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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鈴木明難道也能斷定這些證詞是虛假的嗎?

    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馬吉牧師把十六日夜裡至十七日白天被強姦的婦女定為一千人,這也是大致推測,但僅根據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所列舉的,說實際受害人是十二人啦、四十人啦、一百人啦等等,都是令人可笑的。在留在南京市內的二十五萬乃至三十萬市民中,有十五萬以上的市民在安全區內避難。管理這一包括十個難民收容所在內的安全區委員有十五人,即使加上中國的委員助理,其人數也是屈指可數的。在這種情況下,委員們不可能聽到發生在安全區內的所有事件。而且,可以想像,即使收到了報告,也不可能如數報告日本大使館,而且關於強姦等情況,受害人及其家屬大都隱情不報(參照本書第八十六至八十七頁)。再有,就安全區的委員們而言,在安全區以外的市區內發生了什麼事件,他們就不得而知了。

    馬吉牧師估計,從十六日至十七日,在南京被強姦的婦女有一千名,這是根據日本兵橫行不法。使全市處於恐怖狀態之中和獸性大發作的傳聞而作出的大致推測。當然, 這可以說“不具體” 。但馬吉牧帥所說的一千名婦女被強姦”,鈴木明說“是抽象而誇張地解釋了這份記錄”(即表示受害人有十二人的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記錄。——洞富雄注;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四八頁)。對鈴木明的這種簡單的解釋,我不能同意。  

    前面提到的金陵大學博士貝茨曾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作為證人作證說,僅根據“安全地帶的國際委員會報告”,在南京占領後不到一個月,“估計發生強姦事件八千起” (《遠速》,第三十六號,載前引資料集1,第五十頁)。另一方面,國際委員會主席、德國人拉貝在一月十四日致德國駐上海總領事的信中寫道:“強姦了約兩萬名婦女” (《遠速》,第五十九號,載前引書1,第一六六頁)。拉貝所說的兩萬人大概是對全市被害人數的估計數。說八千起事件也好,兩萬人也好,我也不是不覺得有些誇張,但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也是辯護人的博學之士瀧川政次郎博士,曾於南京淪陷後半年訪問那裡時記下了這樣一段話;“據我所乘的人力車車夫對我說,現在南京市內,沒有一個姑娘不遭到日本兵的暴行。”(《新版:評東京審判》,下冊,第九十六頁)

    對馬吉牧師的手記表示懷疑的鈴木明竟然說出這樣的話來,他說:

    試舉一個小小的例子。在十二月二十八日那天手記里馬吉寫有這樣一

    段話:“星期二。天氣惡劣,先下微雨,繼降大雪,這是我們一向所恐懼

    

    的。難民區的幾乎所有草棚都漏雨,簡直等於狗窩,遍地泥濘,難以插足。”

    二十八日是星期二,這是毫無疑義的。但是,查閱了當時記錄,二十八日

    卻是晴天。第二天,即二十九日,早晨稍微降了一點小雪,但很快就停了,

    轉為陰天。除二十九日外,幾乎都是“晴天”(這段記錄,在《諸君》一

    九七三年一月號里沒有刊登,在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

    一一三至一一四頁里有補充記述)。

    鈴木明根據“當時的記錄”指出,十二月二十九日早晨稍微降了一點小雪,隨後便轉陰,但在此前後,每天都是“晴天”,而馬吉牧師卻把十二月二十八日那天寫成下大雪。如後面所述,若是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前每天的氣候情況,我也知道一些,但後來的情況就不甚清楚了。如果有記有占領南京當初的每天氣候情況的“當時記錄”,我很想查閱一下。

    或許正如鈴木明所說的那樣,二十八日是個晴天。據鈴木明說,馬吉牧師把十二月二十八日的氣候情況寫成先下微雨,繼降大雪。不過,這種說法卻略有舛誤。鈴木明所依據的是中譯本《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我查閱了英文原文,在書中是這樣寫的:“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我們所擔憂的是天氣惡劣。先是下起濛濛細雨,隨即下起雪來。雖說是草棚,但大多簡直就象狗窩,住在裡面的可憐的難民,其境遇更為悲慘。因為這些草棚大多數不能避雨,而且遍地泥濘”(洞富雄編前引資料集2, 第四十一頁)。乍降即露的小雪與“大雪”,情況殊不相同。要批評別人所寫的文章,嚴謹地弄清其所寫內容,則是個前提。在這方面,理所當然,不應該根據有出入的譯文,而是必須根據原文進行研究。

    這點暫且不說,也許如鈴木明所說的那樣,二十九日那天下雪,而在那前一天則是晴天。儘管馬吉牧師誤寫為二十八日下小雪,恐怕也不能據此懷疑那位牧師的手記的可靠性。即使是日記體的手記,也有不少是在隔天記寫的情況,因此,在執筆時由於記憶錯誤,將發生事件或事實的時間前後錯寫一天,遺誤於後世的研究工作者,這種例子可以舉出不少。但我想再次請教鈴木明,希能告知記有十二月二十八日是晴天,翌日二十九日是小雪的那份“記錄”的名稱。

    鈴水明說:“田伯烈所寫的主要是以難民區為中心的南京城內發生的事件。而且, 至於有關南京的事件, 則主要是美國牧師——估計是馬吉的手記”(單行本《“南京大屠殺”的無稽之談》,第二一一頁)。對此,正確地說,田伯烈編著的那本書是由正文十章(包括序和結論在內)和附錄資料七篇組成,正文的前三章內容是有關南京的,在這部分里,馬吉牧師的手記占百分之五十五,貝茨博士的手記占百分之三十五。不過,在田伯烈所編著的那本書中收錄的有關南京事件的記錄,不僅僅是這一些。作為附錄,該書還大量收錄了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向日本大使館提出的關於日本軍的暴行報告和公函。儘管如此,僅就田伯烈編著的那本書的正文而言,可以說“至於有關南京的事件,則主要是馬吉牧師的手記”。馬吉牧師也出庭參加了遠東國際軍事審判,他和貝茨博士、許傳音博士一起就南京暴行事件作了長時間的陳述,並各都準備了長篇大論的宣誓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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