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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風華路》作者:山下出水【完結】

    內容簡介:

    韓躍是個胸無大志的小人物,偶然穿越唐朝,有個童養媳,種著幾畝地,沒事發明點東西,他感覺這種日子挺好,如果沒有人打攪的話情願一輩子都這樣。

    然而男人總要長大,小混混也會慢慢變成大人物,舉手投足,會當凌絕頂,歲月是一把殺豬的刀,韓躍卻慢慢成了一把鋒利的劍。

    大唐風華,誰人領舞,這是一個小混混慢慢成長為大人物的故事。

    有裝逼,有犯渾,有發財,當然也會有妹子……

    第一卷 混混之名滿長安

    第1章 初入大唐

    隋大業六年,有災星墜於西北,火光熊熊,幾有焚天之勢。時隋帝楊廣在位,開挖運河,三征高麗,東修長城,兩巡漠北,其人又窮奢極欲,於隋朝各地皆置離宮別苑。短短七年,竟發動丁徭不下千萬人次,民不聊生,漸有「天下死於役」之流言傳播。

    次年,山東、河南大水成災,漂沒四十餘郡,隋煬帝不知救苦百姓,依舊橫徵暴斂,有綠林大豪王薄率眾而起,登長白山仰天悲嘯,終於唱出了那首著名的《無向遼東浪死歌》。  

    天下遂亂……

    無數英雄豪傑趁勢而起,共計十八路反王涿鹿中原,有山西李淵父子傭兵自重,一路直推橫掃,最終定鼎天下,打下了一片錦繡河山。

    李淵立國為唐,帝號武德,時在位第九年,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為爭皇位,於長安玄武門展開了殊死搏殺。

    這一年,是武德九年。

    這一年,玄武門事變。

    這一年,大唐的年號還不曾改,仍舊沿用了李淵的武德九年。

    是的,武德九年!玄武門的血氣尚未散盡,草原的狼煙又在升騰,大唐朝即將展現它風華絕代的雄姿。

    一個混混少年慌裡慌張的穿越而來,一頭扎進了這個波瀾壯闊的時代。

    他的名字,叫韓躍……

    ……

    「落日之前如果再弄不到錢吃飯,我可真就要餓死了。」韓躍一邊摳著身上的爛泥,一邊小心翼翼的走著。

    他現在身處的地方叫做西市,乃是長安城最繁華的地方。放眼而望,但見長街熙攘,人流如潮。有招搖過市的公子,有縱馬巡街的將軍,有一鄭千金的商賈,有低眉順眼的小廝,如果不是因為大家都穿著古裝,韓躍幾乎以為這裡是後世某個繁華的商業街。  

    初來乍到,一切都很陌生,然而韓躍已經決定下手了。

    不下手不行,肚子餓的像打雷,已經整整一天一夜沒吃飯了。

    他鬼鬼祟祟的在人群中亂擠,目光漸漸落在一個曲線窈窕的小妞身上。

    小妞的屁股很翹,外觀是那種誘人犯罪的圓弧形,但是韓躍現在沒心情犯罪,他關注的是小妞的腰。

    小妞腰上掛著一個繡了鴛鴦戲水的荷包。

    「鴛鴦戲水,好得很,就是你了!」韓躍搓了搓手,遇到這種小妞,他感覺自己已經成功了一半。

    為什麼?有詩為證:扶風擺柳小蠻腰,鴛鴦戲水繡荷包。借問泡妞何所在,此類女子最風騷。

    「果然天不亡我,活該韓爺我今天發發利市。」韓躍眼中漸漸顯出興奮的色彩。

    他要準備撩妹了!

    「都說大唐女子最是開放,想不到一來就遇到個豐乳肥臀的小妞。待我上前賣弄一番口舌,定要撩的這妞花枝亂顫,媚眼如絲,到時人財兩得,白天有錢花,晚上啪啪啪,啊哈哈哈,生活美滴很……」他想到風騷之處,忍不住發出兩聲壞笑,只覺心癢難耐宛如貓抓一般。

   

    便在這時,忽聽身邊有個小屁孩叫喚道:「娘親娘親你快看,這個叔叔也落枕了,嘴都疼歪了……」

    韓躍差點一個趔趄摔死。

    熊孩子沒一點見識,什麼是落枕?我這叫意淫。

    他翻了個白眼,就這麼一耽誤的功夫,那個楊柳風情翹屁股的小妞已經走遠了。好事被人打斷,韓躍氣的麵皮發鼓,他準備好好教育教育這個小屁孩。

    哪知他還沒有動嘴,忽然肩膀被人猛拍一下,力氣大的能打死牛,他半個身子都歪了下去。

    回頭一看,臥槽,好一條大漢,膀大腰圓,英武粗狂。

    這大漢見韓躍回頭望他,頓時咧嘴一樂,哈哈大笑道:「小子你有福了,今天早上我才學得一手專治落枕的絕學,看你這嘴歪口斜,且讓程爺一試……」

    韓躍氣的口吐白沫,差點昏死過去!這滿大唐敢不敢有個正經點的?小屁孩不懂什麼是落枕也就罷了,你這好好一條壯漢也這麼說,這都他媽啥眼神?

    他正欲破口開罵,忽然腦中靈光一閃,忍不住道:「等等,你這傢伙姓程?」

    「廢話,整個長安城除了我程處默,還有誰有這熱心腸……」  

    「你叫程處默?」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某家正是程家處默,小子你想怎樣?」

    「程家的老粗,這真是太好了!」韓躍霍霍的奸笑出聲。

    在他的印象里,大唐朝所有功勳除了寥寥幾個有文化的文臣以外,剩下的應該都是目不識丁的痞子,其中號稱混世魔王的程咬金尤甚。

    唐朝痞子,不是欺壓良善那種,而是……

    老粗!

    傻帽!

    好糊弄!

    在韓躍想來,程咬金是痞子中的痞子,那就意味著,他絕對是整個大唐朝最容易糊弄的一位。順著這個思路往下想,繼承了程家人光榮傳統的程處默,豈不是絕對的羊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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