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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把“申禁人民無得出海與外國互市”定為國策。朝廷則實行一種非常可笑的朝貢貿易的形式:中國是“中央之國”,周邊各國都是藩屬,藩屬國要接受中國皇帝的承認與冊封,要派遣使節到中國覲見皇帝,呈獻貢品,並且接受皇帝的賞賜(回賜)。名為朝貢與回賜,其實就是貿易,因此叫朝貢貿易。當然在朝貢中也附帶進行一些商人間的貿易,但規模很小,僅局限在市舶司,而且朝貢畢竟不是經常性的。而即使是如此小規模的貿易,到嘉靖二年也被禁止了。由於日本人內部為了爭奪朝貢貿易的特權,在寧波港發生械鬥。明朝政府以此為藉口,關閉市舶司,中止了所有朝貢貿易。但貿易是客觀存在的需求,禁是禁不了的,於是國家海禁,民間必然走私。
海禁與走私是對立面,海禁要用武力,走私就要武力保護,對立必然導致軍事的對抗,到了一定程度就會爆發成大規模大範圍的動亂,甚至是造反,於是就有了倭寇之亂。刑部主事唐樞寫給浙閩總督胡宗憲的信中說:“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於是轉而為盜”。領導戚繼光、俞大猷主持浙江抗倭的譚綸說:“諸貨皆一切禁罷,則有無何所於通,衣食何所從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為盜也”,明確的道出了倭寇之因。
而謝杰(右副都御史)在《虔台倭纂》中則說得更為透徹:所謂倭寇“皆潮人、漳人、寧紹人主之也……漳潮以番舶為利,寧紹及浙沿海以市商灶戶為利,初皆不為盜……撫設而盜愈不已,何也?寇與商同是人,市通則寇轉為商,市禁則商轉為寇;始之禁禁商,後之禁禁寇,禁愈嚴而寇愈盛……於是海濱人人皆賊,有誅之不可勝誅者”。
如此說來所謂倭寇之亂其實也是官逼民反,其性質和歷史上的農民起義並沒有什麼兩樣,至少它是中國的內部動亂問題。雖然其中有少數日本人,但那是被中國人僱傭的,與日本侵略或者日本海盜是搭不上邊的。其實當時人對此是清楚的:“官兵利於斬倭而得重賞,明知中國人,而稱倭夷,以訛傳訛,皆曰倭夷,而不知實中國人也”。即使是官方的《明史─日本傳》也說倭寇中日本人只占十之三,而當時人的著作中的說法是“倭奴直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一”,而實際可能更少。汪直等人是作海上貿易的,與日本聯繫密切,於是從日本僱傭了,其實也可以說是騙了一些人來當兵,“華人狡,善騙夷”,日本人在倭寇中的地位其實很低。而地方政府和官兵為推卸敗之責,誇大勝之功,“明知中國人,而稱倭夷”。在當時是掩耳盜鈴,到後來就成了“以訛傳訛”,於是明明是中國人自己的動亂造反就成了“倭寇”,就座實成為日本海盜了。
作為造反者,倭寇之擾民當然也是事實,但倭寇本是當地之貧民,劫官府、富戶有之,擾民並不烈。從當時的一些記載來看,不少鎮壓倭寇的官兵擾民更甚,而倭寇在沿海地區的普通老百姓中卻擁有廣泛的支持。萬表(都督同知)《海寇議》等記述:當地百姓“明知海賊,任其堆貨,且為之打點護送,如銅錢用以鑄銃,鉛以為彈,硝以為火藥,鐵以制刀槍,皮以制甲,及布帛、絲棉、油麻等物,大船裝送,關津略不盤訊,明送資賊,繼以酒米”;“近地人民或饋時鮮,或饋酒米,或獻子女,絡繹不絕”;“濱海頑民每見官兵動靜則星火徒報,官府密令哨探則推避不從。寧殺可愛之身而不忍背不可附之賊。”;“兵入其地,詢賊情形,問找道路,悉為所誤”。
這可幾乎是要“軍隊和老百姓,咱們是一家人”了,和我們想像中燒殺搶掠的倭寇印象可差得太遠了。倭寇之本意在通商,倭寇首領王直的口號是:“要挾官府,開港通市”,他在給朝廷的《自明疏》說:“竊臣覓利商海,賣貨浙、福,與人同利,為國捍邊,絕無勾引黨賊侵擾事,此天地神人所共知者。夫何反罹籍沒家產,臣心實有不甘”。通商之利巨,而通商需要穩定的環境,即使為了自己的利益,倭寇也不可能如流寇那樣劫掠無忌。
而且應該說倭寇還是一次有進步意義的歷史事件。雖然動亂總會帶來破壞,但倭寇是對海禁的反抗,是閉關自守的中國為爭取開放,爭取走向商業社會,走向海洋,走向世界的少有的一次抗爭,是中國資本主義萌芽自發的一次表現,其積極意義絕非一般的農民起義可比。
那是一個屠殺“天才”的時代。天才的商人和經營家汪直被逼得“轉商為寇”、人頭落地,天才的戰將戚繼光在鬱郁不得志中死去,天才的海洋戰略家胡宗憲在獄中慘死,天才的改革家張居正死後被抄家滅門。然而,最淒涼的還是天才的紹興文人徐文長,這個曾被胡宗憲獨具慧眼看中的胡府幕僚,雖曾“自負才略,好奇計,談兵多中,視一世士無可當意者”。徐文長後來瘋了,袁宏道的〈徐文長傳〉稱,晚年的徐文長有時用斧子砍破自己的頭,“血流被面,頭骨皆折,揉之有聲”,有時用“利錐錐其雙耳,深入寸余,竟不得死。”在麻木和懦弱一手遮天的年代裡,所有清醒和理智的人只有兩個選擇:要麼像王直、胡宗憲、張居正一樣知其不可而為之,最終被同胞們陷害;要麼像徐文長一樣先是佯狂憤世,最終瘋狂自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