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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這樣了,大家還不團結起來嗎?
所以,李夢楊給瞌睡人出的第一個主意,那就是去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至少把阿帕奇人團結起來。
這個事兒,多少成功了一些,雖然不可能把所有的印第安人團結起來,可是經過了數天的聯絡,那也是湊了有小一萬人的青壯!
一萬人呀,你說你們有這麼多的人,怎麼就被美軍打的那麼慘呢?
先不管這個了,現在的關鍵是要狠狠的打擊一下侵略者,哦,是那些個搞屠殺的美軍,那幹嘛要去攻占一個小鎮子,也就是克萊頓呢?
這個小鎮,在李夢楊的計劃里,還是重要的一環,應該說只要能先攻占一個鎮子,那接下來就好辦了,因為這樣可以激怒美軍,做到引蛇出洞……說白了,這就跟美軍用的方式一樣一樣的。
但是,有的地方也不一樣。
從地圖上來看,陶斯鎮離聖菲非常的近,而且也離拉斯維加斯不遠,這三個地方都是大城鎮,雖然陶斯在李夢楊的眼中也很小。
克萊頓說是個鎮子,但其實就幾戶人家,這個地方一萬人過去,那還有什麼疑問嗎?
從現在所有的情報來看,李夢楊覺得,美軍如果是想要消滅印第安人的話,那麼在新墨西哥的駐軍,主要就應該集中在拉斯維加斯!
為什麼呢?
拉斯維加斯在西班牙語裡的意思就是『肥沃的草原』,而首府聖菲雖然重要但也是個山城,陶斯也是如此,而且還小,這都不利於大軍駐紮。
說到拉斯維加斯這個城鎮,李夢楊就是一陣吐槽啊,歪果仁起名真心讓人無語,美國重名的地方太多了。
那麼假設拉斯維加斯駐紮著大軍,現在克萊頓被占,那自然要從這裡抽部隊去救援,但幾戶人家可真的是不夠看的,雖說這也叫失地,美軍不見得就會出來多少,所以,李夢楊還得想別的辦法。
李夢楊沒有忘了普韋布羅人,這個時候讓他們在陶斯鎮遊蕩,那裡是他們原來的家,那美軍能不管嗎?
於是,定有一部分美軍會去陶斯幫忙,那麼接下來我們的印第安人一萬人的大部隊,就又會往東邊走了。
克萊頓這個鎮子不大,也不重要,但是他的附近有一條河,叫加拿大河!
看到了吧,又一個重名的,可現在也不能在意這些個細節了,一大群的騎兵,沿著加拿大河一路向東,印第安人在李夢楊的眼中跟古代軍隊差不多,甚至還不如,所以,那你們就順著水源行軍吧。
這中間就又有小村莊,叫達爾哈特,而接著往南,很快又會到一個地方阿德里安。
這都是小地方,但當把這些個小地方拿下了之後,美軍一定坐不住,因為印第安人的兵鋒,已經是直指德克薩斯州重鎮奧奈達!
奧奈達這個地方,李夢楊在後世是沒聽說過的,但聽會點兒西班牙的印第安人說,這個名字的意思就是『黃色』。這個奧奈達說是重要,主要就是她是個交通樞紐,看地圖就知道了,這個地方是正好位於德克薩斯州北部的中間,正中間哦。
如果這裡被攻陷,那麼就會影響新墨西哥以及德克薩斯,所以,美軍不可能看著不動。
而這個時候,普韋布羅人,就不用在圍著什麼陶斯了,那麼美軍會如何選擇呢?
李夢楊的說法是,如果我是美軍此時的將領,那麼我就一定會恍然大悟,陶斯那裡的印第安人是假象,是疑兵,印第安人的真正目的一定是奧奈達!
他們還不傾巢而出?
新墨西哥准州已經是戰雲密布,就在這個時候,草原上出現了一行人,他們有的騎著馬,有的是步行,只是這些個人的穿著很奇怪……
「伊斯特伍德先生!你能跟我說說,為什麼要攻占這些個小村子嗎?這有什麼意義嗎?」馬修騎著馬,他本來不擅長這個,所以,此時他感覺自己的屁股好像變成了兩半。
好吧,這話他說過多次,而每一次,李夢楊就告訴他,你的屁股就是兩半的!
不過,李夢楊這回卻正式的回答了,「當然有意義,我這麼做,簡單來說就是調動美軍的兵力。反正我是認定,美軍雖然厲害,但是他們的數量不足以來填滿新墨西哥和德克薩斯。」
「你的這個說法我可以接受,可為什麼我們要穿成這幅模樣?」
這幅模樣?什麼模樣?
如果這個時候有美軍士兵看到這一行人,那麼他們要做絕對不是開槍,而是敬禮!
敬禮?朝一幫愛爾蘭人跟華工敬禮嗎?
不,還有印第安人。
對,此時的這個隊伍非常的奇葩,是由愛爾蘭人,華工,印第安人組成的,而更奇葩的是,愛爾蘭人都穿著美軍的制服,而華工穿著自己的衣服在地上走著,印第安人也是穿著自己的民族服飾,只不過他們是騎著馬,而且,華工跟印第安人的身上都有髒污血跡,甚至還有繩子,好像被綁著的!
看出來了吧,這支隊伍在任何一個美軍的眼中,那絕對是打了勝仗,抓了俘虜凱旋而歸,而且這俘虜還不少,印第安人就有好幾十個……好吧,別仔細看,因為李夢楊這個傢伙也穿著美軍的制服,這傢伙又玩假扮的遊戲了。
其實,這就是一個『假扮』出來的隊伍,當然也就是李夢楊的主意了,而這支隊伍是從原來阿帕奇族人的聚居地出發的,他們沒有跟著印第安人的大部隊,他們的路線是從北往南,而印第安人的隊伍是從北往東,而美軍的主力是從南往東北進發,以及直接往東進發(從拉斯維加斯到克萊頓跟奧奈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