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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雞賣幾錢一隻?”
“一塊洋錢四隻。”
“這樣小的,要賣二角半錢一隻?可以便宜些否?”
“便宜勿得,二角半錢最少了。”
他說過,挑起擔子就走。大的孩子脈脈含情地目送他,小的孩子拉住了我的衣襟而連叫“要買!要買!”挑擔的越走得快,他們喊得越響。我搖手止住孩子們的喊聲,再向挑擔的問:
“一角半錢一隻賣不賣?給你六角錢買四隻吧!”
“沒有還價!”
他並不停步,但略微旋轉頭來說了這一句話,就趕緊向前面跑。“咿喲,咿喲”的聲音漸漸地遠起來了。
元草的喊聲就變成哭聲。大的孩子鎖著眉頭不絕地探望挑擔者的背影,又注視我的臉色。我用手掩住了元草的口,再向挑擔人遠遠地招呼:
“二角大洋一隻,賣了吧!”
“沒有還價!”
他說過便昂然地向前進行,悠長地叫出一聲“賣—小—雞—!”其背影便在弄口的轉角上消失了。我這裡只留著一個號啕大哭的孩子。
對門的大嫂子曾經從矮門上探頭出來看過小雞,這時候就拿著針線走出來,倚在門上,笑著勸慰哭的孩子,她說:
“不要哭!等一會兒還有擔子挑來,我來叫你呢!”她又笑著向我說:
“這個賣小雞的想做好生意。他看見小孩子哭著要買,越是不肯讓價了。昨天坍牆圈裡買的一角洋錢一隻,比剛才的還大一半呢!”
我同她略談了幾句,硬拉了哭著的孩子回進門來。別的孩子也懶洋洋地跟了進來。我原想為長閒的春晝找些點綴而走出門口來的,不料討個沒趣,扶了一個哭著的孩子而回進來。庭中柳樹正在駘蕩的春光中搖曳柔條,堂前的燕子正在安穩的新巢上低回軟語。我們這個刁巧的挑擔者和痛哭的孩子,在這一片和平美麗的春景中很不調和啊!
關上大門,我一面為元草揩拭眼淚,一面對孩子們說:
“你們大家說‘好來,好來’,‘要買,要買’,那人就不肯讓價了!”
小的孩子聽不懂我的話,繼續抽噎著;大的孩子聽了我的話若有所思。我繼續撫慰他們:
“我們等一會再來買吧,隔壁大媽會喊我們的。但你們下次……”
我不說下去了。因為下面的話是“看見好的嘴上不可說好,想要的嘴上不可說要。”倘再進一步,就變成“看見好的嘴上應該說不好,想要的嘴上應該說不要”了。在這一片天真爛漫光明正大的春景中,向哪裡容藏這樣教導孩子的一個父親呢?
第二篇 如煙往事(中)
兒女
回想四個月以前,我猶似押送囚犯,突然地把小燕子似的一群兒女從上海的租寓中拖出,載上火車,送回鄉間,關進低小的平屋中。自己仍回到上海的租界中,獨居了四個月。這舉動究竟出於什麼旨意,本於什麼計劃,現在回想起來,連自己也不相信。其實旨意與計劃,都是虛空的,自騙自擾的,實際於人生有什麼利益呢?只贏得世故塵勞,作弄幾番歡愁的感情,增加心頭的創痕罷了!
當時我獨自回到上海,走進空寂的租寓,心中不絕地浮起這兩句《楞嚴》經文:“十方虛空在汝心中,猶如白雲點太清里;況諸世界在虛空耶!”
晚上整理房室,把剩在灶間裡的籃缽、器皿、余薪、余米,以及其他三年來寓居中所用的家常零星物件,盡行送給來幫我做短工的、鄰近的小店裡的兒子。只有四雙破舊的小孩子的鞋子(不知為什麼緣故),我不送掉,拿來整齊地擺在自己的床下,而且後來看到的時候常常感到一種無名的愉快。直到好幾天之後,鄰居的友人過來閒談,說起這床下的小鞋子陰氣迫人,我方始悟到自己的痴態,就把它們拿掉了。
朋友們說我關心兒女。我對於兒女的確關心,在獨居中更常有懸念的時候。但我自以為這關心與懸念中,除了本能以外,似乎尚含有一種更強的加味。所以我往往不顧自己的畫技與文筆的拙陋,動輒描摹。因為我的兒女都是孩子們,最年長的不過九歲,所以我對於兒女的關心與懸念中,有一部分是對於孩子們——普天下的孩子們——的關心與懸念。他們成人以後我對他們怎樣?現在自己也不能曉得,但可推知其一定與現在不同,因為不復含有那種加味了。
回想過去四個月的悠閒寧靜的獨居生活,在我也頗覺得可戀,又可感謝。然而一旦回到故鄉的平屋裡,被圍在一群兒女的中間的時候,我又不禁自傷了。因為我那種生活,或枯坐,默想,或鑽研,搜求,或敷衍,應酬,比較起他們的天真、健全、活躍的生活來,明明是變態的,病的,殘廢的。
有一個炎夏的下午,我回到家中了。第二天的傍晚,我領了四個孩子——九歲的阿寶、七歲的軟軟、五歲的瞻瞻、三歲的阿韋——到小院中的槐蔭下,坐在地上吃西瓜。夕暮的紫色中,炎陽的紅味漸漸消減,涼夜的青味漸漸加濃起來。微風吹動孩子們的細絲一般的頭髮,身體上汗氣已經全消,百感暢快的時候,孩子們似乎已經充溢著生的歡喜,非發泄不可了。最初是三歲的孩子的音樂的表現,他滿足之餘,笑嘻嘻搖擺著身子,口中一面嚼西瓜,一面發出一種像花貓偷食時候的“ngamngam”的聲音來。這音樂的表現立刻喚起了五歲的瞻瞻的共鳴,他接著發表他的詩:“瞻瞻吃西瓜,寶姐姐吃西瓜,軟軟吃西瓜,阿韋吃西瓜。”這詩的表現又立刻引起了七歲與九歲的孩子的散文的、數學的興味:他們立刻把瞻瞻的詩句的意義歸納起來,報告其結果:“四個人吃四塊西瓜。”
於是我就做了評判者,在自己心中批判他們的作品。我覺得三歲的阿韋的音樂的表現最為深刻而完全,最能全般表出他的歡喜的感情。五歲的瞻瞻把這歡喜的感情翻譯為(他的)詩,已打了一個折扣;然尚帶著節奏與旋律的分子,猶有活躍的生命流露著。至於軟軟與阿寶的散文的、數學的、概念的表現,比較起來更膚淺一層。然而看他們的態度,全部精神沒入在吃西瓜的一事中,其明慧的心眼,比大人們所見的完全得多。天地間最健全者的心眼,只是孩子們的所有物,世間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們能最明確、最完全地見到。我比起他們來,真的心眼已經被世智塵勞所蒙蔽,所斲喪,是一個可憐的殘廢者了。我實在不敢受他們“父親”的稱呼,倘然“父親”是尊崇的。
我在平屋的南窗下暫設一張小桌子,上面按照一定的秩序而布置著稿紙、信篋、筆硯、墨水瓶、漿糊瓶、時表和茶盤等,不喜歡別人來任意移動,這是我獨居時的慣癖。我——我們大人——平常的舉止,總是謹慎,細心,端詳,斯文。例如磨墨,放筆,倒茶等,都小心從事,故桌上的布置每日依然,不致破壞或擾亂。因為我的手足的筋覺已經由於屢受物理的教訓而深深地養成一種謹惕的慣性了。然而孩子們一爬到我的案上,就搗亂我的秩序,破壞我的桌上的構圖,毀損我的器物。他們拿起自來水筆來一揮,灑了一桌子又一衣襟的墨水點;又把筆尖蘸在糨糊瓶里。他們用勁撥開毛筆的銅筆套,手背撞翻茶壺,壺蓋打碎在地板上……這在當時實在使我不耐煩,我不免哼呼他們,奪脫他們手裡的東西,甚至批他們的小頰。然而我立刻後悔:哼喝之後立刻繼之以笑,奪了之後立刻加倍奉還,批頰的手在中途軟卻,終於變批為撫。因為我立刻自悟其非:我要求孩子們的舉止同我自己一樣,何其乖謬!我——我們大人——的舉止謹惕,是為了身體手足的筋覺已經受了種種現實的壓迫而痙攣了的緣故。孩子們尚保有天賦的健全的身手與真朴活躍的元氣,豈像我們的窮屈?揖讓、進退、規行、矩步等大人們的禮貌,猶如刑具,都是戕賊這天賦的健全的身手的。於是活躍的人逐漸變成了手足麻痹、半身不遂的殘廢者。殘廢者要求健全者的舉止同他自己一樣,何其乖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