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頁
[水文]內蒙古自治區境內共有大小河流l000餘條,祖國的第二大河--黃河,由寧夏石咀山附近進入內蒙古,由南向北,圍繞鄂爾多斯高原,形成一個馬蹄形。其中流域面積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70多條;流域面積大於300平方公里的有258條。有近千個大小湖泊。全區地表水資源為671億立方米,除黃河過境水外,境內自產水源為371億立方米,占全國總水量的1.67%。地下水資源為300億立方米,占全國地下水資源的2.9%。扣除重複水量,全區水資源總量為518億立方米。年人均占有水量2370立方米,耕地每公頃平均占有水量l萬立方米,平均產水模數為4.4l萬立方米/平方公里。內蒙古水資源在地區、時程的分布上很不均勻,且與人口和耕地分布不相適應。東部地區黑龍江流域土地面積占全區的27%,耕地面積占全區的20%,人口占全區的18%,而水資源總量占全區的65%,人均占有水量8420立方米,為全區均值的3.6倍。中西部地區的西遼河、海灤河、黃河3個流域總面積占全區的26%,耕地占全區的30%,人口占全區的66%,但水資源僅占全區25%,其中除黃河沿岸可利用部分過境水外,大部分地區水資源緊缺。
[地表水]內蒙古自治區平均地表年徑流量約291億立方米,占河川徑流總量的78%;多年平均徑流量為80億立方米,占河川徑流總量的22%。由於河川徑流受大氣降水及下墊面因素的影響,年徑流量地區分布不均,水資源也不平衡,局部地區水量富而有餘,而大部分地區乾旱缺水。同時,河川徑流年內分布不均,年際間變化比較大。年降水集中在6~8月,汛期徑流量占全區徑流量的60~80%。歷年間徑流量大小不勻,相差很大。年徑流量最大與最小的比值,東部林區各河流為4~12;中部各河流為6~22;西部地區各河流高達26以上。此外,從區外流入自治區境內的河川徑流量有330.6億立方米,其中黃河入境的平均年徑流量315億立方米,額濟納河8.4億立方米。
[地下水]內蒙古自治區地下水平均資源量為254億立方米。山丘區地下水平均年資源量為113億立方米,占全區地下水資源量44%。其中河川徑流量為80億立方米,占山丘區地下水資源量的7l%。平原區地下水平;均年資源量為172億立方米,扣除與山丘區地下水資源量的重複計算後,占全區地下水資源量的56%。自治區地下水資源的分布受大氣降水、下墊麵條件和人類活動的影響,具有平原多、山丘區少和內陸河流域更少的特點。自治區平原區扣除與山丘區地下水資源量間的重複計算後的地下水資源模數,一般在5.9~6.5萬立方米/平方公里,為山丘區地下水平均水資源模數的2.2~2.7倍。內陸河流域地下水資源模數為1.1萬立方米/平方公里,因而地下水資源十分貧乏,只是在內陸閉合盆地的平原或溝谷窪地,地下水才比較富集。全區按自然條件和水系的不同,分為:大興安嶺西麓黑龍江水系地區;呼倫貝爾高平原內陸水系地區;大興安嶺東麓山地丘陵嫩江水系地區;西遼河平原遼河水系地區;陰山北麓內蒙古高平原內陸水系地區;陰山山地、海河、灤河水系地區;陰山南麓河套平原黃河水系地區;鄂爾多斯高平原水系地區;西部荒漠內陸水系地區。
[土壤]內蒙古自治區地域遼闊,土壤種類較多,其性質和生產性能也各不相同,但其共同特點是土壤形成過程中鈣積化強烈,有機質積累較多。根據土壤形成過程和土壤屬性,分為9個土綱,22個土類。在9個土綱中,以鈣層土分布最少。內蒙古土壤在分布上東西之間變化明顯,土壤帶基本呈東北--西南向排列,最東為黑土壤地帶,向西依次為暗棕壤地帶、黑鈣土地帶、栗鈣土地帶、棕壤土地帶、黑壚土地帶、灰鈣土地帶、風沙土地帶和灰棕漠土地帶。其中黑土壤的自然肥力最高,結構和水分條件良好,易於耕作,適宜發展農業;黑鈣土自然肥力次之,適宜發展農林牧業。
[植被]內蒙古境內植被由種子植物、蕨類植物、苔蘚植物、菌類植物、地衣植物等不同植物種類組成。植物種類較豐富,已搜集到的種子植物和蕨類植物共計2351種,分屬於133科,720屬。其中引進栽培的有184種,野生植物有2167種(種子植物2106種,蕨類植物61種)。植物種類分布不均衡,山區植物最豐富。東部大興安嶺擁有豐富的森林植物及草甸、沼澤與水生植物。中部陰山山脈及西部賀蘭山兼有森林、草原植物和草甸、沼澤植物。高平原和平原地區以草原與荒漠旱生型植物為主,含有少數的草甸植物與鹽生植物。內蒙古境內草原植被由東北的松遼平原,經大興安嶺南部山地和內蒙古高原到陰山山脈以南的鄂爾多斯高原與黃土高原,組成一個連續的整體,其中:草原植被包括世界著名的呼倫貝爾草原、錫林郭勒草原、烏蘭察布草原、鄂爾多斯草原等。荒漠植被主要分布於伊克昭盟西部、巴彥淖爾盟西部和阿拉善盟。主要由小半灌木鹽柴類和矮灌木類組成,共有種子植物1000多種。植物種類雖不豐富,但地方特有種的優勢作用十分明顯。
1947年4月23日至5月3日,內蒙古人民代表會議在王爺廟(今烏蘭浩特市)召開,會議決定5月1日為內蒙古自治區成立紀念日,民族區域自治在全國第一個得以實現,時轄呼倫貝爾、納文慕仁、興安、錫林郭勒、察哈爾盟,計32個旗、1個縣、3個縣級市,面積54萬平方公里。自治政府駐王爺廟。1949年11月,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批准,自治政府遷址張家口。1949年9月19日,以國民黨高級將領、綏遠省代省長董其武為首的19人率部舉行起義,其後,成立綏遠省人民政府。1954年3月5日,內蒙古人民政府、綏遠省人民政府委員會、綏遠軍政委員會、綏遠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在歸綏市(呼和浩特市)聯合召開擴大會議,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命令,從3月6日起,綏遠省建制和省人民政府同時撤銷,原綏遠省轄區併入內蒙古自治區,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呼和浩特市。1955年7月30日,將熱河省敖漢、翁牛特、喀拉沁旗和赤峰、寧城、烏丹縣劃歸自治區昭烏達盟。1956年4月3日,將甘肅省巴彥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和額濟納蒙古族自治旗劃歸內蒙古,增設巴彥淖爾盟,以原自治州和自治旗的行政區域為盟的行政區域。1969年7月5日,將呼倫貝爾盟、哲里木盟、昭烏達盟分別劃歸黑龍江、吉林和遼寧三省;將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額濟納旗分別劃歸寧夏和甘肅,1979年5月30日又重新劃回內蒙古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