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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他去,見他走進岳墳旁邊的一家酒店裡,揀一座頭坐下了。我就在他旁邊的桌上坐下,叫酒保來一斤酒,一盆花生米。他也叫一斤酒,卻不叫菜,取出瓶子來,用釣絲縛住了這三四隻蝦,拿到酒保燙酒的開水裡去一浸,不久取出,蝦已經變成紅色了。他向酒保要一小碟醬油,就用蝦下酒。我看他吃菜很省,一隻蝦要吃很久,由此可知此人是個酒徒。

    此人常到我家門前的岸邊來釣蝦。我被他引起酒興,也常跟他到岳墳去吃酒。彼此相熟了,但不問姓名。我們都獨酌無伴,就相與交談。他知道我住在這裡,問我何不釣蝦。我說我不愛此物。他就向我勸誘,盡力宣揚蝦的滋味鮮美,營養豐富。又教我釣蝦的竅門。他說:“蝦這東西,愛躲在湖岸石邊。你倘到湖心去釣,是永遠釣不著的。這東西愛吃飯粒和蚯蚓,但蚯蚓齷齪,它吃了,你就吃它,等於你吃蚯蚓。所以我總用飯粒。你看,它現在死了,還抱著飯粒呢。”他提起一隻大蝦來給我看,我果然看見那蝦還抱著半粒飯。他繼續說:“這東西比魚好得多。魚,你釣了來,要剖,要洗,要用油鹽醬醋來燒,多少麻煩。這蝦就便當得多:只要到開水裡一煮,就好吃了。不需花錢,而且新鮮得很。”他這釣蝦論講得頭頭是道,我真心讚嘆。

    這釣蝦人常來我家門前釣蝦,我也好幾次跟他到岳墳吃酒,彼此熟識了,然而不曾通過姓名。有一次,夏天,我帶了扇子去吃酒。他借看我的扇子,看到了我的名字,吃驚地叫道:“啊!我有眼不識泰山!”於是敘述他曾經讀過我的隨筆和漫畫,說了許多仰慕的話。我也請教他姓名,知道他姓朱,名字現已忘記,是在湖濱旅館門口擺刻字攤的。下午收了攤,常到里西湖來釣蝦吃酒。此人自得其樂,甚可讚佩。可惜不久我就離開杭州,遠遊他方,不再遇見這釣蝦的酒徒了。  

    寫這篇瑣記時,我久病初愈,酒戒又開。回想上述情景,酒興頓添。正是:“昔年多病厭芳樽,今日芳樽唯恐淺。”

    故鄉

    在古人的詩詞中,可以看見“歸”,“鄉”,“家”,“故鄉”,“故園”,“做客”,“羈旅”等字屢屢出現,因此可以推想古人對於故鄉是何等地親愛,渴望,而對於離鄉做客是何等地嫌惡的。其例不勝枚舉。普通的如:

    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李白)

    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做伴好還鄉。(杜甫)

    共看明月應垂淚,一夜鄉心五處同。(白居易)

    故園東望路漫漫,雙袖龍鍾淚不干(岑參)

    不知何處吹蘆管,一夜征人盡望鄉。(李益)

    等是有家歸未得,杜鵑休向耳邊啼。(張泌)

    想得故園今夜月,幾人相憶在江樓。(杜荀鶴)

    故園此去千餘里,春夢猶能夜夜歸。(顧況)  

    萬里悲秋常做客。(杜甫)

    忽聞歌古調,歸思欲沽襟。(杜審言)

    老至居人下,春歸在客先。(劉長卿)

    羈旅長堪醉,相留畏曉鍾。(戴叔倫)

    隨便拿本《唐詩三百首》來翻翻,已經翻出了一打的實例了。以前我曾經說過,古人的詩詞集子,幾乎沒有一頁中沒有“花”字,“月”字,“酒”字。現在又覺得“鄉”字之多也不亞於上三者。由此推想,古人所大欲的大概就是“花”,“月”,“酒”,“鄉”四事。一個人只要能一生涯坐在故鄉的家裡對花邀月飲酒,就得其所哉。

    現代人就不同:即使也不乏歡喜對花邀月飲酒的人,但不一定要在故鄉的家裡。不但如此,他們在故鄉的家裡對花邀月飲酒反而不暢快,因為鄉村大都破產了。他們必須離家到大都會裡去,對人為的花,邀人造的月,飲舶來的洋酒,方才得其所哉。

    所以花,月,和酒大概可以長為人類所愛慕之物;而鄉之一字恐不久將為人所忘卻。即使不被忘卻,其意義也得變更:失卻了“故鄉”的意義,而僅存“鄉村破產”的“鄉”字的意義。  

    這變遷,原是由於社會狀態不同而來。在古昔的是農業時代,一家可以累代同居在故鄉的本家裡生活。但到了現今的工商業時代,人都離去了破產的鄉村而到大都會裡去找生活,就無暇紀念他們的故鄉。他們的子孫生在這個大都會裡,長大後又轉到別個大都會裡去找生活,就在別個大都會裡住家。在他們就只有生活的地方,而無所謂故鄉。“到處為家”,在古代是少數的遊方僧,俠客之類的事,在現代卻變成了都會裡的職工的行為,故前面所舉的那種詩句,現在已漸漸失卻其鑑賞的價值了。現在都會裡的人舉頭望見明月,低頭所思的或恐是亭子間裡的小家庭。而青春做伴,現代人看來最好是離鄉到都會去。至於因懷鄉而垂淚,沾襟,雙袖不干,或是春夢夜夜歸鄉,更是現代的都會之客所夢想不到的事了。藝術與生活的關係,於此可見一斑。農業時代的生活不可復現。然而大家離鄉背井,擁擠到都會裡去,又豈是合理的生活?

    惜春

    不多天之前我在這裡讚頌垂條的楊柳。現在柳條早已婆娑委地,楊花也已開始飄蕩,春光將盡,我又來這裡談惜春的話了。

    “惜春”這個題目何等風雅!古人的詩詞裡以此為題的不可勝計,今人也還在那裡為此賦詩填詞。綠肥紅瘦,柳昏花冥,杜鵑啼血,流水飄紅,再加上羈人,淚眼,傷心,斷腸,離愁,酒病,……惜春這件事主客觀兩方面應有的雅詞,已經被前人反覆說盡,我已無可再說了。現在為什麼取這個題目來作文呢?也不過應應時,在五月號的雜誌里寫一個及時的題目,表面上好看些。這好比編小學教科書:秋季始業的,前幾課講月亮,蟋蟀,桂花,果實,農人割稻,以及雙十節。後幾課講棉衣,火爐,做糕,落雪,以及賀年。春季始業的,前幾課講菜花,桃花,蝌蚪,種牛痘,以及總理忌辰,後幾課講殺蒼蠅,滅蚊蟲,吃瓜,乘涼,以及熱天的衛生。似乎那些小學生個個是一年生的動物,在秋天不知有春,在春天不知有秋,所以非講目前的情狀不可的。我的讀者不是小學生,其實不一定要講目前的情狀。但是隨筆總得隨我的筆,我的筆又總得隨我的近感。我握筆為這雜誌寫這篇隨筆的時候,但念不多天之前剛剛寫了一篇讚頌初生的楊柳的文章,現在柳條早已婆娑委地,楊花也早已開始飄蕩,覺得時光的過去真快得可驚!這其間一個多月的時光,我不知幹了些什麼?這一點近感便是我得這篇隨筆的本意。題目不妨寫作“惜時光”。但現在的時光是春天,也不妨寫作“惜春”。

    去年的春天,我曾在這雜誌里談過春天的冷暖不勻,晴雨無定,以及種種不舒服。故春去在我不覺得足惜。所可惜者,只是時光的一去不返,不可挽留。我們好比乘坐火車,自己似覺靜靜地坐著,不曾走動一步,車子卻載了你在那裡飛奔。不知不覺之間,時時刻刻在那裡減短你的前程。我曾經立意要不花錢,一天到晚坐在屋裡,果然一錢也不花。我曾經立意要不費力,一天到晚躺在床里,果然一些力也不費。我曾經立意要不費電,晚上不開電燈,果然一度電也不費。我也曾經立意要不費時間,躲在床角里不動。然而壁上的時辰鍾“的格的格”地告訴我,時間管自在那裡耗費。於是我想,做了人真像“騎虎之勢”,無法退縮或停留,只有努力地惜時光,積極地向前奮鬥,直到時間的大限的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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