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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有一種簡單的猜拳玩法,流行於吾鄉的幼兒間,手的形式只有三種,捏拳頭表示“石頭”,五指平伸表示“紙頭”,伸食中二指表示“剪刀”。若一人出拳頭,一人出食中二指,叫做“石頭敲斷剪刀”,前者贏。一共有三句口訣,其餘的兩句是“剪刀剪碎紙頭”,“紙頭包石頭”。這玩法另有一種形式:以手加額,表示“洋鬼子”,以手加口作摸須狀,表示“大老爺”,以食指點鼻表示“鄉下人”,玩時先由兩人一齊拍手三下,然後各作一種手勢。若一人以食指點鼻,一人以手加口,叫做“鄉下人怕大老爺”,後者勝。其餘兩句口訣是“大老爺怕洋鬼子”,“洋鬼子怕鄉下人”。鄉下人就是農民,大老爺就是縣長,洋鬼子當然就是外國人。這三句口訣似是前時代——《官場現形記》或《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的時代——遺留下來的。但是兒童們至今只管沿用著。聽說兒童是預言者,童謠能夠左右天下大勢。或許他們的話不會錯,現在社會還這般,或者未來的社會要做到這般。  

    近來看見兒童間流行著一種很可笑的徒手遊戲,也是用五官為遊戲工具的,但方法比前者巧妙。例如一人問:“眉毛在哪裡?”另一人立刻伸手指著自己的鼻頭答道:“耳朵在這裡。”一人問:“眼睛在哪裡?”另一人立刻伸手指著自己的耳朵答道:“嘴巴在這裡。”……諸如此類,凡所指非所答,所答非所問的,才算不錯。詳言之,這遊戲的規則,是須得所問,所指,所答,三者各不相關,方為得勝。若有關聯,反而認為錯誤,算是輸的。這遊戲的滑稽味即在於此。頑皮的孩子,都會隨機應變地作這種是非顛倒的玩意兒。正直的孩子玩時便常常要輸,他們不能口是心非,不會假痴假呆,有時只學會了動作的虛偽:例如你問他“鼻頭在哪裡”,他便指著耳朵回答你說“鼻頭在這裡”,便是半錯。有時只學會了言語的虛偽:例如你問他“眼睛在哪裡”,他指著眼睛回答你說“耳朵在這裡”。也是半錯。最正直的孩子,一點也不會虛偽:你問他“耳朵在哪裡”,他老老實實地指著耳朵回答你說“耳朵在這裡”,那便是大錯,而且大輸了。我於此益信兒童是預言者,兒童的遊戲有左右天下大勢之力。現今的世間是非顛倒,已近於這遊戲;未來的世間的是非也許可以完全同這遊戲中的一樣。  

    上述數種遊戲都是用口和手指為工具。還有僅用手的動作的遊戲與僅用口說話的遊戲,更加簡單。有一種互相打手心的遊戲叫做“拍蕎麥”。其法:二人相對同聲拍手三下,作為拍子快慢的標準。第四下即由一二人各出右手互相一拍。第五下各自拍手,第六下二人各出左手互相一拍,余例推。總之,其方法是自拍一下,交拍一下,相間而進行。“劈啪劈啪”之聲繼續響下去,沒有限制。誰的手心拍得痛了,宣告罷休,便是誰輸。大家怕輸而好勝。就大家不惜手掌,拼命地互相毆打。直到手掌拍得紅腫而麻木了,方始罷休。孩子們的被私塾先生或小學教師打手心,好像已經上了癮,不被打是難過的。所以在放學之後,或假期之中,沒得被先生打,必須自己互相打一會手心來過過癮。而且這種癮頭,到他們年紀長大時恐怕也不會斷絕。有許多大人們歡喜被虐待,不受人虐待時便難過。他們也常在自己找尋方法來過被虐待狂的癮,不過不取拍蕎麥的形式罷了。不用手而僅用口的遊戲法,如唱歌猜謎等皆是。然而唱歌需要練習,猜謎需要智力,在很小的孩子們嫌其程度太高。他們另有種種更簡易的言語遊戲法,像“奪三十”便是其一例。奪三十者,是兩人競奪一月的末日——三十日——的一種遊戲。其法每人輪流說日子名目,以一日或兩日為限。譬如甲兒說“初一初二”,乙兒便接上去說“初三”,甲兒再說“初四”,乙兒又說“初五初六”。總之,說一日或二日隨便,但不能說三日或以上。說到後來,誰奪得“三十”,便是誰勝。大人們看來,在這遊戲中得勝是很容易的,只要捉住三的倍數,最後的一日總是歸你到手。換言之,開始說的人總是吃虧,他說一日,你接上兩日去,他說兩日,你接上一日去。這樣,三的倍數常輪到你手裡,“三十”總是被你奪得了。但是很小的孩子都不解這秘訣,兩人都盲從地說下去,偶然奪到“三十”的孩子便自以為強。在旁看他們遊戲的大人便覺得淺薄可笑。等到其中一人奪了“三十”而表示十分得意的時候,大人們插進去叫道“三十一!月底被我奪到了!”便表示十二分得意。“奪三十”原是舊曆時代舊有的遊戲法,以三十為月底最後一日。現在雖然用陽曆為國曆,但鄉村的兒童還是沿用著舊有遊戲法,不知道一月有三十一日。世間原有種種新時代的遊戲;然都需要很複雜的設備,很高價的玩具,只有都市的富家子弟有福消受,鄉村的小兒是享用不著的,窮鄉僻處的兒童,從他們的老祖母那裡學得些過去時代的極簡單的徒口遊戲法,也可聊解長閒的“沒心相”了。

    倘若不是徒手徒口而能得到一種極簡單的物件,怕“閒”的人們便會想出更巧妙的種種遊戲法來。譬如夏天,幾個沒心相的兒童會集在一塊,而大家手中拿著摺扇的時候,他們便會把摺扇當作玩具的代用品。男孩子大都歡喜模仿賣藝者的手技,把摺扇拋起來,叫它在空中翻幾個筋斗,仍舊落到手中。這就可以比較勝負:例如定三十個筋斗為滿額然後各人順次輪流地拋扇子,計算筋斗的和數,先滿三十者為勝。倘落地一次,以前所積的筋斗就全部作廢,須得從新積受起來。這種玩法有江湖氣和賭博氣,女孩子就不甚歡喜弄。她們拿到扇子,自有一種較文雅的玩法,便是數扇骨。她們想出四個字,叫做“偷買拾送”。把扇骨一根一根地依照這四字數下去。數到末腳一根扇骨倘是“偷”字,便認定這扇子是偷來的,而和這扇的所有者相揶揄。余例推。有的人又加三個字,合成七字:“偷買拾送搶騙討”,玩時花樣更多。倘某人的扇子的骨數到“搶”字上完結,餘人就都叫她“強盜!”

    幾個沒心相的人倘會坐在桌旁,就可以利用桌子為玩具而作“拍七”的遊戲。這是大人們也常弄的玩意兒。但年長的孩子們玩起來興味更高。玩法:六七個人空手圍坐在桌旁,其中一個人叫“一”,其鄰席的人接著叫“二”,以下順次周流地叫下去,輪到“七”卻不准叫,須得用手在桌緣的上面拍一下,以代替叫。他拍過之後,以下的人接著叫“八”“九”……到了“十四”又不准叫,須得用手在桌緣的下面向上拍一下,以代替叫。即前者“七”稱為“明七”,須在桌緣上面拍;後者十四稱為暗七,須在桌緣下面拍。以後凡“十七”“廿七”等皆是明七,輪到的人皆須向桌緣上面拍;“廿一”,“廿八”,“卅五”等皆是暗七,輪到的人皆須向桌緣下面拍。倘然不小心,輪到明暗七時叫了一聲,其人便輸;大人們以此賭酒,孩子們以此賭手心。叫錯拍錯的人都得被打手心。但這玩法需要智力,沒有學過算學的很小的孩子都不會玩,須得稍大的小學生方有玩的能力。且玩時叫的數目有限制,大概到七十為滿。七十以上的暗七,為九九表所不載,大人們玩起來也覺太吃力了。曾經有位算學先生大獎勵這個玩法,令兒童常常玩習。並且依此例推,添進“拍八”,“拍九”等同類的玩法來教他們做,說這是可以補助算學功課的。但是說也奇怪,被他這樣一提倡,孩子們反而不歡喜玩,當作一種功課而勉強地實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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