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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的頭腦沒有這樣清楚,我的記憶力沒有這樣強大。我的頭腦中地位狹窄,畫不起一覽表來。倘叫我閒坐在草上花下或偃臥在眠床中而讀知識學科的書,我讀到後面便忘記前面。終於弄得條理不分,心煩意亂,而讀書的趣味完全滅殺了。所以我又不得不用笨法子。我可用一本notebook〔筆記本〕來代替我的頭腦,在notebook中畫出全書的一覽表。所以我讀書非常吃苦,我必須準備了notebook和筆,埋頭在案上閱讀。讀到綱領的地方,就在notebook上列表,讀到重要的地方,就在notebook上摘要。讀到後面,又須時時翻閱前面的摘記,以明此章此節在全體中的位置。讀完之後,我便拋開書籍,把notebook上的一覽表溫習數次。再從這一覽表中摘要,而在自己的頭腦中畫出一個極簡單的一覽表。於是這部書總算讀過了。我凡讀知識學科的書,必須用notebook摘錄其內容的一覽表。所以十年以來,積了許多的notebook,經過了幾次遷居損失之後,現在的廢書架上還留剩著半尺多高的一堆notebook呢。
我沒有正式求學的福分,我所知道於世間的一些些事,都是從自己讀書而得來的;而我的讀書,都須用上述的機械的笨法子。所以看見閒坐在青草地上,桃花樹下,伴著了蜂蜂蝶蝶、燕燕鶯鶯而讀英文數學教科書的青年學生,或擁著綿被高枕而臥在眠床中讀史地理化教科書的青年學生,我羨慕得真要懷疑!
注釋:
①賣野人頭,源出本世紀初上海租界一些猶太人以西洋人體模型的頭冒充野人頭,騙取觀眾錢財,後用作欺騙人、使人上當之意。
②在日文中,日本國又稱“大和”,故“和英”即“日英”之意。
藝術三昧
有一次我看到吳昌碩寫的一方字。覺得單看各筆畫,並不好;單看各個字,各行字,也並不好。然而看這方字的全體,就覺得有一種說不出的好處。單看時覺得不好的地方,全體看時都變好,非此反不美了。
原來藝術品的這幅字,不是筆筆、字字、行行的集合,而是一個融合不可分解的全體。各筆各字各行,對於全體都是有機的,即為全體的一員。字的或大或小,或偏或正,或肥或瘦,或濃或淡,或剛或柔,都是全體構成上的必要,絕不是偶然的。即都是為全體而然,不是為個體自然而然的。於是我想像:假如有絕對完善的藝術品的字,必在任何一字或一筆里已經表出全體的傾向。如果把任何一字或一筆改變一個樣子,全體也非統統改變不可;又如把任何一字或一筆除去,全體就不成立。換言之,在一筆中已經表出全體,在一筆中可以看出全體,而全體只是一個個體。
所以單看一筆一字或一行,自然不行。這是偉大的藝術的特點。在繪畫也是如此。中國畫論中所謂“氣韻生動”,就是這個意思。西洋印象畫派的持論:“以前的西洋畫都只是集許多幅小畫而成一幅大畫,毫無生氣。藝術的繪畫,非畫面渾然融合不可。”在這點上想來,印象派的創生確是西洋繪畫的進步。
這是一個不可思議的藝術的三昧境。在一點裡可以窺見全體,而在全體中只見一個體。所謂“一有多種,二無兩般”(《碧岩錄》)就是這個意思吧!這道理看似矛盾又玄妙,其實是藝術的一般的特色,美學上的所謂“多樣的統一”,很可明了地解釋。其意義:譬如有三隻蘋果,水果攤上的人把它們規則地並列起來,就是“統一”。只有統一是板滯的,是死的。小孩子把它們觸亂,東西滾開,就是“多樣”。只有多樣是散漫的,是亂的。最後來了一個畫家,要照著它們寫生,給它們安排成一個可以入畫的美的位置——兩個靠攏在後方一邊,餘一個稍離開在前方,——望去恰好的時候,就是所謂“多樣的統一”,是美的。要統一,又要多樣;要規則,又要不規則;要不規則的規則,規則的不規則;要一中有多,多中有一。這是藝術的三昧境!
宇宙是一大藝術。人何以只知鑑賞書畫的小藝術,而不知鑑賞宇宙的大藝術呢?人何以
不拿看書畫的眼來看宇宙呢?如果拿看書畫的眼來看宇宙,必可發現更大的三昧境。宇宙是一個渾然融合的全體,萬象都是這全體的多樣而統一的諸相。在萬象的一點中,必可窺見宇宙的全體;而森羅的萬象,只是一個個體。勃雷克〔布萊克〕的“一粒沙里見世界”,孟子的“萬物皆備於我”,就是當作一大藝術而看宇宙的吧!藝術的字畫中,沒有可以獨立存在的一筆。即宇宙間沒有可以獨立存在的事物。倘不為全體,各個體儘是虛幻而無意義了。那麼這個“我”怎樣呢?自然不是獨立存在的小我,應該融入於宇宙全體的大我中,以造成這一大藝術。
學畫回憶
假如有人探尋我兒時的事,為我作傳記或訃啟,可以為我說得極漂亮:“七歲入塾即擅長丹青。課餘常摹古人筆意,寫人物圖,以為遊戲。同塾年長諸生競欲乞得其作品而珍藏之,甚至爭奪毆打。師聞其事,命出畫觀之,不信,謂之曰:‘汝真能畫,立為我作至聖先師孔子像!不成,當受罰。’某從容研墨伸紙,揮毫立就,神穎曄然。師棄戒尺於地,嘆曰:‘吾無以教汝矣!’遂裝裱其畫,懸諸塾中,命諸生朝夕禮拜焉。於是親友競乞其畫像,所作無不惟妙惟肖。……”百年後的人讀了這段記載,便會讚嘆道:“七歲就有作品,真是天才,神童!”
朋友來信要我寫些關於兒時學畫的回憶的話。我就根據上面的一段話寫些吧。上面的話都是事實,不過欠詳明些,宜解釋之如下:
我七八歲時——到底是七歲或八歲,現在記不清楚了。但都可說,說得小了可說是照外國算法的;說得大了可說是照中國算法的。——入私塾,先讀《三字經》,後來又讀《千家詩》。《千家詩》每頁上端有一幅木板畫,記得第一幅畫的是一隻大象和一個人,在那裡耕田,後來我知道這是二十四孝中的大舜耕田圖。但當時並不知道畫的是什麼意思。只覺得看上端的畫,比讀下面的“雲淡風輕近午天”有趣。我家開著染坊店,我向染匠司務討些顏料來,溶化在小盅子裡,用筆蘸了為書上的單色畫著色,塗一隻紅象,一個藍人,一片紫地,自以為得意。但那書的紙不是道林紙,而是很薄的中國紙,顏料塗在上面的紙上,會滲透下面好幾層。我的顏料筆又吸得飽,透得更深。等得著好色,翻開書來一看,下面七八頁上,都有一隻紅象、一個藍人和一片紫地,好像用三色版套印的。
第二天上書的時候,父親——就是我的先生——就罵,幾乎要打手心;被母親不知大姐勸住了,終於沒有打。我抽抽咽咽地哭了一頓,把顏料盅子藏在扶梯底下了。晚上,等到先生——就是我的父親——上鴉片館去了,我再向扶梯底下取出顏料盅子,叫紅英——管我的女僕——到店堂里去偷幾張煤頭紙①來,就在扶梯底下的半桌上的“洋油手照”②底下描色彩畫。畫一個紅人,一隻藍狗,一間紫房子……這些畫的最初的鑑賞者,便是紅英。後來母親和諸姐也看到了,她們都說“好”;可是我沒有給父親看,防恐吃手心。這就叫做“七歲入塾即擅長丹青”。況且向染坊店裡討來的顏料不止丹和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