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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著他差點感動得痛哭流涕。“哥啊,你終於回來了。”
“媽的,我不認識路!”他說。
......
“你的意思是你認識路的話就不會回來了?”
“嘿嘿!不會的,我一時性急給忘了。”他笑著說。
此時我坐在了警車裡,那幾隻喪屍已經全被打死了,腦漿迸裂,腦組織流了一地。我懷裡抱著自己那天落下的背包。
“你剛才幹掉了一隻城管大隊,太牛B了。”我說,“對了,你怎麼弄到這車的。”
“我以前在部隊可是偵察兵,這車就在馬路上撿的。”他說著一隻手抓住一把黑漆漆的槍扔給我。
我拿著那支槍,感覺有點像散彈槍一樣,畢竟我對槍械沒研究,但我知道這是運鈔車押運員手上常拿著的那種。
“97式防暴槍。撿的。”他說。
“怎麼你運氣這麼好?!我長這麼大連一塊錢都沒撿過,你出門又是撿車又是撿槍的?”
“那邊翻了一輛運鈔車啊。”
“哦。還有沒?”
“沒了,我就只找著這一把,還是壓在屍體下面的,估計被別人撿去了。”
☆、第三十七章 黃狀元
警車在街頭呼嘯而過,曾浩南的雙手由於興奮而顫抖著。一隻喪屍擦過車身,把後視鏡撞歪了,它身子一轉栽倒在地上,爬起來朝著我們離去的方向吼叫著。
“你跟方天到底是什麼關係?”我問他。
“我很早以前就認識他了,他是我的偶像,我當兵就是受他的影響。我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為他那樣的戰士。”他激動地說。
“方天?他很牛嗎?”
“牛!”回答我的只有一個字,斬釘截鐵的一個字,也就是這一個字,比一大段長篇論調更有說服力。一種不容反駁的說服力。
我看他就不是個什麼好鳥,我想。
“還有多遠?”他問道。
“前面!”我指著前門那家服裝店,昨晚我就是從這裡跑出來的,想趁亂逃跑沒想到做了回壯士。
曾浩南匆忙下了車,砍倒一隻喪屍向卷閘門的缺口處鑽了進去,我緊隨其後。剛一進門,一股火藥味撲鼻而來,鋪面的四周牆壁上濺滿了血跡。我感覺自己腳下踩著個柔軟的東西,低頭一看,一隻斷手踩在了自己腳下。
我似乎知道這隻手的主人是誰的了,我看見過這隻手。我渾身戰慄起來,一股複雜的情緒在我胸腔里涌動。我看見了一隻斷手,並且這隻斷手的主人我是見過的!我不知道該怎樣形容自己當時的心情。
那隻手背上有一快灰色的胎記,我記得,擦槍哥擦槍的時候我看過一隻一模一樣的手。
也許是別人的呢?我心中有一個聲音反問自己。
不會。胎記的形狀也是一模一樣的,還有他手掌上的繭子。那是長期握槍的人才生出來的。
也許是個長期擼管的人呢?也有可能擼出繭來?我心中有一個聲音不顧一切地反駁自己的論據。
不會,我顫抖著抓起那隻手,手掌上,有一道疤。
這一次,心中的那個聲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無比失落的情感。
“這...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曾浩南看著這一地的斷肢殘雪。我看見一隻耳朵炸飛在角落裡,鮮血早已凝固。他在這滿地的碎肉中撿起一個臂章,上邊寫著X2特種部隊的字樣。
他歇斯底里地咆哮起來:“他們人呢?!他們人呢?!!”
“我不知道。”我說,我的心情也一瞬間跌至谷底。
我走之後到底發生了什麼?這裡明顯留下了爆炸的痕跡。我仔細回憶,當時天色很暗,附近街區的喪屍都向服裝店湧來。他們自殺了?和喪屍同歸於盡?
“我們先離開這裡。”曾浩南的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緒,把那臂章塞進自己兜里。
此時,牆角落裡的衣服對中伸出一隻手來。
“還有人活著!”他喊道,飛快地奔了過去,拉住那隻手往外一拽,拉出一隻喪屍來,我認識他!他是墨鏡哥!我認識他!我差點跪倒在地上。
墨鏡哥的墨鏡此時已經不知道飛到哪兒去了,整張臉已經血肉模糊,我只看見他破爛的服裝和腦袋的輪廓。但我確信,那就是他。
他只剩下一隻手了,腦袋掛在破碎了的身子上,他的僅剩的上半身都被炸飛了一節,至於其他的身體部位,我不知道去了哪兒。他被曾浩南拉著一手提了起來,巨大的傷口還在滴血。
“他...?”
“他是方天隊伍中的一個。”
他把匕首刺進墨鏡哥的腦袋。
“哈~”突然從門外又爬進來一隻喪屍,長長的頭髮披在前門,兩雙腿已經被炸的不知去向,留下一堆爛肉拖在後頭。
它像貞子一樣,緩緩向我們爬來。我沒給她抬頭的機會,衝上去踩住她的腦袋,一刀砍了下去。我知道,這TM抬頭絕對能嚇死人。
“我們先走!”方天看了看門外,零零散散地有幾隻喪屍向服裝店走來。我不敢看他們的臉,我生怕看到一張熟悉的面孔,我害怕那種感覺再次湧上心頭。就像剛才看到那隻斷臂,看到墨鏡哥的殘軀湧起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