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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的結果出來後,除了中山隼人被判無期外,其餘三人都是死刑。判決書上還著重強調了三個人的屬於倭國國籍,結果寶島籍士兵石蘭輝大呼冤枉,哭著喊著要上訴,並說自己根本不是倭國國籍,而且是被強征入伍的,雖然也參與了殺人,可中山隼人是哨長,作為一個士兵他怎麼不能不聽長官的命令?
兩個鹽國國籍士兵倒是不吭不響的,好像也知道了這個案子裡的奧妙,不管上不上訴都不會有什麼變數的。可世間的事情有時候就是這麼的蹊蹺,二審下來後,令程子強都大跌眼鏡,石蘭輝被改判無期,中山隼人反倒被改判了死刑。原本中山隼人對前途還是比較樂觀的,雖然開始被判的是無期,但是只要命在,現在是戰爭時期,戰爭需要訓練有素的士兵,自己是鐵定不會做一輩子牢的。但是現在這戲劇性的轉變,讓他的腦袋頓時混沌起來。迷迷糊糊地過了兩三天,他才傻乎乎地提出要求,希望能夠剖腹自殺。結果遭到了否決,因為剖腹是武士的一種光榮的死法,和死刑犯並不相干。於是不管願意不願意,中三隼人等三人十天後被押赴刑場,一人後腦勺上挨了一槍。
石蘭輝死裡逃生,差點沒高興的瘋了,差不多謝過了他所有能叫的出來名字的神。等中山隼人等三人被執行死刑後,他也被押回倭國本土去服刑了。
至此,謝忠義被謀殺一案,算是劃上了句號。當然了,被倭國控制的大小媒體,自然把這個案子大吹特吹,作為共存共榮的法制典範。惹得程子強的漢奸名聲更響了,特別警視廳和偵緝課也出了名。但是隨後幾個案子卻辦的不痛不癢的,涉案人最重的處罰不過是剝奪軍銜福利,發配前線而已,照樣扛槍打仗禍害華夏人。弄成這個樣子並不是程子強不努力,而是整個機構本身只是個粉飾太平的工具,倭國隨隨便便做個姿態,你要是想當真,自然是不行的。不然光石頭城大屠殺一案就得把幾個進攻師團的官兵全抓光了,就算是偵緝課副課長久保瑛太也脫不了干係,他在看管監獄的時候默許或者指使手下也沒少做壞事,這還沒算以前在東四省的舊帳呢。
有了這個大前提,特別警視廳的人就出了名的悠閒,整天幾乎沒什麼事情做。內田悠仁雖然兼著特別警視廳主管的職位,但是他主要的工作還是實際情報,因此他成了特別警視廳唯一的忙人。程子強閒下來就和課內的探員練習格鬥技術,或者射擊,實在無聊了就去玉柴的酒店喝酒,和雨柴惠子打情罵俏。而久保瑛太則趁機借著“找線索”“取證”的由頭,四下搜刮古董文物,著實的發了一筆財。
程子強閒的不亦樂呼,他的父親程亞元卻忙的要死。倭國準備蠶食華夏,準備繼東四省“獨立”之後再來個中港地區獨立,站穩腳跟後在扶持偽華夏政府,擠壓華夏國合法政府的生存空間。而中港獨立區的首任行政長官,倭國想委託程亞元來擔任。因此程亞元很忙。
不過程亞元這個人還是很有原則的,他堅持認為一個獨立地區應該有很大的權利,和倭國的關係應該是盟友關係,而不是從屬關係。程亞元膽子大,不怕得罪人,也不怕死,因此倭國對於這個對大東亞共榮深信不疑的傢伙是又愛又恨,軍部甚至想派人把他幹掉,但是如果換個其他人來,又怕是唯唯諾諾的什麼事情也做不了,唉……這個年頭要想找個既是奴才又是人才的人真不容易啊。
不過在一點上雙方倒是保持了一致,那就是獨立地區應該有自己的自衛武裝力量。可即使是這一點,程亞元和倭軍軍部之間的認識也無法完全統一。程亞元堅持認為中港獨立地區自己的武裝力量應該成為日後新華夏國的前身,因此應該具有相當的獨立性,在調度上應該屬於獨立地區政府;但是倭部堅持要求這隻部隊在指揮上應該服從倭軍的調度,一句話,這只是一隻皇協軍。華夏太大了,即使是牛氣沖天的倭軍也感到兵員不足,需要有人協助了。
一介書生兼商人程亞元自然不是倭國的對手,他提出的理念基本都不備倭國採納,最後他罵道:“我難道是在跟強盜做生意嗎?”結果這話得罪了在場的所有倭國人。職位高的人還表面上呵呵笑著,做做姿態,底下早有少壯軍人火氣上了頭,找了個機會在程亞元下班的路上攔著就是一頓暴打,還拿著刀子在他臉上划來划去,威脅了一翻。
程亞元又氣又怕,回家就病倒了,雖說不重但是他也有些負氣小病大養的意思,於是班也不上了。
這樣一來倭國人才發現有些事情沒有程亞元還真不行,找個人還是有能力的,於是又是探病又是“三顧”目的就只有一個,讓程亞元接著出山當漢奸。另一方面,責成特別警視廳對此立案調查,聲稱對兇手要嚴懲不貸。程子強得到指令後說了句:我可是程亞元的親兒子……這個案子還是迴避的好。然後就把案子丟給了久保瑛太。最後這個案子自然是不了了之了,因為誰也沒有真正的上心。
不過也許是倭國人發現程子強過於悠閒了,沒過多久又有新的差事找上了他。
第一章升官招災
中島司令官似乎是個不會笑的人。一個不會笑的人如果非要擠出笑容來,那一定會比哭還難看。如果只是笑的表情難看也倒罷了,偏偏那聲音又像是貓頭鷹的叫聲,這一片歷歷在目的風景和聲聲入耳的小聲,弄的程子強渾身的雞皮疙瘩都快掉到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