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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80年代以前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役指導思想的主要特點通過對80年代中期以前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役指導思想的綜合考察和分析,我認為,它具有以下三個主要特點:
(一)殲滅戰意識突出
從上述戰役指導思想產生和發展的脈絡中可以看出,儘管中國人民解放軍戰指導思想所包含的內容在不同歷史階段有所差異,但它無不著眼於殲滅敵人,殲滅戰成為貫串於整個戰役指導思想的核心內容。過去我們在戰役指導思想中之所以突出強調殲滅戰。主要根據有兩條:一是根據“保存自己消滅敵人”的戰爭目的。正如毛澤東曾經指出的:“作為人類流血的政治的所謂戰爭,兩軍相殺的戰爭,它的根本目的是什麼。戰爭的目的不是別的,就是‘保存自己,消滅敵人’(消滅敵人,就是解除敵人的武裝,也就是所謂‘剝奪敵人的抵力’,不是要完全消滅其肉體)。……戰爭目的中,消滅敵人是主要的,保存自己是第二位的,因為只有大量地消滅敵人,才能有效地保存自己。”“保存自己消滅敵人這個戰爭的目的,就是戰爭的本質,就是一切戰爭行動的根據,從技術行動起,到戰略行動止,都是貫徹這個本質的。……一切技術、戰術、戰役、戰略行動,一點也離不開戰爭的目的,它普及於戰爭的全體,貫徹於戰爭的始終。”(《毛澤東選集》,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卷第482—483頁)二是根據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目的。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目的,是要推翻國民黨反動派政權或消滅外來入侵之敵。只有通過在戰役上逐次地大量殲滅敵人,才能在力量上造成敵消我長的局面,並最終戰勝敵人。這也規定了我軍在戰役指導上必須堅持以殲滅戰為核心。
(二)表達方式靈活
過去我軍的戰役指導思想,可分為三個層,其表述方式依據具體情況和需要,繁簡各有不同。
1.第一個層次:可以統管各個時期戰役的指導思想。它從總體上反映我軍對戰役作戰的基本認識和觀點,對我軍在各個時期進行的所有戰役都具有普遍指導意義。其表述較為簡明,通常只明確戰役的目的。譬如,“基本的方針是殲滅戰”,這裡所講的“殲滅戰”,是指殲滅敵人,即戰役的目的。
2.第二個層次:在某一戰爭時期制定的戰役指導思想。它反映某一戰爭時期我軍對戰役作戰的基本認識和觀點,與上一層次相比,具有明顯的歷史局限性,只適用於指導某一戰爭時期內所進行的戰役,但針對性較之於第一層次更強,在表述方式上,除了突出第一層次“殲滅戰”的思想外,還要明確實現“殲滅戰”的某些要素,通常可分為以下兩類:第一類表述包括戰役目的、實現戰役目的的基本手段及戰役殲擊目標(對象)等三十要素,例如,毛澤東、朱德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提出的“誘敵深入赤色區域,待其疲憊而殲滅之”,就屬此類。這一戰役指導思想的後一句話,規定戰役目的是殲滅戰,戰役的殲擊目標是疲憊之敵;前一句話則規定達成殲滅疲憊之敵的基本手段,是“誘敵深入赤色區域”。
第二類表述包括戰役目的和實現戰役目的的基本要求等兩個要素。例如,粟裕70年代末提出的“積極地創造和尋求戰機,乘敵之隙,不放過一切有利場合下的殲滅戰”。其中,“殲滅戰”指的是戰役目的,其餘的則是指達成戰役目的的基本要求。
3.第三個層次:我軍在某一戰爭階段或針對某一作戰對象的戰役指導思想,它比第二個層次更具歷史局限性,只適用於指導某一戰爭中的某一階段或對特定作戰對象所進行的戰役,但針對性更強。在表述方式上,除了突出上述兩個層次中“殲滅戰”的思想外,往往還明確達成殲滅戰的某些要素,例如,1947年8月底,毛澤東為中央軍委起草的給華東局和華東野戰軍的電報中提出:“採取於運動中半殲滅半擊潰之作戰方針”(《毛澤東軍事文集》,軍事科學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4卷第218頁),其內容還包含有採取運動戰這一作戰形式。
(三)針對性較強
過去我軍的每一種戰役指導思想,都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根據當時所面臨的客觀實際,以當時的軍事戰略為指導,以作戰對象和戰場上敵我雙方的力量對比為基礎,以戰場環境情況為條件,進行綜合考慮,權衡利弊提出來的,因而具有很強的針對性。例如,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我軍的戰略思想主要是“打破‘圍剿’和發展革命根據地”;在力量對比上敵強我弱懸殊大,且紅軍的武器裝備主要靠在戰場上取之於敵;就戰場環境而言,根據地有積極援助紅軍的人民群眾和有利作戰的陣地,可全部集中紅軍的主力,便於發現“圍剿”之敵的薄弱環節,使敵人發生過失和疲勞沮喪。上述這些因素,規定了紅軍在戰役上必須給敵以殲滅而給我以補充,並且只有將主要戰場選在根據地,方可達到此目的,因此,毛澤東為中央紅軍確定了“誘敵深入赤色區域,待其疲憊而殲滅之”的反“圍剿”戰役指導思想。又如,抗美援朝戰爭時期,由於美、英軍技術裝備先進,機動速度較快,其綜合作戰能力較之於南韓軍隊強,因而毛澤東針對具體作戰對象的不同情況,提出了對美、英軍“打小殲滅戰”的戰役指導思想。他指出:“歷次戰役證明我軍實行戰略或戰役性的大迂迴,一次包圍美軍幾個師,或一個整師,甚至一個整團,都難達到殲滅任務。這是因為美軍在現時還有頗強的戰鬥意志和自信心。為了打落敵人的這種自信心以達最後大圍殲的目的,似宜每次作戰野心不要太大,只要求我軍每一個軍在一次作戰中,殲滅美英士軍一個整營,至多兩個整營,也就夠了。……打美英軍和打偽軍不同,打偽軍可以實行戰略或戰役的大包圍,打美英軍則在幾個月內還不要實行這種大包圍,只實行戰術的小包圍,即美軍每次只精心選擇敵軍一個營或略多一點為對象而全部地包圍殲滅之。”(《毛澤東軍事文集》,軍事科學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6卷第282頁)可見,毛澤東為志願軍制定的“打小殲滅戰”的戰役指導思想,不僅著眼殲滅戰的戰役目的,而已還充分顧及到具體作戰對象的客觀情況。又如,70年代末,粟裕針對戰爭初期敵人在軍事力量上明顯地居於優勢,氣焰正旺,希望與我主力進行決戰,以便實現其戰略上速決的企圖,而我此時難以大口大吃地殲滅敵人等可能情況,在戰役指導思想上,提出了“戰爭初期只能打小規模和中等規模的殲滅戰”。他提出:“我們不應該集中主力,同敵人進行戰略決戰,而應儘量保存自己的主力,迫使敵人打持久戰,打消耗戰。”“應當承認,在戰爭初期,我軍裝備處於劣勢的條件下,對以坦克為主的敵軍打殲滅戰,我們要集中大的兵力,將是困難的,搞得不好,不但不能實現對敵人的全殲速決,反而會使我軍遭受損傷,得不償失。因此,在指導思想上,戰爭初期只能著眼於打小規模和中等規模的殲滅戰,只能小口小吃,而不能企圖在一時一地集中很大的兵力,一次殲滅很多敵人。就是說,不能違背戰爭初期必須避免同敵人重兵集團決戰的這個前提。戰爭初期打殲滅戰,選擇的作戰目標要小些。”綜合上述分析可見,我軍戰役指導思想,總是隨著客觀情況的發展變化,不斷增加新的內容,以更加符合指導我軍戰役作戰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