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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克特意交待了服裝要求,他領頭的這群青年人,明顯就白的多,膚色也更光潤。特別是領頭的陳克,現代城市裡面,光著脊背,穿個大褲衩的人越來越少。陳克甚至已經習慣了一年四季都是長袖和長褲。回到這個時代也是如此。加上他回來之後,整天染布,製藥、講課,也始終是一身長袖上衣和長褲。今天他穿了短袖,總算是露出了肌肉豐滿的手臂。但是皮膚和這些勞動人民一比,顯得又白又嫩。讓陳克心生一種自卑感。自己也是號稱要發動社會主義革命的,就這麼白生生的一個人,搞革命,人民能相信麼?

    這麼一群人一同行動,大家在路上有說有笑,車夫們自然不會誤解,也沒有人上來拉生意。陳克雖然想多看看周邊的環境,但是和陳天華一起回來的中國留學生毛平一直和陳克聊天。陳克很看好這個青年,也願意多回答他一些問題,觀察社會風情的注意力也不得不分散了很多。

    毛平祖籍是福建人,但是他本人卻是台灣的福建移民。日本占領了台灣之後,毛平就跟隨家人返回了大陸。毛平家還算有錢,而且也不算保守。既然日本能夠打敗滿清,自然有可以學習的地方,毛平就乾脆去日本留學,學的是醫學專業。

    在日本,見到了日本更加開化的科技和文化氣氛,原本充滿了對日本仇恨的毛平逐漸把仇恨轉向了腐朽落後的滿清。毛平家的家教很不錯,毛平看了《天演論》之後,確立了「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概念。中日戰爭當中,日本也是在為自己國家的利益奮鬥。如果滿清能夠打敗日本,台灣自然不會丟失。也不會簽署《馬關條約》。決定一切的都是力量。與其痛恨日本的入侵,倒不如痛恨懦弱無能的滿清。毛平改變不了日本,但是他覺得自己應該能夠去改變滿清。  

    不知不覺之間,毛平從一個單純的因為仇恨日本而仇日的青年,變成了一名相當激進的反清份子,每次留學生裡面的革命活動,毛平只要有時間就去參加。而他這種相對理想的態度,也得到了很多留學生的支持。甚至也交到了不少日本朋友。

    毛平讀過陳天華的書,對陳天華裡面激烈的反清態度十分贊同。後來陳天華到了日本,毛平得知之後,立刻前去拜見。兩人相見甚歡。毛平和他的小團體成了堅定支持陳天華個人的一個「小革命黨」。

    等陳天華從上海再次回到日本,帶回了與陳克一起寫的書,毛平讀了之後,真的是驚為神作。《中國文化傳承與唯物主義的興起》這本書徹底指出了生產力發展與社會發展的關係,清清楚楚地解釋了工業革命與國家發展的聯繫。毛平覺得困擾自己多年的疑惑竟然全部解開了。「朝聞道,夕可死焉!」毛平發出了如此的感嘆。一貫學習認真地毛平,第一次開始逃課曠課,他把全部的精力都投注在組建「讀書會」事情上面。

    在毛平的努力下,讀書會一擴再擴,達到了一百多人的規模。得知陳天華要回上海投奔那位「陳克先生」,毛平堅決要求同去,讀書會裡面最後有二十多名中日青年跟著陳天華回到上海。

    陳克沒有讓毛平失望,對於課程的講解水平高出陳天華很多。毛平覺得陳克簡直是某種不可思議的存在,無論是任何問題,他都能根據書裡面的理論給出一個合理的解答。革命黨們遇到問題,只會大喊,「滿清是萬惡之源。」但是到底滿清的罪惡是什麼,他們就講不清楚了。陳克從來不說誰是罪惡的,他只分析社會現象中,參與者都是怎麼做的,他們是出於何種階級特性要這麼做。甚至是被迫這麼做。  

    這種溫和理性的態度甚至比最激烈的反對更加有效,毛平本來就對滿清十分不滿,單是見到陳克之前,毛平某種意義也是一個立憲派。聽了陳克的解釋,毛平徹底從一個立憲派變成了革命派。

    陳克很看好毛平,不僅僅是因為他的思想頗為進步。而且毛平在工地上的表現也非常出色。在黃浦書社人數飛速擴大的時候,陳克就定了一個規矩,要求黃浦書社的成員到工地上幫忙。一半時間用來聽課,一半時間工作。陳克也根據大家的工作量支付工資。

    這個規定咱找陳克的說法是「強烈建議,但是不強迫。」這話說得很客氣,但是大家都是有些文化的,自然能夠聽出畫外音。一開始大家抱著「幫忙」的心態去參加了勞動。不到一禮拜,三分之一的同學就死活不去工地了。另外三分之二還在堅持。毛平和一起回來的同學們就是那三分之二的行列,而且工作的不錯。

    穿過了商業區,就進入了居住區。上海此時正是一個新興的擴大階段,住宅區都是在里弄裡面,在外面也看不太清楚。除了偶爾看到的幾個運木柴的班車之外,基本看不到有人,想來大家都去上工了。

    陳克倒也沒有進去看的想法,以後進行社會調查的時候,再去拜訪這些地方也來得及。

    學校的位置比較遠,英國人辦學校,上海當地官府不支持也不反對。上海市的核心區域是外灘那邊。英國駐上海領事館最早設在上海縣城內姓顧的大宅院內,上海開埠以後,英國藉口「華洋雜居不便」,以《虎門條約》中准許英國人在通商口岸租地房屋的條款,逼迫清政府簽訂《上海土地章程》。1845年11月29日在上海開埠兩年之際,清政府上海道發布告示:「茲體察民情,斟酌上海地方情形,劃定洋涇浜以北、李家莊以南之地,准租與英國商人,為建築房舍及居住之用」。這塊居留地面積830畝,即是後來的英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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