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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走過我身旁時只有男人的腳步響,女人像是貼在高大的丈夫身上跟著漂移。我相信他們一定對我有印象,但是我們沒有說過
話,我們互相都沒有想要接近的表示。十五年中,他們或許注意到一個小伙子進入了中年,我則看著一對令人羨慕的中年情侶不覺中成了兩個老人。
曾有過一個熱愛唱歌的小伙子,他也是每天都到這園中來,來唱歌,唱了好多年,後來不見了。他的年紀與我相仿,他多半是早晨來,唱半小時或整整唱一個上午,估計在另外的時間裡他還得上班。我們經常在祭壇東側的小路上相遇,我知道他是到東南角的高牆下去唱歌,他一定猜想我去東北角的樹林裡做什麼。我找到我的地方,抽幾口煙,便聽見他謹慎地整理歌喉了。他反反覆覆唱那麼幾首歌。文化革命沒過去的時侯,他唱“藍藍的天上白雲飄,白雲下面馬兒跑……”我老也記不住這歌的名字。文革後,他唱《貨郎與小姐》中那首最為流傳的詠嘆調。“賣布——賣布嘞,賣布——賣布嘞!”我記得這開頭的一句他唱得很有聲勢,在早晨清澈的空氣中,貨郎跑遍園中的每一個角落去恭維小姐。
“我交了好運氣,我交了好運氣,我為幸福唱歌曲……”然後他就一遍一遍地唱,不讓貨郎的激情稍減。依我聽來,他的技術不算精到,在關鍵的地方常出差錯,但他的嗓子是相當不壞的,而且唱一個上午也聽不出一點疲憊。太陽也不疲憊,把大樹的影子縮小成一團,把疏忽大意的蚯蚓曬乾在小路上,將近中午,我們又在祭壇東側相遇,他看一看我,我看一看他,他往北去,我往南去。日子久了,我感到我們都有結識的願望,但似乎都不知如何開口,於是互相注視一下終又都移開目光擦身而過;這樣的次數一多,便更不知如何開口了。終於有一天——一個絲毫沒有特點的日子,我們互相點了一下頭。他說:你好。“我說:”你好。“他說:”回去啦?“我說:”是,你呢?“他說:”我也該回去了。“我們都放慢腳步(其實我是放慢車速),想再多說幾句,但仍然是不知從何說起,這樣我們就都走過了對方,又都扭轉身子面向對方。
他說:“那就再見吧。”我說:“好,再見。”便互相笑笑各走各的路了。但是我們沒有再見,那以後,園中再沒了他的歌聲,我才想到,那天他或許是有意與我道別的,也許他考上了哪家專業文文工團或歌舞團了吧?真希望他如他歌里所唱的那樣,交了好運氣。
還有一些人,我還能想起一些常到這園子裡來的人。有一個老頭,算得一個真正的飲者;他在腰間掛一個扁瓷瓶,瓶里當然裝滿了酒,常來這園中消磨午後的時光。他在園中四處遊逛,如果你不注意你會以為園中有好幾個這樣的老頭,等你看過了他卓爾不群的飲酒情狀,你就會相信這是個獨一無二的老頭。他的衣著過分隨便,走路的姿態也不慎重,走上五六十米路便選定一處地方,一隻腳踏在石凳上或土埂上或樹墩上,解下腰間的酒瓶,解酒瓶的當兒迷起眼睛把一百八十度視角內的景物細細看一遭,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倒一大口酒入肚,把酒瓶搖一搖再掛向腰間,平心靜氣地想一會什麼,便走下一個五六十米去。還有一個捕鳥的漢子,那歲月園中人少,鳥卻多,他在西北角的樹叢中拉一張網,鳥撞在上面,羽毛戧在網眼裡便不能自拔。他單等一種過去很多面現在非常罕見的鳥,其它的鳥撞在網上他就把它們摘下來放掉,他說已經有好多年沒等到那種罕見的鳥,他說他再等一年看看到底還有沒有那種鳥,結果他又等了好多年。早晨和傍晚,在這園子裡可以看見一個中年女工程師;早晨她從北向南穿過這園子去上班,傍晚她從南向北穿過這園子回家。事實上我並不了解她的職業或者學歷,但我以為她必是學理工的知識分子,別樣的人很難有她那般的素樸並優雅。當她在園子穿行的時刻,四周的樹林也仿拂更加幽靜,清淡的日光中竟似有悠遠的琴聲,比如說是那曲《獻給艾麗絲》才好。我沒有見過她的丈夫,沒有見過那個幸運的男人是什麼樣子,我想像過卻想像不出,後來忽然懂了想像不出才好,那個男人最好不要出現。她走出北門回家去。
我竟有點擔心,擔心她會落入廚房,不過,也許她在廚房裡勞作的情景更有另外的美吧,當然不能再是《獻給艾麗絲》,是個什麼曲子呢?還有一個人,是我的朋友,他是個最有天賦的長跑家,但他被埋沒了。他因為在文革中出言不慎而坐了幾年牢,出來後好不容易找了個拉板車的工作,樣樣待遇都不能與別人平等,苦悶極了便練習長跑。那時他總來這園子裡跑,我用手錶為他計時。他每跑一圈向我招下手,我就記下一個時間。每次他要環繞這園子跑二十圈,大約兩萬米。他盼望以他的長跑成績來獲得政治上真正的解放,他以為記者的鏡頭和文字可以幫他做到這一點。第一年他在春節環城賽上跑了第十五名,他看見前十名的照片都掛在了長安街的新聞櫥窗里,於是有了信心。第二年他跑了第四名,可是新聞櫥窗里只掛了前三名的照片,他沒灰心。第三年他跑了第七名、櫥窗里掛前六名的照片,他有點怨自已。第四年他跑了第三名,櫥窗里卻只掛了第一名的照片。第五年他跑了第一名——他幾乎絕望了,櫥窗里只有一幅環城容群眾場面的照片。那些年我們倆常一起在這園子裡呆到天黑,開懷痛罵,罵完沉默著回家,分手時再互相叮囑:先別去死,再試著活一活看。現在他已經不跑了,年歲太大了,跑不了那麼快了。最後一次參加環城賽,他以三十八歲之齡又得了第一名並破了紀錄,有一位專業隊的教練對他說:“我要是十年前發現你就好了。”他苦笑一下什麼也沒說,只在傍晚又來這園中找到我,把這事平靜地向我敘說一遍。不見他已有好幾年了,現在他和妻子和兒子住在很遠的地方。
這些人現在都不到園子裡來了,園子裡差不多完全換了—批新人。十五年前的舊人,現在就剩我和那對老夫老妻了。有那麼一段時間,這老夫老妻中的一個也忽然不來,薄暮時分唯男人獨自來散步,步態也明顯遲緩了許多,我懸心了很久,怕是那女人出了什麼事。幸好過了一個冬天那女人又來了,兩個人仍是逆時針繞著園子定,一長一短兩個身影恰似鐘錶的兩支指針;女人的頭髮白了許多,但依舊攀著丈夫的胳膊走得像個孩子。“攀”這個字用得不恰當了,或許可以用“攙”吧,不知有沒有兼具這兩個意思的字。
五
我也沒有忘記一個孩子——一個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十五年前的那個下午,我第一次到這園子裡來就看見了她,那時她大約三歲,蹲在齋宮西邊的小路上撿樹上掉落的“小燈籠”。那兒有幾棵大梨樹,春天開一簇簇細小而稠密的黃花,花落了便結出無數如同三片葉子合抱的小燈籠,小燈籠先是綠色,繼爾轉白,再變黃,成熟了掉落得滿地都是。小燈籠精巧得令人愛惜,成年人也不免撿了一個還要撿一個。小姑娘咿咿呀呀地跟自己說著話,一邊撿小燈籠;她的嗓音很好,不是她那個年齡所常有的那般尖細,而是很圓潤甚或是厚重,也許是因為那個下午園子裡太安靜了。我奇怪這么小的孩子怎麼一個人跑來這園子裡?我問她住在哪兒?她隨便指一下,就喊她的哥哥,沿牆根一帶的茂草之中便站起一個七八歲的男孩,朝我望望,看我不像壞人便對他的妹妹說:“我在這兒呢”,又伏下身去,他在捉什麼蟲子。他捉到螳螂,螞蚱,知了和蜻蜒,來取悅他的妹妹。有那麼兩三年,我經常在那幾棵大梨樹下見到他們,兄妹倆總是在一起玩,玩得和睦融洽,都漸漸長大了些。之後有很多年沒見到他們。我想他們都在學校里吧,小姑娘也到了上學的年齡,必是告別了孩提時光,沒有很多機會來這兒玩了。這事很正常,沒理由太擱在心上,若不是有一年我又在園中見到他們,肯定就會慢慢把他們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