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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白夜用內力梳過它的身體第一百九十二遍,這小傢伙方才重新恢復透明,只是沒有剛才活力,直挺挺躺在那裡,像死了一樣。

    用手指刨了刨小冰蠶,這小傢伙頭頂尖尖的小角還在不停地動,證明它還沒死。白夜一笑,將小傢伙抓起,放入了為它準備的盒中,又把兩三顆冰蠶卵小心翼翼放進盒內,他才走出了洞窟。

    一出洞窟,天色已不早,夜晚還沒來到,太陽正在落山。

    瞅了瞅自己光溜溜的右臂,白夜搖了搖頭,準備去找那群猴子,他還要在這裡觀察冰蠶一段時間。

    第二十六章 光明頂下的小鎮

    又在山中逗留了十來日,白夜成天不是教猴子練功,就是觀察冰蠶。

    冰蠶研究倒沒多大進展,只是稍有發現;猴子練功卻出奇的順利,這群猴子竟然都有了氣感,體內生出了一股髮絲粗細的氣勁。要不是白夜每天堅持用自身內力帶動猴子運功,他還不會發覺這群猴子已然修出了內力。

    等所有猴子修出內力之後,白夜又觀察了幾日,這些猴子慢慢習慣了有一條氣流在身體移動,自主地開始運行內功,白夜才覺得到了應該離開的時候。

    離別沒什麼傷感,何況他與猴子也沒多深的感情。  

    在他眼裡,這些猴子只是一群實驗的對象;在猴子眼中,他可能也只是一隻打敗了老猴王,隨時可以被取代的特殊“猴”。

    臨走之時,作為傳授內功的回報,白夜恬不知恥地將猴子們的珍寶一掃而空,這珍寶是一種酒,一種猴子採摘百果,醞釀了一個秋冬的美酒。

    美酒俗稱猴兒酒,在秋天萬物成熟,碩果纍纍的季節,猴子們攀山越嶺,儲存足以過冬的水果。這些水果亂七八糟堆積在一起,隨著時間變化,一些開始腐爛發酵,然後又不知道這些猴子們往裡面添加了什麼東西,用了什麼手段,最終熬過秋天,穿過冬天,終於釀成了一泉澄清透明,聞者即醉的美酒。

    才剛開始見到這猴兒酒時,白夜就被吸引。他是一個不喜飲酒的人,只是品嘗過一口,就深深喜歡上了這種極為天然的酒液,那種味道從嘴中一直蔓延胸口,又散發到四肢百骸,全身都暖洋洋的,內功運轉甚至都快了幾分。

    這群猴子不多,所以秋天採摘的水果也不多,釀成的猴兒酒很少,被它們藏在了數個空心樹洞之中,用一截掏空的木頭盛放。

    當然,現在這些木頭都到了白夜手中,他正背著它們往山外走去。

    如有人仔細觀看白夜,會看到他肩上趴著一隻晶瑩剔透的小蠶,它爬伏那裡,一動不動,任由白夜多快行走,它都穩如泰山。  

    這小蠶自然是白夜捕捉的冰蠶,不知是怎麼回事,白夜那次捕捉,讓它咬了一口吸血之後,這隻冰蠶便賴在了白夜身邊。白夜試過,他將冰蠶放在地上,這小東西也不肯離開,反而要往他身上爬,似是很親切一般。

    這讓他想起苗疆巫蠱之術,似乎就是以蠱主血液餵養毒蟲,使之成為自己操控的蠱。基於這種想法,白夜每天都逼出一滴鮮血餵養冰蠶,這把冰蠶折騰得不行,吸血後在那裡難受扭動,十分痛苦,白夜只好又用小無相功的內力一遍遍疏導小冰蠶全身。

    經過十餘日飼養,他發現這冰蠶和自己的關係並不是如初時所想,蠱主和蠱的關係,反而更像親人。這小傢伙好像把他當成了老爹,還是老娘什麼的了?!

    對於這個發現,白夜當場那張臉扭曲之極,在莫名其妙就多了一個冰蠶兒子或者冰蠶女兒?

    本著死馬當活馬醫,他也想看看這小東西會變成什麼的想法,白夜還是每天堅持餵小冰蠶一滴血,反正適當放血有益身體,一滴血實在算不得什麼。

    餵血是餵血,吃東西是吃東西,為了這個小傢伙,白夜天天都會去帶著小冰蠶去抓各種毒物,找各種各樣的毒花毒草,給它餵食。

    這不,下山之前,白夜還抓了數十條,一看就知劇毒無比的火紅蜈蚣放在背包。  

    偶爾等冰蠶抬頭,他便拿出一隻扔出去,這隻冰蠶就如一條小狗撲上去啃咬。天曉得這小東西這么小,如何打得過那筷子長的蜈蚣,還將其吃了。

    但是,肩膀上趴著小冰蠶,對白夜修煉內功有一個極大的好處,冰蠶無時無刻不散發著極冷的寒毒,白夜又修煉九陽神功,每一時都在運功抵抗,在這一點點對抗當中,他的九陽真氣慢慢變得凝實,變得圓潤,雖然依舊熾烈如火,但卻多了一份陰柔。按照白夜所想,他的九陽神功將會達至一個嶄新的境界,遠遠超過張無忌大成之境,而成為剛柔相濟,陽極陰生的至高地步。

    當然,武學沒有至高一說,只是白夜現在和張無忌一般,達至九陽大成,前無古人參考,只能憑著實踐和眾人智慧開創一條新的路來。

    想來,張無忌當年也是差不多和白夜相似的年紀修煉到九陽大成,如果硬要說張無忌比白夜年紀大,但算算兩人修煉武學時間,其實白夜比張無忌所用時間更多。張無忌從小中玄冥神掌,無法習武,白夜可是從小打了基礎,還讓一群人跟著推演實驗,十年時間修成九陽,實在算不得天才。

    …………………………………………

    這一日,明教光明頂之下,來了一個奇怪的少年,這少年背著一個很大的背包,背包鼓鼓囊囊,不知裝了些什麼,少年本人穿了一件普通的麻布衣衫,像是一個農家子,只是這衣衫破爛,最為醒目的是右邊整個衣袖都不見,一條光溜溜的手臂正招搖過市,吸引許多人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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