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頁
寶釵在簾內說道:“媽媽使不得。這些事越給錢越鬧的凶,倒是剛才小廝說的話是。”薛姨媽又哭道:“我也不要命了!趕到那裡見他一面,同他死在一處就完了。”寶釵急的一面勸,一面在帘子里叫人:“快同二爺辦去罷。”丫頭們攙進薛姨媽來。薛蝌才往外走,寶釵道:“有什麼信,打發人即刻寄了來。你們只管在外頭照料。”薛蝌答應著去了。
這寶釵方勸薛姨媽,那裡金桂趁空兒抓住香菱,又和他嚷道:“平常你們只管誇他們家裡打死了人,一點事也沒有,就進京來了的。如今攛掇的真打死人了!平日裡只講有錢,有勢,有好親戚,這時候我看著也是嚇的慌手慌腳的了。大爺明兒有個好歹兒不能回來時,你們各自干你們的去了,摞下我一個人受罪!”說著,又大哭起來。這裡薛姨媽聽見,越發氣的發昏,寶釵急的沒法。正鬧著,只見賈府中王夫人早打發大丫頭過來打聽來了。寶釵雖心知自己是賈府的人了,一則尚未提明,二則事急之時,只得向那大丫頭道:“此時事情頭尾尚未明白,就只聽見說我哥哥在外頭打死了人,被縣裡拿了去了,也不知怎麼定罪。剛才二爺才去打聽去了。一半日得了准信,趕著就給那邊太太送信去。你先回去道謝太太惦記著,底下我們還有多少仰仗那邊爺們的地方呢。”那丫頭答應著去了。
薛姨媽和寶釵在家,抓摸不著;過了兩日,只見小廝回來,拿了一封書,交給小丫頭拿進來。寶釵拆開看時,書內寫著:大哥人命是誤傷,不是故殺。今早用蝌出名,補了一張呈紙進去,尚未批出。大哥前頭口供甚是不好。待此紙批准後,再錄一堂,能夠翻供得好,便可得生了。快向當鋪內再取銀五百兩來使用,千萬莫遲。並請太太放心。
餘事問小廝。
寶釵看了,一一念給薛姨媽聽了。薛姨媽拭著眼淚說道:“這麼看起來,竟是死活不定了!”寶釵道:“媽媽先別傷心,等著叫進小廝來問明了再說。”
一面打發小丫頭把小廝叫進來。薛姨媽便問小廝道:“你把大爺的事細說與我聽聽。”小廝道:“我那一天晚上,聽見大爺和二爺說的,把我唬糊塗了。”
未知小廝說出什麼話來,下回分解。
第八十六回 受私賄老官翻案牘 寄閒情淑女解琴書
話說薛姨媽聽了薛蝌的來書,因叫進小廝,問道:“你聽見你大爺說,到底是怎麼就把人打死了呢?”小廝道:“小的也沒聽真切。那一日,大爺告訴二爺說——”說著回頭看了一看,見無人,才說道:“大爺說:自從家裡鬧的特利害,大爺也沒心腸了,所以要到南邊置貨去。這日想著約一個人同行,這人在咱們這城南二百多地住。大爺找他去了,遇見在先和大爺好的那個蔣玉函,帶著些小戲子進城,大爺同他在個鋪子裡吃飯喝酒。因為這當槽兒的盡著拿眼瞟蔣玉函,大爺就有了氣了。後來蔣玉函走了。第二天,大爺就請找的那個人喝酒。酒後想起頭一天的事來,叫那當槽兒的換酒,那當槽兒的來遲了,大爺就罵起來了。那個人不依,大爺就拿起酒碗照他打去。
誰知那個人也是個潑皮,便把頭伸過來叫大爺打。大爺拿碗就砸他的腦袋,一下子就冒了血了,躺在地下。頭裡還罵,後頭就不言語了。”薛姨媽道:“怎麼也沒人勸勸嗎?”那小廝道:“這個沒聽見大爺說,小的不敢妄言。”薛姨媽道:“你先去歇歇罷。”小廝答應出來。
這裡薛姨媽自來見王夫人,托王夫人轉求賈政。賈政問了前後,也只好含糊應了,只說等薛蝌遞了呈子,看他本縣怎麼批了,再作道理。這裡薛姨媽又在當鋪里兌了銀子,叫小廝趕著去了。三日後果有回信,薛姨媽接著了,即叫小丫頭告訴寶釵,連忙過來看了。只見書上寫道:帶去銀兩做了衙門上下使費。哥哥在監,也不大吃苦,請太太放心。獨是這裡的人很刁,屍親見證都不依,連哥哥請的那個朋友也幫著他們。我與李祥兩個俱系生地生人,幸找著一個好先生,許他銀子,才討個注意,說是須得拉扯著同哥哥喝酒的吳良,弄人保出他來,許他銀兩,叫他撕擄。他若不依,便說張三是他打死,明推在異鄉人身上。他吃不住,就好辦了。我依著他,果然吳良出來。現在買囑屍親見證,又做了一張呈子,前日遞的,今日批來,請看呈底便知。
因又念呈底道:
具呈人某,呈為兄遭飛禍、代伸冤抑事:竊生胞兄薛蟠,本籍南京,寄寓西京,於某年月日,備本往南貿易。去未數日,家奴送信回家,說遭人命,生即奔憲治,知兄誤傷張姓。及至囹圄,據兄泣告,實與張姓素不相認,並無讎隙。偶因換酒角口,先兄將酒潑地,恰值張三低頭拾物,一時失手,酒碗誤碰囟門身死。蒙恩拘訊,兄懼受刑,承諾鬥毆致死。仰蒙憲天仁慈,知有冤抑,尚未定案。生兄在禁,具呈訴辯,有干例禁;生念手足,冒死代呈。
伏乞憲慈恩准提證質訊,開恩莫大,生等舉家仰戴鴻仁,永永無既矣!激切上呈。
批的是:
屍場檢驗,證據確鑿。且並未用刑,爾兄自認斗殺,招供在案。今爾遠來,並非目睹,何得捏次妄控?理應治罪,姑念為兄情切,且恕。不准。
薛姨媽聽到那裡,說道:“這不是救不過來了麼?這怎麼好呢?”寶釵道:“二哥的書還沒看完,後面還有呢。”因又念道:“有要緊的問來使便知。”
薛姨媽便問來人。因說道:“縣裡早知我們的家當充足。須得在京里謀幹得大情,再送一分大禮,還可以覆審,從輕定案。太太此時必得快辦,再遲了就怕大爺要受苦了。”薛姨媽聽了,叫小廝自去,即刻又到賈府與王夫人說明原委,懇求賈政。賈政只肯托人與知縣說情,不肯提及銀物。薛姨媽恐不中用,求鳳姐與賈璉說了,花上幾千銀子,才把知縣買通。
薛蚪那裡也便弄通了,然後知縣掛牌坐堂,傳齊了一干鄰保、證見、屍親人等,監里提出薛蟠,刑房書吏俱一一點名。知縣便叫地保對明初供,又叫屍親張王氏並屍叔張二問話。張王氏哭稟:“小的的男人是張大,南鄉里住,十八年頭裡死了。大兒子、二兒子,也都死了。光留下這個死的兒子,叫張三,今年二十三歲,還沒有娶女人呢。為小人家裡窮,沒得養活,在李家店裡做當槽兒的。那一天晌午,李家店裡打發人來叫俺,說:‘你兒子叫人打死了。’我的青天老爺!小的就唬死了!跑到那裡,看見我兒子頭破血出的躺在地下喘氣兒,問他話也說不出來,不多一會兒就死了。小人就要揪住這個小雜種拼命!”眾衙役吆喝一聲,張王氏便磕頭道:“求青天老爺伸冤!
小人就只這一個兒子了。”
知縣便叫:“下去。”又叫李家店的人問道:“那張三是在你店內傭工的麼?”那李二回道:“不是傭工,是做當槽兒的。”知縣道:“那日屍場上,你說張三是薛蟠將碗砸死的,你親眼見的麼?”李二說道:“小的在柜上,聽見說客房裡要酒,不多一回,便聽見說,‘不好了,打傷了!’小的跑進去,只見張三躺在地下,也不能言語。小的便喊稟地保,一面報他母親去了。他們到底怎樣打的,實在不知道,求太爺問那喝酒的便知道了。”知縣喝道:“初審口供你是親見的,怎麼如今說沒有見!”李二道:“小的前日唬昏了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