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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這般,我從十八到十九。眼看著日升日落、旗升旗降。星期天一到,就和過世的朋友的戀人約會。我一點兒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麼,將來想做什麼。在學校里我是讀過克羅德(譯註:PaulClaudel,一八六八一九五五年,法國詩人、劇作家)、拉辛(譯註:一六三九一六九九年,法國劇作詩人)還有艾傑休亭(譯註:一八九八一九四八年,俄國電影導演、電影理論家)等人的作品,但那些東西卻絲毫無法打動我。而我在班上既未曾交上一個朋友,和宿舍那夥人也不過是泛泛之交罷了。再加上我總是一個人靜靜地看書,他們全以為我想當個作家。

    其實我並不特別想當作家,我什麼也不想當。

    好幾次,我都想把這種想法告訴直子,我總覺得她對我的想法應該能有某種程度的理解才是。但我不知道該怎麼表達。這著實有些詭異,彷佛被她傳染了不知如何措詞的毛病一樣。

    一到星期六晚上,我便坐在有電話的大廳椅子上等直子的電話。星期六晚上大夥兒幾乎全出去玩了,大廳里比平日鮮有人走動,顯得冷冷清清。我總是一邊盯著飄浮在這靜謐的空間裡閃閃發光的光粒子,一邊努力試著探索自己。我究竟在追求些什麼?而人們究竟希望我給他們什麼?但我始終找不到一個像樣的答案。我對著飄浮在空中的光粒子伸出手去,卻什麼也碰不到。  

    我經常看書,但不是那種看了很多書的蛀書蟲,我只是喜歡把自己喜歡的書多看幾遍而已。當時我喜歡的作家有:卡波特(譯註:TrumanCapote,一九二四一九八四年,美國小說家)、阿普戴克(譯註:JohnUpdike,一九三二年生,美國小說家)、費傑羅(譯註:

    ScottFitzgerald,一八九六一九四Ο年,美國小說家)和錢德勒(譯註:

    Raymond插ndler,一八八八一九五九年,美國偵探小說家)等人,可是在班上或宿舍里,我卻不曾找到一個志同道合的。他們喜歡看的是高橋和巳、大江健三郎和三島由紀夫的作品,或是一些現代法國作家的小說。和他們既然是話不投機半句多,我便只得一個人默默地看我的書了。我反覆地看,有時便閉上眼睛,嗅嗅書的香氣。只要嗅到香氣,碰到書,我就覺得自己非常幸福。

    十八歲那年,我最喜歡的書是阿普戴克的“半人半馬的怪物”。但讀過幾次之後,漸漸地覺得乏味起來,後來這個位子便給費傑羅的“華麗的蓋茲比”占走了。

    而“華麗的蓋茲比”在那之後便一直高踞不下。心情好的時候,我會使書架上抽出“華麗的蓋茲比”,隨手翻開一頁就讀他一陣,可就從來不曾失望過。書里沒有一頁是乏味的。  

    我當時覺得這書實在好極了,便想要將它的好告訴大家。可惜我身邊就是沒有一個人看過這本書,就連想看的人都沒有。因為時值一九六八年,在當時你若讀史考特、費傑羅的作品,即使還不算是反動行為,也絕不會受到鼓勵。

    那時,我身邊只有一個人看過“華麗的蓋茲比”,我之所以和他熟稔起來也是因為這個緣故。他姓永澤,是東京大學法學院的學生,比我高兩屆。我們住在同一棟宿舍里,本來只是點頭之交而已。有一天我在餐廳的向陽處一邊曬太陽,一邊看“華麗的蓋茲比”時,他突然在我身旁坐了下來,問我在看什麼。我說是“華麗的蓋茲比”。他又接著問好不好看。我說我這已經是第三次了,每次重看便覺得越來越好看。

    “看過三次『華麗的蓋茲比』的人應該就可以和我作朋友了。”他喃喃說道。而後我們就成了朋友,那是十月的事。

    永澤這個男人,你越是了解他,就越是覺得怪。在我的人生歷程中,我曾和許許多多的怪人初遇、熟識,或是錯身而過,卻從未見過一個比他更怪的。他是個我萬萬趕不上的蛀書蟲,但原則上他只讀那些死後滿三十年以上的作家的作品。“我只能信任那類的書。”他說。  

    “倒不是說我不信任現代文學。我只是不想浪費寶貴的時間,去讀那些尚未經過歲月洗禮的東西。人生苦短哪!”

    “你喜歡哪些作家呢?”我問道。

    “巴爾札克、但丁、約瑟夫。康拉德、狄更斯。”他立刻答道。

    “都不是現代作家嘛!”

    “所以我才讀呀!如果你和別人讀一樣的東西,你的想法就只能和別人一樣而已。那會是個鄉巴佬、俗物的世界。一個認真、嚴肅的人是不會做那種丟臉的事的。知道嗎?渡邊!

    宿舍里稍稍認真一點兒的人就只有咱們兩個了。其餘的全是些垃圾。”

    “你怎麼知道?”我驚道。

    “我當然知道羅!就像額頭上蓋了戳一樣。一看就知道了。再說,咱們倆都在看『華麗的蓋茲比』呀!”

    我在心中計算著。“可是史考特,費傑羅死後也才過了二十八年而已呀!”

    “才差兩年,有關係嗎?”他說。“像史考特。費傑羅這麼偉大的作家可以稍微通融一下嘛!”  

    宿舍里沒有人知道永澤背地裡是個古典小說的蛀書蟲,就算知道,大概也不去注意這些吧。他們最清楚的莫過於他的聰明。輕輕鬆鬆就進了東京大學,而且成績優異,將來還打算參加公務人員考試,進外務省當外交官。父親在名古屋主持一家大型醫院,哥哥也畢業於東大醫學院,將來要接父親的棒子。這一家子真是好得沒話說。永澤手頭一向寬綽,人又長得是風度翩翩,因此,任誰都會注意到他,就連舍監也不敢對他說重話。他不論是對誰提出要求,那人定會二話不說照他的吩咐做。因為你不能不這麼做。

    永澤這個人天生有種能叫人自然而然服從他的能力。也就是說,他能從人群中站出來,迅速地對狀況作個判斷,給底下的人一個高明且正確的指示,使他們真心地服從。這種能力的表徵就像天使的光圈一般浮在他頭上,你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他是個與眾不同的人,而對他敬畏三分。也因此,人家對永澤會選上我這種平凡無奇的人作為他個人的朋友都驚訝不迭。托他的福,我便從一個無名小卒進步到稍稍受人尊童。大夥兒或許都不知道我們相交的原因何在,說來其實簡單得很。永澤之所以喜歡我,就是因為我對他一點兒也不崇拜的緣故。我對他人性中奇特的部分、堅強的部分是感到有些趣味,但對他的成績優異、領導能力、英俊瀟則是一點興趣也沒有。我想,這在他看來,反而是件稀奇事兒吧。  

    在永澤的體內同時存在著幾種完全矛盾的性格,十分走極端。他有時極其溫柔,溫柔到連我都不由得感動的地步,有時則又極其冷酷、惡毒;有著高貴得出奇的精神層面,同時又是個無可救藥的俗物;能夠一面統率眾人樂觀奮鬥,一面卻兀自在陰鬱的泥淖中痛苦掙扎。

    打一開始,我便清楚地意識到他的這種矛盾性格,我實在搞不懂其他的人為什麼都看不見他這一面。他是背負著他自己的地獄過日子的。

    不過原則上,我覺得自己對他還是有些好感。他最大的美德就是正直。他絕對不會撒謊,對自己的過錯或缺點向來不會否認,也不會隱藏自己的弱點。而且,他從來都對我非常親切,也照顧得頗為周到。我想,要不是他的話,我的宿舍生活一定會過得更煩躁,更不愉快。儘管如此,我卻始終不曾對他付出過真心。在這一方面,我和他的關係是絕對不同於我和木漉的關係的。自從我親眼目睹他酒醉時對一個女孩狠霸、惡毒之後,我便下定決心,無論如何絕不以真心對待這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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