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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卡車。接著我們來到青年會,那裡也已經起火,顯然已經燒了一、兩個
小時。火勢尚未波及周圍的房屋。我不忍心見此情景,就匆匆走過。那天
晚上,我從窗口望出去,數了一下,發現有十四處火舌向上飛騰,波及范
圍甚廣(前引書2,第三十四至三十六頁)。
馬吉牧師(?)還在同一封信中就十二月二十五日的情況這樣說:
昨天和前天晚上,七個士兵來到聖經師資訓練學校,強姦了婦女。我
們的鄰居有個十二歲的女孩和十三歲的小姑娘,被三個士兵強姦了。我們
正想去救,但為時已晚。被日本兵用刺刀戳傷的人仍然很多。據威爾遜報
告,日本軍占領南京後,在送醫院(屬南京紅十字委員會管理的鼓樓醫院。
——洞富雄注)求治的二百四十名患者中,有四分之三是由於日本軍的暴
行所致。
這裡再介紹一個情況。那還是一位外僑所作的調查報告。他當時留在南京,並較長時間地親眼看到了南京的活地獄。那份報告就是《一個德國人的所見所聞》,他調查的是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八日至翌年一月十三日這段時間發生在南京的一些事件, 它已作為檢察方面的證據文件(四○三九) 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在《一個德國人的所見所聞》中是這樣說的:
十二月十三日下午晚一些時候,報告者在市區首次看到了日本軍。起
初,日本軍很遵守紀律,而且在某種程度上說行動也較謹慎。國際委員會
立即與日本軍取得聯絡,為使安全區問題取得他們的承認而再次進行了努
力。 日本軍拒絕承認安全區, 這是事實。但現己深入“波茲達馬”廣場
(據查南京無此廣場,疑為當時德國人的代用詞——譯者)的日本軍隊尚
持中立態度(中略)。
至十二月十四日,日本軍完全改變了態度。他們不准委員會再為在外
交部醫院裡的中國傷員進行治療,並不准他們進入醫院。
十二月十四日,日本軍由於緊急進入南京城,在物資上未獲得充分供
應。他們在市內解散,採取了對於正規軍完全是無法形容的行動。
日本軍從難民那裡奪去了所有可以奪取的東西,諸如儲備的糧食、毛
巾、衣服、鐘錶等等所有他們認為有價值的東西。反抗自不消說了,如果
在交出物品時磨磨蹭蹭,那就立即會挨刺刀。許多人只因語言不懂,就成
了這樣的犧牲品……一個日本兵要四個小工為他搬運搶來的東西,這種情
況不是絕無僅有的。
十四日,日本軍的這種有組織的盜竊和掠奪行為繼續在進行,直到今
天,人們仍受到某集團的威脅。他們找藉口出去勒索。在中國軍隊撤退期
間,日本軍闖入了有些食品商店,並發生幾起火災,但大部分市區街道,
在占頷時幾乎未受損害。
在日本軍的統治下,市區街道發生了徹底的變化。連日來,天天都有
新的縱火事件出現。現在,街道只剩下了太平路、中山東路、國府路(今
長江路——譯者)、龍江路。市南全部地區以及夫子廟全遭掠奪、燒毀。
打個百分比來說,被燒毀的街道占百分之三十至四十。
日本軍發現了許多丟棄的軍裝,正好給他們提供了這樣一個論據:有
許多中國兵留在避難區。
他們雖然幾次三番徹底搜查了避難所,但實際上沒有花力氣去搜查士
兵。相反,他們先是信手帶走青年,後來又藉口什麼理由將引起他們注意
的人全部帶走。在市區內,中國人沒有對日本軍開過一槍,而日本軍至少
槍殺了五千名中國人。為了省去掩埋屍體的工夫,日本軍大抵都把屍體丟
入江河中、在被槍殺的人中,有市政府工作人員和從事水電工作的無辜工
人(中略)。
其他關於悲劇的話題,牽涉到對許多少女和婦女進行虐待和施加暴行。
他們連幼小的孩子也不放過,這種情況屢見不鮮(中略)。
一九三八年(昭和十三年)一月一日臨時自治政府成立,並正式發表
聲明。在古老的太鼓塔上掛起了五色旗,同時蘇聯大使館(旁註原文如此.
——譯者)被火燒,自治政府是在非常困難的情況下勉強成立的,直到今
天它還毫無統治能力。中國人完全缺乏自信心,日本人有一方同意給予援
助,而另一方則予以拒絕。有教養的中國人依然表示沉默。紅十字會申明,
自治政府只為發展中日某種共同事業而進行合作(《遠速》,五十九號,
載前引書1,第一六九至一七○頁)
這一普通報告所記述的關於日本軍對南京市民進行屠殺、強姦、放火、掠奪等所犯下的罪行,與埃德加·斯諾所寫的不同,那是留在南京的外僑親眼目睹和直接聽到的事實,它記述了日本軍占領南京後一個月內的情況,是秘密記錄。我認為,記述的內容雖不那麼詳細,但總可以說是有關南京事件的重要資料。而且據推測,筆者德國人正是上述引文中所提到的設置“安全區” 的“國際委員會” 主席拉貝(John H. D. Rabe,西門子洋行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