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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起來,披上浴衣,叫她回去,永遠不要再來我家。她一直看著我。那種眼神跟往日不同,十分呆板。就像用顏料在厚紙上畫的眼睛一樣呆板。沒有深度。她盯住我看了一會,默默地收拾自己的衣服,彷佛有意賈弄似地逐件逐件慢慢穿回身上,然後回到客廳。從皮包取出梳子梳頭髮,用手帕抹去唇上的血,穿上鞋子出去了。離開之前還這樣說:“你真是一個女同性戀者哦。不管怎樣推諉都好,你到死都是的”“真的是這樣嗎?”我嘗試問。
玲子曲起唇角,想了一會。“不完全是。也不完全不是。跟我丈夫干時不如跟她乾的有感覺,這是事實。所以我曾有過一段時間以為自己是同性戀者而認真地苦惱過。在那之前,我只是沒察覺而已。不過最近不這麼以為了。當然我不敢說我沒有那種傾向。我想大概有的。但嚴格來說,我不是同性戀者。因為當我看到女孩子時。從來不曾主動或積極地產生情慾。你懂嗎?”
我點點頭。
“只有某種女孩對我有感應,那種感應傳達給我罷了。僅僅限於那種情形,我才會變成那樣。例如抱看直子時,我並沒有任何感覺。天熱時,我們都光看身子在屋內生活,一起洗澡,有時同睡一張床……可是沒事發生。什麼感覺也沒有。直子的胴體也是出奇的美,但是僅此而已。對了,我和直子玩過一次同性戀遊戲。想不想聽故事?”
“請說。”
“我們無所不談。當我把那件事告訴直子時,直子嘗試用各種方式撫摸我的身體,兩人裸體相對。不過,完全不行。只是覺得一味的癢,癢得要死。現在想起來還覺得心裡發癢哦。對於那方面的事,直子實在是笨手笨腳的人。是不是稍微鬆一口氣?”
“老實說,是的。”我說。
“大致情形就是如此。”玲子用罵指搔著眉毛說。“那女孩離開以後,我坐在椅子上發了一陣子呆。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從身體深處傳來撲撲跳的心臟鼓動聲,手腳重得出奇,嘴巴宛如吃了飛蛾一般乾燥無味。可是孩子快回來了,我必須先洗個澡再說,於是進去洗了。
我想把那女孩摸過舐過的身體洗得乾乾淨淨,然而不管我用肥皂怎麼使勁地刷,那種黏液似的東西總是洗不掉。我以為是心理作用,然而就是不行。於是當晚我叫老公與我做愛。我想藉此除掉那些污穢。當然。我沒對他提起那件事。我也不敢說。只是叫他跟我做愛,慢慢做,做得比平日久一點。他很溫柔地做了,持續了好久。我也因此達到高cháo。那麼美妙的高cháo,還是結婚以來第一次。你想為什麼,因為那女孩的手指觸覺還留在我體內的緣故。嘿。
說起來真羞恥。什麼做愛啦高cháo的,羞死人了。”玲子又笑著說。“不過,那樣做還是不行。那女孩的觸覺,過了兩三天仍未散去。她所說的最後一句話,在我腦中像回聲似的嗡嗡作響。”
“隔過的星期六,她沒來。我在家裡心驚膽顫的等著,若是她來了怎麼辦?我無法安心做任何事。可是她沒來。大概不會來了。因她是個自尊很強的女孩,而且變成那種局面。一周過去了,一個日過去了。我以為隨著時間就會沖淡一切,但我忘下了。當我燭自在家時,總會驚然感覺到那女孩的氣息在身房而無法平靜下來。
無法彈琴,也無法思考。無論做任何事都力不從心。這樣過了一個月左右,有一天突然察覺到,走在外面時感覺怪怪的。附近的人對我有異樣。他們看我的眼光怪怪的。而且冷冷淡淡。當然也會跟我打招呼。可是語調和態度跟以前不一樣了。時常來我家玩的鄰居太太也有意迴避我似的。不過,我儘量不把這些事放在心上。如果我在意的話,那就是發病的初期徵兆了。
某日。跟我很熱的太太來我家。她和我同輩分,是家母好友的女兒,我們的孩子還上同一間幼稚園,所以我和她特別好感情。這位太太突然跑來告訴我:“有關你的不利謠言傳開了,你知不知道?”我說不知道。
“怎樣的謠言?”
“你問我,我也難以啟齒。”
“什麼難以啟齒,你都講到這個地步了,索性全部說出來吧+.”雖然她極其不願意,還是被我問出來了。其實她一開始就是為了告訴我才來的,於是吞吞吐吐地和盤托出。據她所說的,謠傳我曾幾度進過精神病院,是個臭名昭著的同性戀者,把一個上門學琴的女學生脫光衣服玩弄她,那女孩反抗,我就把她打得臉腫鼻青。她改編故事的本領的確厲害,然而為何她會知道我曾住院的事,連我朋友也很驚詫。
“我很久以前就認識你,於是我告訴人家,你不是那種人。”那位太太說。“可是,女孩的父母卻深信不疑,並且向人四處造謠宣揚那件事。說是女兒受你百般凌辱,於是看手調查你的底細,這才知道你有過精神病的病歷的。”
據她所言,有一天,即是發生事故那日,那女孩帶看哭腫的瞼,士完鋼琴課回來。見她臉且破血流,衣鈕脫落,內褲也裂了些,於是母親盤問她是怎麼回事。你能相信嗎?當然是她為了編造故事而自己做出來的。她故意在襯衫上塗上血,拆脫鈕扣,撕破胸罩的花邊,暗自哇哇哭得雙眼紅,弄亂頭髮,然後跑回家製造漫天謊言。這些情景清清楚楚地浮現在我眼前。
儘管如此,我並不實怪那些相信她謊言的人。如果站在相反的立場,連我也會相信。假如有個美若天仙口蜜腹劍的女孩,抽抽搭搭她哭看說:“不:我不想說!
太羞家了之類的話時,大家都會輕易相信吧:加上對我不利的條件是,我有過精神病歷,而且曾不顧一切地摑了她一巴掌也是事實。如此一來,誰肯相信我所說的?相信的大概只有我丈夫了。
我遲疑了好幾天,終於把心一橫,告訴了丈夫。當然,他相信我。我把那天發生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訴了他。我說是她設下同性戀遊戲的布局,所以我才打她的。
當然沒提起我有“感覺”的事。無論如何。那種事說下出口的。“開玩笑:我直接去找她家人談判去|。”他也勃然大怒,說:“你連孩子都替我生了,怎會是同性戀者?
世上怎有這麼荒謬的事?”
但我阻止了他。我說不要去。如果那樣做,只有加深我們的傷痕罷了。算了吧。不錯,我已經明白了,那女孩的心有病。因我見過無數像她那樣的病人,所以十分清楚。她連體內的中樞都腐爛了:假如把那層美麗的吱唁剝下來的話。裡頭全是爛肉哦。也許這種說法太過分,卻是真的。不過,世人本不了解她,無論怎樣爭辯都好,我們都不會占上風。她精於操縱成人的感情,而我們手上沒有一點反擊的好武器。誰會相信一個十三歲女孩設下同性戀遊戲的布局陷害一名三十幾歲的女人?無論說什麼,世人只相信自己想信的事。愈是焦急扎,我們的處境愈是糟糕而已。
“不如搬家吧”我說。百"有這個辦法了。在這裡住下去的話,我會更加精神緊張,腦中螺絲又會飛掉:即使現在我的頭腦也相當混亂了。”我說想搬得遠遠的,到一個誰也不認識的地方去。但我丈夫不想動。他還沒太察覺事態的嚴重性。當時是他對公司約王作最熱心的時期,我們住的小房子是好不容易才剛剛買下來的,女兒也適應了幼稚園生活。於是他說:“稍等一陣子,不必意著搬嘛。一時之間不容易找到工作,房子也得賣掉,孩子的幼稚園也得另外物色,怎麼快也要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