部的服務在內.

    顯然他與設計和實行陰謀者有密切的聯繫,因此應認為他是知道陰謀者的目的和政策的,但是就向本法庭提出的證據來看,認定他是陰謀者是不合理的.

    1937年和1938年時他在中國的軍事職務,就其本身論,不能認為與實行侵略戰爭有關.為了要使根據罪狀第27項判決他為有罪是合理的,那麼作為檢察方面的義務,就必須提出證據證明松井知道其戰爭性質的推論是合理的.但是檢察方面並未曾如此做.松井在1935年退役,於1937年因指揮上海派遣軍而復返役.接著,被任命為包括上海派遣軍和第10軍的華中方面軍司令官.他率領這些軍隊,在1937年12月13日占領了南京市.中國軍隊在南京陷落前就澈退了,因此所占領的是無抵抗的都市.接著發生的是日本陸軍對無力的市民施行長期持續的最恐怖的暴行.日本軍進行了大批屠殺、殺害個人、強姦、搶劫及放火.儘管日本籍的證人否認曾大規模進行殘虐行為,但是各種國籍的、無可置疑的、可以憑信的中立證人的相反的證言是絕對有力的.這種暗無天日的犯罪是從1937年12月13日占領南京市開始的,迄至1938年2 月初還沒有停止.在這六七個星期中,數以千計的婦女被強姦,10萬以上的人被屠殺,無數的財產被搶劫與焚毀.當這些恐怖的突發事件達到高潮時,即12月17日,松井進南京城並曾停留了5 至7 天左右.根據他本身的觀察和參謀的報告,他理應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他自己承認曾從憲兵隊和使、領館人員處聽說過他的軍隊有某種程度的非法行為.在南京的日本外交代表曾每天收到關於此類暴行的報告,他們並將這些事報告給東京.本法庭認為有充分證據證明松井知道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對於這些恐怖行為,他置若罔聞,或沒有採取任何有效辦法來緩和它.在占領南京市以前,他確曾對他的軍隊下令要他們嚴肅行動,後來又曾發出同樣的命令.正像現在所知道的,這些命令並未生效,並且這在他也像是理所應知的.在為他的行動辯護時他說,這是由於他生病的緣故.他的疾病並沒有阻礙他指揮在其指揮下的作戰行動.而對於這種暴行具有來任的軍隊又是屬他指揮的.他是知道這類暴行的.他既有義務也有權力統制自己的軍隊和保護南京的不幸市民.由於他怠忽這些應該履行的職責,不能不認為他負有犯罪責任.本法庭根據罪狀第55項,判決被告松井為有罪,關於罪狀第1 項、第27項、第29項、第31項、第32項、第35項、第36項和54項,判決為死刑.聽到被判處絞刑,這個雙手沾滿了無數中國人鮮血的元兇臉色蒼白雙腿發軟,被兩名身材高大的憲兵拖出了法庭.1948年12月22日0 點,被判處絞刑的7 名日本戰犯分兩批走上了絞架.松井石根與東條英機、肥原賢二和武藤章4人第一批受刑.4 名戰犯身穿美軍綠色工作服,雙手加手銬,連同鐵鏈綁在大腿上,在佛堂中念經上香後,每人喝了一口葡萄酒,4 個人並排站在上絞架前.土肥原催促松井石根領頭,4 個人高喊:"大日本帝國萬歲!天皇陛下萬歲!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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