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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東京日日新聞》報導說是凌晨二時三十分,而《東京朝日新聞》則報導說是凌晨三時二十分,兩者時間相差近一個小時。但是,認為第九師團的一部於十三日凌晨三時左右占領了中山門,則是肯定的。由此看來,鈴木二郎說從中山門進入城內是在十二月十二日,正如山本所指出的那樣,顯然與事實不符。那應該是第二天,即十三日,鈴木二郎將時間搞錯了一天。
N軍曹進一步說: “我與大隊總部一起於(十二月十三日。——洞富雄補記)上午八時左右從中山門進入城內(中略)。在鈴木二郎(即鈴木特派記者)的報導中似乎有這樣一段話:‘十三日在中山門的城牆上有排成一行的俘虜……’可是,即使想抓俘虜也沒有敵兵可抓。 ”山本七平聽信了N軍曹這番記述,也攻擊鈴木二郎,說:“鈴木二郎所說的十三日,是幾點鐘,那就不得而知了。如果是在十二時前,那正是各中隊依次入城的時候;如果是在十二時以後,那時聯隊本部剛剛抵達中山門,而且大概正是部隊以聯隊本部為核心向前作扇形散開完畢的時候。也就是說,這支部隊尚在中山門這裡成戰鬥隊形散開,不可能出現鈴木特派記者所看到的那種情景。 而且那種情景,如果不是從城牆外面看,則是不可能看到的。這樣,N軍曹所說的‘當時,我沒有看到一個敵兵、俘虜或居民’是真實情況,而鈴木二郎特派記者的報導是虛假的。”(單行本《我所認識的日本軍》,下冊,第二九五至二九六頁,第二九九至三○○頁)
然而,這似乎有點尋釁找碴。山本也在同一本書的別的地方談到:“人的記憶中最先容易模糊的實際上是‘時間’”(單行本《我所認識的日本軍》,下冊,第三○七頁)。鈴木二郎記者把十三日進入南京誤以為十二日進入南京,因而他所說的於第二天看到在中山門的城牆上集體屠殺俘虜的情景,實際上是指十四日,這並無什麼牽強附會之處。據說,在揚子江岸邊和城門外屠殺俘虜,從十四日開始的幾天內,相當殘酷。因此,即使在十四日目擊中山門附近的城牆上的慘狀,也沒有什麼可大驚小怪的。當然,俘虜並不是在被俘的地方當即遭到屠殺的。
鈴木二郎記者在入南京城的時間與目擊“城牆上的屠殺”的時間問題上的質疑,於此總可以解決了。再說,即使記憶錯誤,把日期搞錯一天,那也不能成為把鈴木二郎的“親眼目睹經歷談”當作荒誕之說的根據。
再者,山本七平介紹了這樣的“證詞”說:從引人注目的中山門外到紫金山腳下沒有發現一具屍體。如果這是事實的話,對“南京大屠殺無稽之談論”來說,便成為有力的證據。因此,在進入正式討論之前,必須解決這個問題。
山本七平提出的證據,是與“砍殺百人”的M少尉同一部隊的T這個人的信件。據山本七平說, T在他的信中說,在舉行入城式的前一天(即十二月十六日)奉命掃清南京城外的馬路,向中山門外清掃了約五公里,但“沒有看見一具中國兵的屍體,只是閒逛了一下”(單行本《我所認識的日本軍》,下冊,第三○○頁)。可是,情況果真如此嗎?
T所說的話,我不能全部相信。我因此想試舉一、兩個例子,與T的證詞作一對照。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檢察方面向法庭提交了書面證詞,其中有一份資料,即有關從中山門外往東路上掩埋遺棄屍體的資料《崇善堂掩埋隊掩埋屍體數統計表》(檢證一七○三,法證三二五):
年 月 日“自昭和十三年四月七日至昭和十三年四月二十日”
發現屍體的地點“從中山門外至馬群”
男“三萬三千六百零一具”
女“一百九十一具、
兒童“三十六具”
合計 “三萬三千八百二十八具”
(洞富雄編:《日中戰爭史資料》1,第三七七至三七八頁)
這裡所說的馬群,地處紫金山南麓東端,從公路上走,離中山門外不到六公里路。
T說“向中山門外清掃了約五公里……閒逛了一下” ,因而可以認為他還是到過馬群的。如果根據上述書面證詞,從中山門外到紫金山南麓,則掩埋了遺棄屍體達三萬具以上。 當然,並不是說這些屍體全都橫在T所閒逛的馬路上,或走在馬路上所見之處都橫陳著屍體,而再,說遺棄屍體達到三萬三千八百二十八具,這個數字也許有問題。儘管如此,走了近六公里路,沒有看到一具遺棄屍體,卻也令人奇怪。我想,僅是陣亡的中國兵的屍體,應當也有相當數量沒有埋葬。
同是在十二月十六日那天,野戰郵政局的佐佐木元勝乘坐汽車從相反方向沿著T所走過的馬路進入南京城。 他在《野戰郵政旗》上寫道:“自麒麟門前,在右首的工路試驗所的廣場上,有許多身著青灰色服裝、像是苦力模樣的人蹲在那裡,那是四千名被解除了武裝的中國兵。馬路邊上也有許多中國兵。他們睜大著眼睛四處張望,眼神令人可怖。馬群鎮原先是集積彈藥的地方。在那裡對二百名散兵進行了掃蕩”(《野戰郵政旗》複印本,上冊,第二一五頁)。麒麟門位於馬群三至五公里之處,這裡在行政區劃上仍屬南京市內。可以推測,佐佐木在那裡所見到的四千名俘虜的命運是死亡。而且,毋庸贅述,“對二百名散兵的掃蕩”則是斬盡殺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