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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一支真正的大空軍與空中力量的其他組成部分相比,其根本區別究竟在哪裡呢?
作為一個獨立的軍種,大空軍不應再是其它軍種的附屬物。它需要擁有自己獨立的空軍戰略、空軍發展戰略;它不僅應該具備獨立完成戰役戰術任務的能力,更應該具備獨立完成戰略任務的功能。唯有如此,空軍才算得上是真正意義上的軍種。
在理論層面上,或許不會有人去妄加置喙上述觀點。然而在現實中,真正能做到卻絕非易事。當一支空軍的主要作戰力量被分割配屬於不同戰區的陸軍,當它仍然以陸軍的勝利為勝利的時候,它只能算是陸軍航空兵;當一支空軍傾其全力執行國土防空任務時,它只能算是防空軍。
空軍的特徵在於它無與倫比的遠程機動和打擊能力。喪失了這樣的特徵,束縛於畫地為牢式的制約當中,這樣的空中力量只能是名義上、稱謂上、形式上的空軍,不管它的規模有多龐大,不管它的武器裝備有多先進,都無法令其當之無愧地成為一支真正意義上的大空軍。
其實,畫地為牢的束縛,不僅僅體現在編制體制和作戰思想中,更多的狀況是,傳統觀念早於不知不覺中禁錮了人們的思維。
當空天時代悄然來臨之時,空軍的作戰空間已然拓展到了更高的太空,空軍的主戰裝備難道還要故步自封地僅僅局限於飛機嗎?
當精確制導的常規地地飛彈具備了突擊機場的能力,並成為奪取制空權的利器,難道僅僅因為它不是飛機,就無法出現在空軍的裝備序列中嗎?
當特種兵襲擊機場協助奪取制空權成為需要和可能時,難道僅僅因為它的作戰是在地面完成的,就不能將其編入空軍的編成嗎?
不等式詮釋的大空軍
翻開幾年前美國空軍公布的資料,可以看到這樣一組數據:美國空軍擁有各種飛機、戰略飛彈、衛星總數為五千四百七十五架(枚、顆)。其中戰略飛彈五百枚;衛星四十七顆;轟炸機一百二十九架;戰鬥/攻擊機兩千一百四十架;特殊用途飛機和特種作戰飛機二百三十八架;偵察機四架;訓練飛機九百三十三架;運輸機八百三十二架;加油機四百九十五架;直升機一百五十七架。
美國空軍無疑是當今世界最先進、最典型的大空軍,如果以其為樣本對主戰裝備平台的數量加以數據分析,那麼我們至少可得出如下的不等式:
空軍主戰裝備平台≠飛機。
美國空軍中,戰略飛彈、衛星等非飛機類主戰裝備平台占總數的百分之十。
空軍主戰裝備平台≠戰鬥/攻擊機。
美國空軍中,戰鬥/攻擊機不到主戰裝備平台總數的百分之五十。
空軍主戰裝備平台≠攻擊類武器平台。
美國空軍中,訓練飛機、運輸機、加油機、直升機、衛星超過主戰裝備平台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五。
再進一步分析,我們還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主要用於遠程戰略打擊的裝備平台,包括:轟炸機、戰略飛彈、加油機,超過主戰裝備平台總數的百分之二十。
特種作戰平台超過主戰作戰平台總數的百分之四。
可用於遠程力量投送的裝備平台,包括:運輸機、加油機,接近主戰裝備平台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上述數據分析中,三個不等式,對於改變人們傳統觀念中的思維定勢頗有裨益。而其他一些分析結論,則可以幫助人們看清一個典型大空軍所重視的各種特有能力:遠程打擊能力、遠程投送能力、特種作戰能力。
如果進行一些更廣泛的數據分析,相信我們還能找出更多的不等式。
比如:大空軍≠大規模大空軍≠大投入
經過馬島戰爭和歷次中東戰爭後,誰又能貿然斷言,規模和投入總量有限的英國空軍和以色列空軍不是大空軍呢?
言說至此,有一個問題就必須有解答了。那就是——大空軍應該是個什麼樣?換言之,就是如何定義大空軍?要想對此做出解答,絕不是件簡單的事。至少,僅以一人一時一地的一孔之見,很難給出一個全面準確的答案。如果我們換種方式,僅僅以素描的方式勾畫大空軍粗淺輪廓的話,那麼它至少應該包括以下諸多特徵:
大空軍應該是一個開放的系統,它必須能夠容納任務需求、技術發展、戰術演變所帶來的任何新鮮事物;
大空軍必須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獨立軍種,它應該擁有獨立的戰略、戰役體系;
大空軍應該突出遠程機動打擊能力和戰略力量快速投送能力;
大空軍應該具備完成國家防務所需求的各種類型作戰任務的能力;
大空軍應該形成必要的規模,包括數量和質量;
大空軍必須建立雄厚的後備力量;
其實,所謂大空軍無非是一個概念。然而,如果僅僅把它視為被一個“大”字所重新修飾與包裝的新的空軍概念,或許就偏離的大空軍定義的初始點。
不可否認,要想真正把大空軍概念確立下來,人們還必須認真細緻地研討——大空軍應該建立一個怎樣的編制體制、裝備體制、指揮體制、後勤保障體制、人才培養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