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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漸”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極微極緩的方法來隱蔽時間的過去與事物的變遷的痕跡,使人誤認其為恆久不變。這真是造物主騙人的一大詭計!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農夫每天早晨抱了犢而跳過一溝,到田裡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過溝回家。每日如此,未嘗間斷。過了一年,犢已漸大,漸重,差不多變成大牛,但農夫全不覺得,仍是抱了它跳溝。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這牛而跳溝了。造物的騙人,使人流連於其每日每時的生的歡喜而不覺其變遷與辛苦,就是用這個方法的。人們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溝,不准停止。自己誤以為是不變的,其實每日在增加其苦勞!

    我覺得時辰鍾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徵了。時辰鐘的針,平常一看總覺得是“不動”的;其實人造物中最常動的無過於時辰鐘的針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覺得我是我,似乎這“我”永遠不變,實則與時辰鐘的針一樣的無常!一息尚存,總覺得我仍是我,我沒有變,還是流連著我的生,可憐受盡“漸”的欺騙!

    “漸”的本質是“時間”。時間我覺得比空間更為不可思議,猶之時間藝術的音樂比空間藝術的繪畫更為神秘。因為空間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廣大或無限,我們總可以把握其一端,認定其一點。時間則全然無從把握,不可挽留,只有過去與未來在渺茫之中不絕地相追逐而已。性質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議,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為一般人對於時間的悟性,似乎只夠支配搭船乘車的短時間;對於百年的長期間的壽命,他們不能勝任,往往迷於局部而不能顧及全體。試看乘火車的旅客中,常有明達的人,有的寧犧牲暫時的安樂而讓其座位於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暫時的美譽);有的見眾人爭先下車,而退在後面,或高呼“勿要軋,總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會”或“世界”的大火車的“人生”的長期的旅客中,就少有這樣的明達之人。所以我覺得百年的壽命,定得太長。像現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們搭船乘車的期間的壽命,也許在人類社會上可減少許多兇險殘慘的爭鬥,而與火車中一樣的謙讓,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類中也有幾個能勝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壽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們能不為“漸”所迷,不為造物所欺,而收縮無限的時間並空間於方寸的心中。故佛家能納須彌於芥子。中國古詩人(白居易)說:“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國詩人(Blake)也說:”一粒沙里見世界,一朵花里見天國;手掌里盛住無限,一剎那便是永劫。”

    秋

    我的年歲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兩年了。不解達觀的我,從這兩個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與影響。雖然明明覺得自己的體格與精力比二十九歲時全然沒有什麼差異,但“三十”這一個觀念籠在頭上,猶之張了一頂陽傘,使我的全身蒙了一個暗淡色的陰影,又仿佛在日曆上撕過了立秋的一頁以後,雖然太陽的炎威依然沒有減卻,寒暑表上的熱度依然沒有降低,然而只當得餘威與殘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驅,大地的節候已從今移交於秋了。

    實際,我兩年來的心情與秋最容易調和而融合。這情形與從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歡喜楊柳與燕子。尤其歡喜初染鵝黃的嫩柳。我曾經名自己的寓居為“小楊柳屋”,曾經畫了許多楊柳燕子的畫,又曾經摘取秀長的柳葉,在厚紙上裱成各種風調的眉,想像這等眉的所有者的顏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與口。那時候我每逢早春時節,正月二月之交,看見楊柳枝的線條上掛了細珠,帶了隱隱的青色而“遙看近卻無”的時候,我心中便充滿了一種狂喜,這狂喜又立刻變成焦慮,似乎常常在說:“春來了!不要放過!趕快設法招待它,享樂它,永遠留住它。”我讀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經真心地感動。以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虛度,前車可鑑!到我手裡決不放它空過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總想有一種足以充分酬償這佳節的舉行。我準擬作詩,作畫,或痛飲,漫遊。雖然大多不被實行;或實行而全無效果,反而中了酒,鬧了事,換得了不快的回憶,但我總不灰心,總覺得春的可戀。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別的三季在我都當作春的預備,或待春的休息時間,全然不曾注意到它們的存在與意義。而對於秋,尤無感覺:因為夏連續在春的後面,在我可當作春的過剩;冬先行在春的前面,在我可當作春的準備;獨有與春全無關聯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沒有它的位置。  

    自從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兩年來的心境完全轉了一個方向,也變成秋天了。然而情形與前不同:並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與焦灼。我只覺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調和。非但沒有那種狂喜與焦灼,且常常被秋風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暫時失卻了自己的所在。而對於春,又並非像昔日對於秋的無感覺。我現在對於春非常厭惡。每當萬象回春的時候,看到群花的鬥豔,蜂蝶的擾攘,以及草木昆蟲等到處爭先恐後地滋生繁殖的狀態,我覺得天地間的凡庸,貪婪,無恥,與愚痴,無過於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時候,看到柳條上掛了隱隱的綠珠,桃枝上著了點點的紅斑,最使我覺得可笑又可憐。我想喚醒一個花蕊來對它說:“啊!你也來反覆這老調了!我眼看見你的無數的祖先,個個同你一樣地出世,個個努力發展,爭榮競秀;不久沒有一個不憔憐而化泥塵。你何苦也來反覆這老調呢?如今你已長了這孽根,將來看你弄嬌弄艷,裝笑裝顰,招致了蹂躪,摧殘,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們的後塵!”

    實際,迎送了三十幾次的春來春去的人,對於花事早已看得厭倦,感覺已經麻木,熱情已經冷卻,決不會再像初見世面的青年少女地為花的幻姿所誘惑而贊之,嘆之,憐之,惜之了。況且天地萬物,沒有一件逃得出榮枯,盛衰,生滅,有無之理。過去的歷史昭然地證明著這一點,無須我們再說。古來無數的詩人千篇一律地為傷春惜花費詞,這種效顰也覺得可厭。假如要我對於世間的生榮死滅費一點詞,我覺得生榮不足道,而寧願歡喜讚嘆一切的死滅。對於前者的貪婪,愚昧,與怯弱,後者的態度何等謙遜,悟達,而偉大!我對於春與秋的舍取,也是為了這一點。

    夏目漱石三十歲的時候,曾經這樣說:“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處必有暗;至於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處暗亦多,歡濃之時愁亦重。”我現在對於這話也深抱同感;有時又覺得三十的特徵不止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對於死的體感。青年們戀愛不遂的時候慣說生生死死,然而這不過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體感。猶之在飲冰揮扇的夏日,不能體感到圍爐擁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們閱歷了三十幾度寒暑的人,在前幾天的炎陽之下也無論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圍爐,擁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種空虛的知識,不過曉得將來須有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體感它們的滋味。須得入了秋天,炎陽逞盡了威勢而漸漸退卻,汗水浸胖了的肌膚漸漸收縮,身穿單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觸法郎絨覺得快適的時候,於是圍爐,擁衾,浴日等知識方能漸漸融入體驗界中而化為體感。我的年齡告了立秋以後,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狀態便是這對於“死”的體感。以前我的思慮真疏淺!以為春可以常在人間,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沒有想到死。又以為人生的意義只在於生,而我的一生最有意義,似乎我是不會死的。直到現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鑒照,死的靈氣鍾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歡,是天地間反覆過億萬次的老調,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與脫出而已。猶之罹了瘋狂的人,病中的顛倒迷離何足計較?但求其去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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