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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桃花源的匪患橫行這麼多年,這次一定要徹底根治,不能再讓他們有捲土重來的能力。”
“哎呀我的天呀,那你去解決跪在衙門口哭的婦人吧?這幾天吵得我心煩意亂的。再說了,這幫人都靠著家裡的爺們兒養著,這一從重判罰,她們可就無依無靠了。到時候一下多了一幫寡婦也是問題啊。”
“那怎麼辦?”“軍師”發了火,“難道把他們全放出去再重抄舊業是嗎?”
“那你想個辦法給他們找點活干唄。誰願意生下來就為匪為盜的?還不是日子活不下去了。”
“你好好看看,就這幫打劫的有幾個人不是遊手好閒,好吃懶做之徒?就像前天審的那個姓武的,家裡的地都是自己老婆種,聽別人說打劫能發財這才進城當的劫匪,這都是活不下去了?”
“嗯……那你說怎麼辦。反正我天天在衙里聽著她們哭和嚎喪似的,實在是太煩了。”
“這樣,我昨天理了理卷宗,發現很多人都不是桃花源縣城裡的人,都是附近村落的。這樣,把她們強行驅逐回家,讓她們安心種地去吧。”
“那她們的丈夫呢,不行也放點吧。”
“這堅決不行,你當這是小兒過家家呢?你想過那些被劫的家破人亡的人沒有?他們找誰說理去?現在這幫人可憐了,早幹嘛去了?”
我無言以對,只好按著陳先生說的走。同時陳先生還依靠自己在燕國高層的人脈四處活動,堅決抵制這幫劫匪的活動。他們之所以可以在這裡橫行無忌是因為有些人和上邊有聯繫,弄得桃花源縣令包括府尹都投鼠忌器,就算抓住了他們最後還得再放出來實在是沒有意思,而且還得罪薊都那邊的高官就更不划算了。
而有些人雖然以前沒有背景,但是多年的搶劫生涯給他們帶來了大量的財富,這些土匪頭子的家人現在拿錢活動也是不晚的,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很不正確,因為“有錢是可以是磨推鬼的”。我這個人新官上任根本不知道裡邊千絲萬縷的關係,憑藉著一腔熱血在陳先生的“唆使”之下才幹出這事。幸好陳先生是一心為國,要不然乾的別的事……我真就被人賣了還幫他數錢呢。
不過這回讓人不解的事情是以前他們的保護傘幾乎是集體啞聲,沒有一個人出來為他們說話的,這讓我很不解,我問陳先生為什麼他們這次和以前不同。陳先生笑笑說:“還不是因為你。”因為我?我還是不明白。
直到幾年以後我才想通,確實是由於我。因為我不僅是桃花源的縣尉而且還是獨孤一城的徒弟,名氣實在是太大了,我干點什麼事情都被街頭巷尾的人傳誦。抓土匪的事情已經鬧得幾乎全燕國人都知道了,如果誰這個時候站出來,那無異於告訴全天下人自己包庇黑社會份子,誰也不傻。
哼,他們原來也有怕的時候。
第六十四章 治理匪患(五)
更新時間2013-5-17 9:51:58 字數:2721
燕王接到桃花源剿匪的奏摺之後震怒異常,他沒有想到如此嚴重的匪患竟然隱瞞了他好幾年。最後下了諭令不用等到秋後問斬,以軍法治罪就地處決。本來被判充軍發配的都被燕王改判成了斬首示眾,一時間桃花源的城門口血流成河,我也贏得了“祖閻王”的稱號。
匪患如此嚴重得有人負責任,桃花源原縣令和州府尹就成了背黑鍋的主,所謂“牆倒眾人推,鼓破萬人捶”,大臣紛紛上書揭露他們兩個人的罪行。結局可想而知,這兩個人被判腰斬棄市,三族充軍。
腰斬可以說是非常殘忍的一種刑罰,腰斬在行刑時,犯人必須脫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來,伏在鍘床或木、鐵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間“我為魚肉”的架勢。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從腰部砍作兩截後,還會神志清醒,過好長一段時間才斷氣。
犯人的家屬往往會打點一下劊子手,讓他行刑時從上面一點的部位動刀,可以使犯人死快點;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點罪,就賄賂劊子手從下面一點的部位動刀,甚至將被腰斬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塊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續兩三個時辰不死,真是殘忍至極。
腰斬這一刑罰於雍正朝被廢,當時雍正皇帝對俞鴻圖實行腰斬的刑罰,俞鴻圖被腰斬後在地上用自己的血連寫七個“慘”字方自氣絕身亡,雍正聽說之後便覺殘忍,命令廢除這一刑罰。
當然也有靠腰斬發跡的牛人,秦末楚漢相爭,韓信離楚投漢,還是個無名小卒時,因犯軍法當受腰斬。一同被處死的十三個人被斬之後,輪到了韓信,他居然仰躺在砧板大呼:“上不欲就天下乎?何為斬壯士!”當時正好是夏侯嬰做監斬官。
夏侯嬰是劉邦的髮小,後來跟隨劉邦起義憑戰功封為侯。夏侯嬰聽聞此言,被韓信的勇氣和豪壯折服,大呼“刀下留人”,不僅沒有殺他還將他推薦給劉邦,韓信的發家史從此開始。
處罰完他們之後,就該我了。因為我屬於“先斬後奏”“下屬犯上”都是官場大忌,考慮到我此次幾乎是徹底根除桃花源匪患,於是就給了一個“功過相抵,原職留任”的決定。虎子一個勁的說可惜,我也覺得有些失落,熬了這麼多夜,背後挨了這麼多罵最後和沒幹一樣。最高興的當然是陳先生,他又為江山社稷盡了自己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