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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煥猛然坐起。雙手合掌於面前,閉著眼睛,幾乎是哽咽著禱告說:“老天爺呀!你就可憐可憐我們這些莊稼漢吧!我們可是好人家呀。我張煥這輩子沒有過高的要求,就是想踏踏實實地靠種地養活一家老小。你就發發慈悲,趕緊讓這雨停下來,賞給我們一口飯吃吧!等到了十五那天,我再給你把香火補上。我張煥向來是說話算數的。”
然而,不管夫妻倆興嘆也好,祈禱也罷,老天爺自有他的處事原則。他絕對不會按照人的意志為轉移。因此,這雨照樣是一陣大似一陣的。而且,根本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其情形好像就是在故意和張家開個玩笑。
就在夫妻倆仍處在惴惴不安時,妻子隱約聽到了“咣啷!”一聲開關院門的動靜。女人的直覺提醒著她:不好!院裡一定是進來人了。想趁著這惡劣的天氣來偷盜的。
這時,張煥先開口說話了。問:“聽到門響了嗎?”
妻子說:“聽到了。我正要跟你說哪。”
張煥開始緊張了。輕輕從炕里蹭到炕邊上,用兩隻腳在地下摸索著。當找到兩隻鞋後,便踏拉著鞋走到窗戶跟前仔細聽了好一會兒,卻一直沒有再聽到有任何的動靜。緊張的心這才鬆弛下來。說:“沒事。不定是風颳倒了什麼東西。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哪。你說得對,光著急也沒用。早點睡吧!天亮以前,雨要是能停下來,還得下地排水去。”說著,甩掉兩隻鞋,側身爬上炕去,倒頭便睡。
妻子卻依舊繃緊神經。坐在炕沿上,捅了下丈夫的腿說:“還是把燈點著,嚇唬一下吧。甭管是真有賊,還是假有賊。點下燈能費什麼事啊!”
張煥正背對著妻子躺著,閉著眼睛說:“你就不想想:哪個賊這麼愚蠢呢?做賊也是有講究的。有經驗的賊都懂得一個道理:偷風不偷雨,偷陰不偷晴,偷星不偷月。所以,今天的這種天氣賊是不肯出窩的。”
妻子執拗地說:“你說的倒是有些道理。但是,凡事都有個例外。我不能聽你的,我得出去看看。”說著下了地,拿起把雨傘就要出門。
一聽說妻子要冒雨出門看個究竟,張煥哪還能躺得住?趕緊坐起來說:“你的膽子越來越不像是個女流之輩了,這等事也是你該乾的?家裡又不是沒有男人。你回來待著你的吧!我去看看。如果真遇見賊了,我也能跟他打鬥一陣。你去了還不是白白送死嗎?”說著,也下了炕。
妻子這才收住腳,將雨傘遞給丈夫。並囑咐說:“先閃過門口去。出門以後一定要往黑處走。”
張煥說:“這道理還用你教?我到後院的庫房轉一圈就回了。如果沒有賊更好。真有了賊,一看見了主人也就走了。做賊的還有個規矩:只要主人不先對他動手,他絕對不會首先傷害主人。寧可再去偷另外一家,也不會再對這一家下手了。因為他們知道:這家主人發現了他,卻不傷害他,說明這家主人很講仁慈,也就不忍心再下手了。畢竟人心都是肉長的。”
妻子說:“這可未必。這年頭做賊的都是因為沒飯吃了才去幹這一行,他才不管你善良不善良哪。”
張煥說:“哎呀!好多事你不懂。”說著,打開屋門。開門時故意把動靜弄得很大,意思是提醒盜賊趕緊躲藏起來,千萬別讓主人遇見。然後,就站在門外的台階上,先向門口的一側跨上兩三步,等閃過了門口以後,再一個健步猛竄出去。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房頂上有賊用事先準備好的磚頭、石塊等重物向下砸。
就在張煥一腳門裡,一腳門外時,妻子又提醒說:“你去把瑞兒、宗兒叫醒。讓他倆陪你一起去。萬一賊多,也好有個幫手。”
張煥採納了妻子的意見,出了屋門後,便一直走向了東房門。
沒過兩分鐘,張煥就沮喪地回到了北屋。
妻子迎上去問:“這麼快就回來了?”
張煥說:“我說是你太敏感了吧!根本就沒人進來。宗兒告訴我說:是瑞兒出去了。我問他:你哥去哪了?他說他也不知道。他在眯眯瞪瞪中看見瑞兒打著傘,好像還從炕洞裡拿了一樣東西就出去了。出門時,身上還背了一個大包袱。”
妻子越聽越發蒙。接過丈夫手裡雨傘說:“這大雨天的,瑞兒能幹嗎去呢?不行,我得出去看看。”
張煥一把拉住妻子的胳膊。說:“你還沒老,怎麼就這麼糊塗呢?這黑天瞎火的,你去哪找啊!這孩子,自打從學校回來,就整天神魂顛倒的。像是中了什麼邪了。這孩子太不讓人省心了。剛誇了他幾句,他就又不知邁那條腿了。甭管他了,咱們睡覺吧。”
第九十二章 大勢所趨
張廷瑞冒著傾盆大雨出了家門以後,就徑直去了村西頭的一家獨門小院。
這家小院並不大。院牆也就一米多高。院內三間土坯房,因牆皮已被雨水浸透,隨時都面臨著倒塌的危險。
房子的主人是一位二十出頭,虎頭虎腦的小伙子。也是張廷瑞從小至今最要好的夥伴。因父母在他幾歲時就先後離世了,他和哥哥便一直與單身的叔叔相依為命。直到五年前,叔叔也在一場大病之後離去。當時,大林十九歲,二林十六歲。從此,苦命的小哥倆紛紛靠給地主、富農家打短工維持生活。這樣又維持了四五年的光景。